是的,那个晕倒的男人已经醒了,他叫御鄞。
就像魏笔说得那样,只是伤口崩裂了,勤换药就好了,至于为啥会晕倒,是因为太累了。
哈哈,这可真是个丢人的晕倒理由。
我原本是很看不起这个身子骨弱的男人的,累晕了是什么丢人的说法?
可是当我看到魏笔为他换药时那一身的腱子肉啊,虽然说我看了一眼被魏笔赶出去了,但是我已经知道这个很强壮的男人了。
而且他为了保护豆绿茶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后来实在是撑不住才晕倒在我家门口的。
至于这二人的身份和关系…
他们只说自己是商人是普通朋友。
谁信呢?
你家普通商人浑身腱子肉,手上都是老茧?
你家普通朋友直接叫人姑娘闺名?
所以,根据我多少年看电视剧看小说的经验,我知道这两人身份不一般,关系匪浅。
但是这跟我没关系啊,经验还告诉我:
好奇心害死猫。
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
......
默然喝药啦。
我在门口就大声叫喊,告诉里面的人我要进去了,衣服啥的该穿穿好,不然到时候我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我可是不会负责的。
然后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了进去。
招呼已经打完了,对方没有准备好,被我看到什么那就不是我的锅了,奈斯。
然而,我一进屋就看到了衣冠整齐的男人,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好吧,今天的福利又没有了。
默然你的药,趁热喝了吧。
御鄞接过药,也行是有些烫,他就先把它放在一旁凉凉。
这个御鄞和绿茶都是好看的那一类人。
单凭自己的那张脸和身材愣是hold住了所有风格。
别的不说,魏笔比御鄞瘦弱一些,所以他的衣服在他的身上穿起来稍稍有些紧绷,也就把他原本就健硕的身形衬托得更加明显。
御鄞知道默然正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但是他习惯了。
是的,习惯了,这是无奈的妥协。
他一开始还是很不适应,后来时间一长慢慢也就习惯了,因为从这人的眼睛他知道她对他只是单纯的欣赏而已。
而且御鄞知道自己这么容忍默然的理由。
大概她是第一个会在喝药的时候给自己递上糖糕的人吧。
身为影卫,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好主子,能为主子受伤都是他们的荣幸,他们的生命贱如草芥,能活下去就已经很好了,哪里还别的心思去管药苦不苦。
他想他大概永远都会记得他一口喝完药的时候,女子惊讶的神情,她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赶紧从市集买回来的纸包里拿出一个雪白软糯的糖糕递给他:
默然兄弟,一口闷?牛逼!肯定苦死了吧?快吃点甜把苦味压一压。
其实他不喜欢吃甜的,但是那次他接受了那块糖糕,和想象中的滋味一样,甜得有些腻人。
后来,豆蔻取笑他不喜欢吃甜食怎么还吃甜糕时候,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就看见到她端着药进来了,托盘上还放着和上次一样的糖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