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总是感性。
许意摊开纸的时候楼下的猫刚蹿过垃圾桶,咬咬笔头又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站起身翻动一些书柜上的东西会让人觉得舒服,这好像已经成为习惯了,偌大的城市里,这小小一隅也算是灵魂的寄托处。
今天天气不错,拉开窗帘能看见稀稀落落的星星,好像十几年前家乡那边的星星比这亮些。
许意感觉长时间仰头脖子有点酸痛,也许是编辑这份工作让她的骨头有些吃不消,最近稿件催的很急,然而算算自己的年龄也不过二十八岁,十六七岁岁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她自嘲的弯弯嘴角。
记忆中的青春好像永远鲜活。
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但是也有偶像剧里那种林荫小道,高中生活和大多数人一样,不过是今天大家借个作业抄抄,下课前倒数三个数,明天等着穿白色的鞋,操场上偷瞄心悦的少年。
陈一禾说未来要去做个律师,在法庭上舌战群儒,许意在旁边狠狠的咬一口夹心面包:“你又在放屁,什么舌战群儒,好好学历史,把脑子修补修补还能用。”
“哈喽?美女,绝交,再见,我心累了。”
“你要毁灭?”
“黑化进程76%。”
冬天总是很冷,陈一禾给她买了最厚最棉的围巾,许意感觉走路时脖子像是要分节了,喝奶茶要费好大的劲。所以她送了最厚的手套给陈一禾,陈一禾连奶茶都捧不起来,两个人哈哈大笑,喷出白色水汽能把陈一禾的眼镜弄得雾蒙蒙。
许意猜偶像剧的情节发生在她身上了,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天的阳光和他眼底的笑意。夏天有梅子味的晚霞,有微风轻撩,男孩子勾起嘴角“嘿,许意,你在听什么歌?”
许意抬头的时候,阳光碎碎,让他看起来那么惹人心动,她听见耳机里说:
“不知不觉我爱上他,想方法去表达,勇气你在哪。”
许意坐回桌前,提笔写道:我在风声鹤唳的十七岁,遇到了一个少年,他明媚似阳光,自此便让我一不小心就喜欢了好久。
好像确实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在她的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青春就是这样,把眼前的人当作一生,刚刚看过一片澄净的湖泊就放弃未来可能遇见的广阔海洋。
他在隔壁的班级,下课总是趴在窗口让同学叫一下许意,班上的同学会大声的“哦~”。他会给许意塞上一兜的大白兔,她仰头看他的时候他就耳根微微红的笑,转身离开时还要狡黠的说“小豁齿虽然可爱,但是也要适量吃哦。”
小纸条是生活的主角,夹心蓝莓面包、西瓜口味的奶茶和果干也是。晚自习昏昏欲睡的时候想起他谈及未来眼中放光的样子就会精神抖擞,咬笔头的习惯就是那时落下的。
高三毕业的时候他对许意说“以后可以去同一个城市,干什么都好,只要是你在身边。”许意觉得少年长大了,脸上的稚气即使还没有完全褪去,眼中的光还是和以前一样。
后来他说“我们两个的时间表不吻合”……“我们的房租又贵了”…“我要考研,我觉得在这里总是很闷”……零零散散的话,总而言之就是我不喜欢你了,我现在想让你走。
哪怕是很久以后她还是能想起来十七岁那一年,一抬眸,熹微少年容。
许意听见外面有车疾驰的声音,这里的每一扇窗外面都有不同的风景,她搁下笔又不知道怎么说起那些事情。
刚和他分开不久,许意就面对人生的另一个分岔路口,思前想后她还是去了编辑部应聘,如果是从小就热爱的事情,哪怕做一辈子好像也不失为一件妙事。
许意登过一千零八十阶的青峰黛罗,游经天路到了措温布,可惜还没有去看过富士山上的雪,她一直在想如果从山上往下看,会不会如同人间仙境,圆了幼时想当仙女的梦。
不知道多久之前了,她提起笔给远在M城的陈一禾写信,开头还是:亲爱的臭屁陈一禾。
你看啊,普通的人就拥有普通的人生,结交过一个知心的好友,喜欢过一个恰当的人,不论结局怎样,都不算遗憾。
秋日九月在户,许意翻开林清玄的《温一壶月光独酌》,目光被短短一句吸引:秋日薄暮,用菊花煮竹叶青,人与海棠俱醉。触摸文字就像是与一群精灵对话,穿越无数的时空。这大概就是她选择编辑的原因,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洪荒一般,不妨大胆一点。
许意把自己的故事一笔一划写在纸上,不知道会有几个读者喜欢,不过就像她自己说的,能让人愿意做一辈子的事就不算虚费光阴。就像陈一禾说话总是毛躁,最后还算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律师,在法庭上她不会出错。
陈一禾曾经对许意说:“你看过《小王子》吗?我建议你去看,那个真的爆有趣。”她当时无语的翻白眼:“你语序什么时候可以正常点?”
后来她确实去看了,在一片斜阳晕染的天幕下,公园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在看书,《小王子》里面说道:
“你知道吗,人在难过的时候就会爱上日落。”
“在你看了四十四次日落那天,你很难过吗?”
小王子没有给出答案。
独自一人看到第四十四次日落的时候会不会难过呢?
许意也给不了答案,只是山行野宿,终有屋舍,你想做的事情那就去做吧。
熄灭书房的灯,就关掉一屋子的半生。
晚安,今夜好眠。
二零二零年初夏
(灵感出自名为“小亓”的女孩的一段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