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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时间,商亭和沈歌去看商亭父亲的公墓。墓碑上只有一个“商”字。没有照片。
沈歌把花放下,陪着他哥默默站了一会儿。抬头的时候,可以看见天边有乌云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这边赶来。就像海面上渐渐靠近的大浪。
风也渐渐来了,吹动着两个人的衣角。
站在空阔的地面,人的存在就像天地蜉蝣一样的渺小。而遇上的喜欢的人就像蜉蝣遇上秋水,蜉蝣寄身于秋水中,秋水吻着蜉蝣,然后他们就能一起倔强地抗拒孤独和渺小。
等回到家,两个人的衣服都是湿的。沈歌推着他哥进浴室,自己接了个电话衣服都没换,就往外跑了。
再回来的时候,沈歌手里抱着一个箱子。
“快去洗个热水澡,小心感冒了。”商亭说着自己开箱子,看见里面是一只很小的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猫。小猫看见商亭后,轻轻地叫了一声。
“怎么样,喜欢吗?”
“这也太可爱了——”商亭小心地抱起小猫,摸摸小猫的耳朵。
“没有哥哥可爱。”
“……”商亭:“赶紧洗澡去。”说着,商亭用脚把沈歌往浴室赶。从小就不得不担负起生活,商亭的性格多少会有缺陷,就像很难对一个人产生信任感,对外界也会有很强的抗拒感,这也直接导致商亭的交友能力和情感共鸣的能力。成年之前就已经半只脚踏进社会谋生的商亭看到的更多是为了钱财为了生计而努力工作的人,在他们当中,心里有怨恨和委屈的小商亭的眼里看到的、记忆里更多的都是与钱财有关的恶意。小时候的经历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除非人生中出现了能打破对社会偏见的意外。
沈歌就是商亭人生中埋伏已久的意外。商亭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步步因为沈歌得到的改变。就像能真正磨平卵石的全部棱角的是水的日复一日的且歌且舞。
商亭不知道的是,在沈歌心里,他哥才是为他且歌且舞的水。
等沈歌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商亭已经给小猫起了个名字,叫哈尼。
“你好,哈尼。”沈歌蹲下来摸摸哈尼柔软的背,“哥,我明天要进去拍个电影,可能要去两个星期左右。”
“嗯,好好拍,到时候我请你去看电影。”
沈歌这几天都比较关注网上的消息,看手机的频率也比以前要多。时不时要拿手机出来看看消息。商亭问他是不是有事,他就摇头。事实上,沈歌一直在等有人爆料说亲眼看见或者拍到他和他哥亲热。等了好几天都没看见一点消息,粉丝也没掉反而还涨了不少。莫名其妙。要怪只能怪沈家的保密效果做的也太好了。如果事情败露,沈歌想着就可以趁机公开他和他哥的关系。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沈歌去了外地,家里一下又空了下来。商亭把作息调回忙碌状态。忙忙碌碌。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下班回家之后会想起一天的内容,并没有想象中的成就感和满足。
撸起袖子准备做饭的商亭耳尖地听到了放在客厅里的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是杨致后,兴致勃勃的商亭脸上的兴奋有点垮了。杨致打电话过来请商亭吃饭,当作是给他入伍前的践行。
从杨致定居的城市到商亭所在的城市,如果是高铁,大概也要一个小时。就不知道这货是怎么到的这儿。杨致上了大学之后,他的家人就搬离了这座城市,所以在之后,商亭和杨致见面的机会都特别少。商亭和杨致两个人之间的友情,断断续续,贵在长久。
所以,杨致走之前,还是想跨越隔在他们之间的城市,千里迢迢过来找商亭吃个践行饭。
商亭到的时候,杨致已经点好菜倒好酒候着了。
“临行前最后一次喝酒,无醉不归,看谁先倒下。”杨致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桌面上就放了一瓶酒。一瓶酒两个人喝,真的能喝醉?
“行。”商亭坐下来听老杨说话。
杨致在经商的这几年,也没闲着。杨致大学学的是物理,毕业之后,一边经营公司,另一边也顺利拿到了博士学位。学的还是物理学。杨致喜欢物理和数学。商亭更喜欢天文学。因为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商亭非常喜欢科幻小说。特别是关于探索宇宙一类的小说。
杨致学历不低,而且出身名牌大学,但是对于入伍的话,年纪可能不太占有优势。
“我知道入伍之后的生活会非常的艰辛,枯燥,乏味,但是我就是喜欢,就是向往,哪怕是从擦地板开始,我也愿意去尝试。”杨致抿了一小口酒,道:“我不久之前看了个新闻,有个小女孩特别爱跑步,每天早上起床都要拖着一个黑色大轮胎跑上五公里才舒坦。跑步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件特别难受的事情,但是那个女孩说不觉得难受,她说她喜欢跑步,想要进国家田径队,要为国争光。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不管是多艰辛的一件事,总会有人喜欢的。”
杨致很感慨。他现在的生活和事业都处于一个比较安稳的状态,他也不知道放弃这样的安稳是不是值得。但在还来得及的年纪最后争取一把,就算最后不成功,好歹试过了,将来老了也不会觉得遗憾。他不赌他值不值得,他赌他不会后悔。
“你呢?”杨致反问商亭,“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想要画画的,是吗?我记不太清了,你也就顺嘴说过一回。”
“以前我不知道,现在觉得当个老师还不错。”经过几年下来的给各个学校的学生讲有关压花的课程,商亭感觉还不错。教学的工作并没有他想象当中的那么乏味无聊,反而还挺有趣的,也会遇到很多有趣的学生。
杨致扯着商亭瞎扯淡了一个晚上,说了些过去的事,又扯了些将来的事,喝完最后一口酒的时候,杨致明显的头重脚轻地走不稳路了。还别小看一瓶酒。两个人喝,还真的把两个人都喝的有点懵了。商亭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到底是个什么酒。也可能是这两个人的酒量一言难尽。
两个人互相搀扶着拦了一辆出租车回了家。衣服都没换,两个人齐刷刷地倒在了床上。两个人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但是肢体不太受控制,倒在床上就起不来了。
“有时间,去看看我家老父亲和老母亲吧,我这一去,最对不起的就是他们两位了。”杨致声音有些哽咽了。
商亭应了一声,被子都没盖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的,有人在给他擦脸。商亭伸手推了一把,很快那毛巾又往他脖子上招呼。熬不过,商亭眼皮都没掀,翻了个身接着睡。等睡够了,商亭心满意足地爬起来,扶着隐隐作痛的脑壳,昨晚和杨致喝酒的记忆渐渐回笼。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商亭努力想了一会儿,不记得他有换衣服这个环节的记忆。
房里只有他一个人,杨致不知所踪。商亭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好像听到了一声门关上的声音。
商亭跳下床把掉在地上的被子抱起来扔回床上,找了一圈没看见有鞋,光着脚往外走。刷牙的时候,一抬头就看见镜子里面反射的沈歌。
商亭第一反应是不知道沈歌有没有看到杨致。
“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早上回来的,想给你个惊喜就没提前说。”沈歌说着从后面抱住他哥,伸手掐了一把他哥的腰。
商亭刷完牙,转身去吻沈歌。一个满是牙膏味的清清凉凉的吻。
如果,沈歌提前一个小时告诉他,他快要来见他了,那他提前一个小时就会开始觉得高兴并期待沈歌的回来。如果是提前一天,那一天的时间,都是值得高兴的。而惊喜,就是将所有的被时间拉长的快乐浓缩在一起。
杨致起床后,在屋里找了一圈都没看见有人。打电话也没人接。不过桌面上有给他的早餐和纸条。说跑步去了。
沈歌拿着水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个穿着露肚脐运动装戴着帽子的年轻女孩手里拉着一个卷毛的小狗往他哥的方向靠近。眼看着那个年轻女孩要跟他哥搭讪了,沈歌一个箭步上前挡在他哥面前,说他哥怕狗,请她带着她的狗狗快离开。
那个女孩看上去不太相信沈歌的话,看了沈歌好一阵,眼里露出疑惑,大概是觉得沈歌长得像电视里的那个谁。因为没见到过真人,她也不能确定,但是帅是真的帅,眉宇间布着汗珠,发鬓两边也被打湿,看上去年轻又有活力,像个小狼狗。
不过相对于年轻的沈歌,那个女孩似乎更喜欢成熟一些的商亭。临走的时候,她还特意看了商亭一眼,想确定商亭是否真的对她不感兴趣,毕竟,她有留意道商亭看了她好几回。商亭还真的没留意到她,他的关注点全在她的那个狗身上。
“招蜂引蝶。”沈歌给出了很实诚的评价,:“真的好想把你藏起来。”
“……”无辜的商亭。
商亭跑完步回去,杨致已经走了。给他留了纸条,说谢谢他,希望他记得他们之间的约定。
“什么约定?”沈歌问。
什么约定——商亭也想问。
“我,我现在就打电话过去问问清楚。”商亭也有点怂了。沈歌的脸色有点绿,总之不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