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找到他们,我发现——
我有弟弟了……
在我五岁前,也就是离开这个家前,我,我的妈妈,还有我的爸爸,为附近的人们称为“疯子一家”。
确实也不奇怪,毕竟在那些人眼中我们的行为,举止,神态,都是那么的癫狂。
想当初我的左手差点就保不住了,直到现在都还是个旧疾,这是我那敬爱的父亲干的好事。
现在我出门都会戴一条丝巾,不管春夏秋冬。
因为我的脖子上有一条长而深的疤,这是我那美丽的母亲所干的善事。
我身上绝大多数的伤,疤,都是他们造成的。
时间长了,我一看见这些逐渐令人厌恶的疤,使会想到我的父母,它令我困感。
最终,我思考出一个结论:
他们对我的爱既如此深厚,作为女儿的我怎能不孝敬他们呢?
于是,我知道了我还有个不到四岁的弟弟。
正因如此,一些新的困惑又缠绕在我的身旁。
他们……
为什么生活得如此和睦?
我那癫狂的母亲与父亲,他们的脸上为何失了那有趣的神情?
他们的言语充斥着欢乐,我的弟弟也是笑得那样开心。如今的他们简直好比天堂上的美好家庭,如此幸福。
我甚至核对了几次他们究竟是否为我的父母,但结果是那般清晰的肯定了。
为什么?!
我大喊道,却无人回复。
“你想想,假设你得到了一个布娃娃,而它却不符合你所有审美中的任何一个,你会怎么样?”
“是丢掉,还是找到了个合适的宣泄之物?”
……
直到翎冤这样告诉我,我貌似有些懂了。
“当那个布娃娃从你的生活中消失,而你又恰巧得到了个非常心仪的布娃娃,你是会丢掉,还是倍加爱惜呢?”
所以,竟然是因为,他们厌恶我吗?
还是说,他们其实是喜欢男孩?
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我先是将我那可爱的弟弟带回鬼影,他的眼睛是那样清澈,正好最近翎冤的右眼越发的不行了,我想他会成为一个好的礼物。
之后,我把父母的喉先割破,我善良,留了些力道,不足以致死。
在那之前,就是他们说不了话前,我对他们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我对于你们来说,究竟算什么?”
有可能,他们从未把我当作过他们的女儿,甚至没把我看作过人。
我始终未能得到他们的答案。
那就……别回答了吧,说不了话,多好,是吧。
曾经你们对我的那些“关爱”,如今……
千倍偿还。
肮脏不堪的垃圾桶里多了些腐肉,也不知那群可怜的流浪猫会不会吃。
剩下的器官,让海水淹没吧。
至于那两颗鲜红的心脏……
就该与臭水沟同流合污。
永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