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曼拉,是这个世纪最伟大的巫师,当然,我更喜欢别人称我为魔法师。
说来可笑,我本来该是一个预言家的。
我的老师瑟维斯是一个伟大的先知,只可惜他诞生错了时代,图兰斯之名彻底掩盖了他的光辉,他甚至不敢称自己为预言家。
但我仍旧比任何人都敬爱和尊敬我的老师。
他不比任何人差,因为他不是一个生而知之的预言家,他的预言能力都是自己学来的,我敢肯定,如果他能够是天生的预言家,那么他的成就绝对不会逊色于那位光之预言家。
唯一值得可惜的是,他收了我这么一个废柴。
自从他把我从贫民窟里捞出来开始,我的老师就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嘲笑,因为我是一个连预测天气都会虚弱到吐血的绝世蠢材。
我觉得自己没用极了。
直到十四岁那年我找到了我真正拥有的天分,我是一个天生的巫师。
即便只是读那些粗糙的书籍,我也可以凭空捏造出强大的魔法。
我的老师为我感到骄傲,但是,非常遗憾他的衣钵却无人继承。
我是他唯一的徒弟。
他说他把这辈子的耐心都用在了我的身上。
我不希望我的老师失望。
所以即便我的预言能力差的举世震惊,我也仍旧将学习预言术这件事继续了下去。
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人族不夜城被战火毁灭了。
老师和我拼尽全力带着最后活下来的人族迁移到了北方沙漠。
太过于耀眼的太阳成为了我们活下去的唯一屏障。
在黄昏与夜的交替之际,沐浴着灼热的沙子和热气,我们最终找到了沙漠中的绿洲,得以保全人类最后的火种。
可是紧接着,铺天盖地的绝望又包围了我们。
食物,疾病。
神明再一次选择了漠视他的子民。
人族的未来处于一片茫茫的未知之中,没有希望,我们迟早会沦为像在血族之城之中圈养等那些人一样。
我的老师看着这茫茫的沙漠,最终叹出了一口气。
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与高高在上的神明交换了未来的幻影。
一个女孩。
老师让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她是最后的希望。
这一次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说真的我挺想他的,想念他教我读那些拗口到难受的咒语。
想念他每天清晨的唠叨。
想念他,让我学会做的那一盘又一盘色彩斑斓的食物。
真是……越想越气,让人火大。
好了,瑟维斯,你应该已经早就进入了你梦寐以求的神国了吧,愿你在天堂能够永远快乐。
我向从来不作回应的神明祈祷。
在那时我也终于知道为何我是个失败的预言家。
因为我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我不信爱,也不爱人类。
我是游离在光与暗之间的怪物,要想在贫民窟里活下去只能不择手断,太多的阴暗面注定了我不能毫无保留地爱上这个世界。
准确的来说,我恨它。
如果没有瑟维斯,我甚至希望它与我一起毁灭。
与光明背道而驰的我永远也学不会爱和可以预知一切的预言术。
永远。
今天是命定之人的出现之日,沙漠的风裏挟着我的长发,自我感觉良好的我觉得我现在像极了童话里等待骑士一起去斩杀恶龙的勇士。
好吧,我承认没有骑士这一说。
我还是来了,我嗤笑可悲的命运,却又不得不相信它。
反正我无聊地在沙漠闲逛,然后在沙漠中捡到了一条干巴巴的咸鱼,给她喂了一口水,随手往骆驼上一扔。
完美!
至于她会不会嗝屁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了。
命定之人才不会这么容易嗝屁呢!
而且,我唇角咧开一个恶劣的弧度。
死掉,不就可以更好证明注定的命运就是一个可悲的笑话吗?
话说,这条咸鱼还真是命大,居然真的从血族的都城一路走到了这里,要知道很多人都没能熬过,死在了迁移的路上。
至于她怎么出的血族都城?我倒是有了几分猜测。
是图兰斯啊,我看到沉重的黑暗中唯一存在的光刺破繁冗沉郁的暗,他披荆斩棘,将黑暗亲手葬送。
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和血族君王有一腿。
虽然我知道我这样惊世骇俗的言语可能会让我亲爱的老师掀棺而起,但我还是固执地坚持自己的预测结果。
我把她带了回家。
她用干枯的小手拽着我的衣服,明亮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你……”她的声音破碎而沙哑,像刀片划过金属体那般刺耳。
我厌恶一切不美丽的事物。
“我是伟大的魔法师,曼拉查尔斯,但以后你都得称我为老师。”
“不管你曾经叫什么名字,但是现在,你得叫阿雷斯。”
阿雷斯,风与火之神,在遥远的以前,预言家们给予了它一个绝妙的定义,变革。
我以为这位能够改变未来的天命之子,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但是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说我仅仅是在预言术上是个绝世蠢才,那么她可是两者都蠢到无可救药。
她非常努力,我看见了,但是这世界上就是存在着许多努力也无法做到的事情。
我时常坐在神殿外,莫名发出两声叹息。
“唉。”
我时常怀疑老师他老人家是不是眼屎糊了眼睛,看错了。
这举世无双的废材,我还是平生仅见。
“老师,您在叹息什么?”她恭敬地站在一旁,但是我却早已对她失去了耐心。
“我在叹息某个咸鱼总翻不了身。”
“嗯?”
“没什么,我晒的咸鱼胡了。”
“???”
沙漠的天气总是很极端,不背咒语的时候,我常常能盯着那个太阳一看就是一整天。
不,我看的不是太阳。
看的是寂寞,呸,命运。
我的咸鱼长大了,虽然长大的咸鱼还是咸鱼。
她依旧是个低阶的绝世“天才”。
都怨我,我太愚蠢了,实在带不动这天资卓绝的气运之子。
“老师,我太差了,想出去历练一番,杀更多血族以祭我人族亡魂。”漂亮的少女正给我捶背。
“去吧去吧,走之前记得把早餐给我准备好。”我真的受够她了。
她突然愧疚地看着我:“老师,我是不是真的很差劲?”
“不,挺好。”我嘴里塞着一块面包,模模糊糊的说。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挺好。
而且,怕你骄傲,说挺好,是因为差劲,根本不足以形容你,只能用超级差劲才能描绘你半点风姿。
“不知道我离老师这个境界还差多少?”
“……快了……”屁!算再给你一千年你还是连老子的手指头都比不上。
“我一定会回来再看老师的。”
“嗯。”不用了,快滚。
“那老师再见。”
“嗯。”不送。
“对了,老师。”本打算离开的少女,突然折了回来,一嗓门吓得曼拉一激灵,手上的面包都吓掉了下来。
“……”好,我忍。
“老师,你到底多少岁了?”
“……和你爷爷的爷爷差不多。”
“哦?那如果我到达老师这样的境界是不是就可以像老师一样容颜不老,长生不老了?”
“……”那也要你能够达到。
“不会,没有人可以长生不老,巫师也不能,容颜不朽只是药剂的作用,而相应的作为代价我们死后会连灰都不剩。”
顿了顿,
“血族也不能。”所以你在想桃子啊?
“那预言家呢?”
“预言家?哈哈!太好笑了!你是说预言家吗?”我突然大笑。
“别说永生了!”
“那些预言家从来都不会有好结局。”
“没有例外。”包括我这个盗版的,虽然我绝对不会让它发生就是了。
“你该走了。”你不要再烦我了啊!!啊!!
“好的,老师再见。”
这次我没有吱声。
久良,在少女离开后,我在厚厚的魔法书上写道。
预言说,少女会从这场历练中得到转机的钥匙。
我狠狠的圈了圈那个钥匙。
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
哦,对了,我的早餐。
喂!……阿雷斯,你回来!为师的早餐你忘了!
……
阿雷斯死了,我在魔法塔中昏迷了三天三夜,却只看到了这令人绝望的未来。
死亡!
怎么会出现在阿雷斯身上?
明明她是变革呀?
变革怎么会死?
我再次窥视那被迷雾所笼罩的未来。
只看见鲜红的血和玫瑰。
爱情。
令人死亡的爱情。
然后我又陷入了沉郁的黑暗。
直至九天以后再次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