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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落尽不见秋

丁程鑫之替嫁小娇妻

南城的秋天总是很短,短到一阵风过,整条街的梧桐叶就落得满地狼藉。

我和丁程鑫的故事,就结束在这样一个仓促又萧瑟的深秋。

他是贯穿我整个青春的遗憾,是我藏在草稿纸背面、无人知晓的心事,是梧桐巷尽头,我再也等不到的晚风。

高一第一次见丁程鑫,是在学校的文艺汇演。

舞台灯光刺眼喧闹,全校上千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中央,而我唯独看见他。他站在舞台最侧边,安安静静地跳舞,不抢风头,不张扬夺目,却自带一种清冷疏离的气质。白色的舞台服衬得他肤色极白,眉眼清隽,下颌线利落干净,跳舞时眼神专注又清冷,像一汪浸了月光的寒潭,温柔,却遥不可及。

那时候的丁程鑫,是全校公认的白月光。

温柔、礼貌、谦逊、长相干净。他对所有人都温和有礼,说话轻声细语,会弯腰捡起同学掉落的书本,会主动帮老师整理器材,会耐心给同学讲不会的习题。所有人都觉得他温柔至极,可只有靠近过他的人才知道,他的温柔是自带距离感的,是礼貌的、疏离的、从不越界的。

他从不轻易与人深交,永远独来独往,眼底藏着一层化不开的清冷,仿佛周遭的热闹喧嚣,都与他毫无干系。

我是为数不多,能短暂靠近过他的人。

我们的交集始于一次偶然的同桌调换。班主任重新排座位,我猝不及防地坐在了他旁边。那一刻,我心跳骤停,整整一节课,我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同桌的日子,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明亮、也最易碎的一段时光。

丁程鑫真的太温柔了。

他会记得我生理期不能吃冰,会在夏天帮我挡开窗边直射的烈日,会在我刷题烦躁走神时,轻轻敲敲我的课本,低声提醒我认真听课。我的笔丢了,他会默默递过来一支;我考试失利闷闷不乐,他会安安静静待在我身边,不追问、不打扰,只在我抬头时,递来一颗甜甜的水果糖。

他温柔得恰到好处,温柔得让我一次次沦陷,温柔得让我误以为,我是特殊的那一个。

我开始贪心。

开始偷偷在草稿纸写满他的名字,开始每天期待早读的相遇,开始故意放慢放学的脚步,只为和他同走一段梧桐巷的路。

南城一中的梧桐巷,是我们学校最火的一条小路。两旁栽满高大的梧桐树,春夏枝叶繁茂遮天蔽日,秋冬落叶纷飞满地金黄。那段路很短,短短几百米,却是我青春里最漫长、最心动的时光。

每天放学,我和丁程鑫并肩走在落叶里,晚风穿过枝叶缝隙,卷起细碎的落叶,沙沙作响。他话不多,大多时候都是我叽叽喳喳说着琐碎的日常,他安静听着,偶尔低低应一声,眉眼柔和。

我曾天真的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延续下去。

我以为他的温柔只给我,以为他的偏爱藏在细节里,以为熬过漫长的高中,我们总会有一个光明的结局。

可我忘了,丁程鑫的温柔是天性,不是偏爱。

他对全世界温柔,我只是万千普通人里,最普通的一个。

变故发生在高二深秋。

那天梧桐叶落了整整一天,天色阴沉沉的,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路上,我鼓足了攒了整整一年的勇气,在梧桐巷的尽头,拦住了他的脚步。

落叶落在我的发梢、肩头,也落在他纤长的睫毛上。他微微垂眸看着我,眼底依旧是一贯的温柔平和,没有波澜,没有意外。

我攥紧衣角,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丁程鑫,我喜欢你,很久了。”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风吹落叶的沙沙声。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心底的期待一点点沉入谷底。

最后,他轻轻开口,声音温柔却无比残忍:“对不起。”

“我知道你很好,但是我现阶段,不想谈恋爱。”

依旧是温柔的语气,依旧是礼貌的措辞,却彻底划开了我们之间所有的可能。

他没有敷衍,没有吊着我,他温柔地、体面地,拒绝了我的一腔热忱。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他所有的温柔、体贴、迁就,从来都不是心动,只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他对谁都这样。

是我自作多情,是我过度解读,是我一厢情愿,把他的礼貌当成了偏爱。

我强忍着眼底的酸涩,扯出一个难看的笑,点点头:“我知道了,打扰你了。以后……我们还是普通同学。”

他看着我,眼底掠过一丝愧疚,轻轻嗯了一声。

那天之后,我们默契地保持了距离。

依旧是同桌,却形同陌路。

他依旧温柔,却再也不会主动给我递糖,不会帮我挡太阳,不会陪我慢慢走完整条梧桐巷。我们之间隔着一张课桌的距离,却隔着一整个青春的山海。

最残忍的告别从来不是大吵大闹,不是撕破脸皮,而是安安静静的渐行渐远。

我们不再闲聊,不再同行,不再分享日常。上课各忙各的,下课各自沉默。曾经温热的同桌时光,瞬间变得冰冷生疏。

我看着他依旧对旁人温柔得体,看着他被无数人喜欢、追捧,看着他永远干净耀眼、永远清冷温柔。

只是他的温柔,再也不属于我半分。

深秋的风越来越冷,梧桐叶落了又落,整条巷子的树叶渐渐落尽,光秃秃的枝桠伸向灰蒙蒙的天空,荒凉又落寞。

就像我的青春,轰轰烈烈开始,草草收场,只剩一片荒芜。

高三分班,我们彻底分开了座位,分到了不同的楼层。

从此,朝夕相处的同桌,变成了走廊里偶尔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偶尔在楼道遇见,四目相对,他会礼貌地点头微笑,温柔疏离,体面大方。而我只能仓促移开目光,心脏密密麻麻的疼。

后来我才慢慢读懂丁程鑫。

他天生温柔,天生清醒,天生克制。他活得通透又自持,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永远不会为年少的心动打乱自己的步调。他温柔无棱角,却也温柔无软肋,他善待所有人,却从不偏爱任何人。

他就像秋天最温柔的风,轻轻拂过我的青春,惊艳了岁月,却从不为任何人停留。

高考结束的那天,南城下了第一场冬雨。

毕业散伙饭人潮拥挤,喧闹嘈杂,我在人群最后一眼看见了丁程鑫。他依旧是少年模样,眉眼干净,气质清冷,笑着和同学道别,温柔坦荡。

那是我最后一次,认真看我的整个青春。

后来盛夏来临,成绩出炉,我们去往了不同的城市,隔着几百公里的山海,再也没有见过一面。

我再也没有走过满是梧桐叶的小巷,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丁程鑫这样温柔又清冷的人。

多年以后的某个秋天,我再次路过相似的梧桐街道,落叶纷飞,晚风微凉,瞬间梦回十七岁。

我终于坦然释怀。

丁程鑫没有错,温柔不是罪过,不喜欢也不是过错。

他只是在我的青春里,温柔地路过了一程,惊艳了我的年少,圆满了我的悸动,也留下了,终身难忘的遗憾。

世间最遗憾的暗恋大抵如此:梧桐遇见秋风,我遇见丁程鑫。

秋风会走,梧桐会落,他来过我的青春,温柔了一整个年少,最终,落尽秋色,再无归期。

梧桐落尽,岁岁无秋,我和我的少年,永远停在了那个未完成的深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