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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阴差阳错

永生药

飞儿觉得野狗这名字有点耳熟,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只好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该给他什么反应,脑子里搜寻着过去上学时的记忆,确实没有哪个同学叫做野狗的,就连玩笑时起的花名也从未有过,但看他这般言辞凿凿地说着,又不像是在说谎,难道真的是自己把这老同学给忘了吗?

野狗见飞儿似乎不太记得他,笑笑着就继续说道:“我们不在一个班,您可能没什么印象吧,哈哈,没关系没关系的。”

飞儿“噢”地一声,也跟着笑了笑,而就在这时候他终于想起来了,野狗这个名字他确实听过,可那并不是什么同学,而是异联社这道上一个很有名气的半吊生,家族都是做收妖捉鬼的生意,口碑很好,也有着不少粉丝。可如今面前的这一个,他说他叫野狗,看着却跟传闻中的那个捉妖师野狗有点不太一样。

说起半吊生这个东西,它其实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这行业里的一个代名词,时间要追溯到上上世纪的六十年代,那是这行业的辉煌时期,卧虎藏龙之地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一套规矩,半吊生这词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兴起的一个说法,指的是从事异联社行业的一种人类,要注意,他们不是妖怪,也不是鬼,更不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他们是人类。

人类跟妖族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没有灵气,而这样一群被称为半吊生的人类,虽然没有灵气却有着异于常人的特殊能力,他们的感官跟妖族一样灵敏,有的甚至可以看见普通人类所不能看见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通灵者。

没有人知道这样一群人类是从哪里来的,也不无法考究他们的祖先是否有过什么与众不同的际遇。异联社中流传的解析也有很多种,比方说什么基因突变啊,什么被雷劈过呀,甚至还有说半吊生本来就不是人类而是一种与人类极度相似的物种之类云云,然而,最靠谱的一种说法就是,他们的祖先极可能是人妖混血的,妖族的灵气被人类基因淡化,而属于妖族的感官和本能却被很好地继承了下来,流传至今,这个说法也就不知不觉地被认同了。

“野狗?”飞儿一时没敢确定眼前的这个野狗就是捉妖师野狗,于是他皱了皱眉头,想开口问又不知道从哪说起,脑子一热就呛出来一句:“噢!!我记得了,野狗哥,是你是你!原来这是你家呀,真的不好意思,我就这样给闯进来了。”

野狗一听这话,脸上就是一红,没敢说别的就过来握着飞儿的手,像是老朋友久别重逢的样子:“不不不,这是我祖宅。还有还有,飞哥,您就别叫我哥了,折寿我呀,叫我野狗就行了,都是一场误会!误会,哈哈!飞哥别往心里去啊!”

“是我不好意思。”飞儿心里想着自己只是进来歇脚的,是不是真的认识他其实也没多重要,只要他不报警不喊人,怎么着都行。

“唉?”正客套着,野狗突然一声疑惑把飞儿给吓了一跳,然后就听他说道:“飞哥,当年我还不信了,原来你真的是妖……”说到这他顿了一下,大概是想说妖怪的,但这样的称呼或多或少有着些许的不尊重,所以他又尴尬地笑了笑,“我不是那意思,就是羡慕,你看你都不会老啊,还是读书时候的样子,岁月呀,哈哈。”

飞儿明白他的意思,其实也没多在意别人妖怪长妖怪短的,毕竟血统这玩意又不是能自己选的,叹只叹这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好像有点奇怪了,多少妖怪隐瞒身份与人类结合,就是为了让后代脱掉妖怪的名号,又有多少普通人类羡慕妖怪的不老之身,想要变成妖怪,人和人,妖和妖,好像都开始认不清楚自己最初的样子了,都只想着变成别人美好的样子,还真的有点可悲呀。

“飞哥,这儿脏,要不咱们下去坐吧。”野狗的热情,飞儿也不好推辞,只好跟着他从那个小洞爬下来,本想着在这小破屋子里头,下面跟上面应该也差不了多远,顶多也就位置宽敞一点罢了。

野狗一边招呼着让飞儿小心慢走,一边就到楼下角落去开灯,谁不知这下面的灯一亮,飞儿整个人又是一愣,就咋舌了,这哪门子是破破旧旧的老房子呀,简直就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小型博物馆,地方虽然不大,装潢那就叫一个精致,地面的瓷砖,顶上雕花的木制吊灯,还有墙边那一排黑木柜子,全都是极好的用材和雕工。

上上下下被打理得一尘不染,柜子上的书、墙上的画卷、角落的座灯、书桌和上面摆着的文房四宝,不管怎么看,都是无法挑剔的整洁,透着书香世家的贤者之气。只不过,这些气质对比起野狗那一身嘻哈的装束打扮,画风显然有点不伦不类,要说他压根不是这屋子的主人,可信程度肯定是要高很多。

飞儿的视线落到书桌上一尊通体黑得发亮的雕刻品上,这件东西就连飞儿这样一个外行人看在眼里,也能估算是个价值不菲的玩意。

那是一头狼,黑色的狼,大概一个小台钟的大小,是非常的精致,甚至能够清晰地数到它身上的毛发,它蹲坐着摆出一副昂首挺胸姿势,栩栩如生。材质看起来像玉,可这样一种黑得发亮的玉飞儿是从来都未见过,要用一块这样的玉给雕琢成这样一头黑狼,想必这其中定然还有着一位高深莫测的玉雕师父。

“飞哥,别客气哈,随便坐。”野狗招呼着,还是一副非常热情的样子,“喜欢喝点什么?您可别看我这老里老气的,咖啡、奶茶还是可乐,只要您叫得出来,我都能给您弄。真的真的,都是老同学了,千万别跟我客气。”

“不,不用了。”野狗的热情,飞儿一时间还接受不来,连声道谢之后在椅子上坐下,又客套一句说道:“你这布置得挺别致的。”

“哎呀,老房子就是老房子嘛,别致谈不上,谈不上。”野狗一边说着,就自作主张给飞儿搞了杯咖啡。

“这是你的办公室吧?”飞儿装了个小惊讶的表情试探他,“难道说,你就是,那个野狗?”

野狗憋嘴笑了笑,显然是懂了飞儿的意思,他也没有马上否认,大概就是默认了,可看他那样的神情,又好像是对那样的身份有点不满,还不知道他是谦虚呢还是害羞。看他有点坐不住地来回踱步,又跑到小厨房里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捧在手上喝着,脸上的表情就更复杂了。

飞儿正想开口说点什么,这野狗的性子就来了,他把咖啡往桌上一放,就把脸给贴了过来,竖起两根手指就说道:“飞哥您知道吗?要不是这摊子浑水啊,我现在就该是个Rocker了。我也是个有艺术梦想的人啊,你说啊,我怎么着就给搅和到这条路子上来了呢。唉~”说着,他又长叹一声。

说句实在话,混异联社这一道的,十家有八家都是世袭,剩下的就是半道出家和招摇撞骗,随着社会发展和家族流传的有关因素,异联社已经走了一百多年的下坡路了,真正会驱鬼捉妖的,已然少之又少。野狗纵有再伟大的志向,他家族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东西,他也没资格说不干就不干的,这一点,飞儿深有体会。

飞儿突然想起,就把衣袋里总司写的那张小纸给拿了出来,开门见山就问:“野狗,我想跟你打听个人。”说着他就把小纸给野狗递了过去,说就是这个。

野狗原本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可当他的视线刚落到那张纸上,手还没接过去,他脸上的神情就变了,然后他就是以极快的速度把那张小纸给夺了过去,用双手紧紧地捏着,眼珠子瞪得老大,一动不动地盯着纸上的名字,显然,飞儿这一次是问对人了。

“你为什么要找他?”野狗的声音有点发颤。

“你认识他?”飞儿看野狗这副模样,显然就是认识,“能不能,帮我引荐一下?我最近的案子,需要他给我提供点资料。”

“他是我大伯呀,当然认识了。”说着,野狗抬起头来,他的眼眶居然红了一圈,像是要哭的样子,然后就听他说道:“只不过,他不在了,再也,见不到了。”不知道是他们之间有着非一般的感情,还是说那种血亲的关系在作怪,说起这个人想起这个人的时候,野狗居然就这样哭了,他揉了揉鼻子转过身去,显然不愿意被飞儿看到他的样子。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以飞儿的推测,现在身处的这个办公室,大概该是野狗他大伯的地方,至于他们之间有什么,那就是他们自家的私事,身为外人着实不该深究。想到这,飞儿一拍野狗的肩膀,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让你想起伤心的事情了。”

野狗“唉”地一声,又揉了揉自己的脸,转过来就咧起嘴苦笑了一下,开口说道:“没事没事,都过去了。飞哥,您是要找什么资料,方便的话就告诉我,我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吧。”说着,他拿起桌上的咖啡又喝了一口。

其实,飞儿要找山野俊,也就是野狗的大伯,也不是什么很特别的原因,只是在EL的案子上,他极可能是唯一一个代表异联社介入过这桩案件的人,很自然的,在他手上就会有一些人类警方没法掌握到的信息和证据,凭着这些或许就能够解开一些谜团,说不定还能直接给出真正的答案。

只是可惜,山野俊已经不在了,这里面又是否存在着巧合?想到这,飞儿只感觉头皮一麻,就像是一种不好的预感。

如果说山野俊是因为调查这桩案子而死的话,那又是否代表着,在这背后有着一股极大的势力,要毁掉所有想去调查真相的人?那会是EL?还是林氏集团?这样的想法飞儿没敢说出口。为了不再触及野狗的伤感处,他换了一个比较婉转的方式将在总司那看到的那桩野兽伤人案大概地给野狗说了一遍。

野狗又分别给自己和飞儿添了咖啡,一边搅拌着一边细听,而当飞儿讲到去年九月北河郊外那桩凶杀案的时候,野狗突然发出“哦?”地一声疑问,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随即他就给飞儿做了个稍等的手势,自顾自地就爬到书架上翻着什么东西,不一会就翻出来一份用档案夹装订得整齐的资料递到飞儿面前并示意他打开看看。

翻开资料夹,就是一排一排的照片被整齐地粘贴在页面上,拍的清一色都是同一个女人,看拍摄的角度基本都是偷拍的,照片右下角的时间显示,这一页的照片都是在同一天拍的,时间是去年的七月二十一日,因为拍摄距离比较远,自然也看不清那女人的样貌,只见她披着头巾裹着脸还带着墨镜,气质上就像是很有钱的人,为了某些事情而不愿意被人看见她的容貌。

飞儿随手将资料翻到第二页,这是七月二十二日拍的,拍摄的地点变了,拍的却还是同一个女人,拍摄距离要比前一天的近了许多,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女人的身体轮廓,可还是看不见她的脸。飞儿继续往后翻,之后的两天,也还是同一个女人在不同的地方,直到翻到第七天,这一页的照片才跟前面的有些不同。

这一页的照片是近距离的,就像是站到了她的身边,可看这拍摄的角度,也还是偷拍的,有些角度甚至只能看到胸部以下的位置,也还是看不见脸,在排列的照片当中,让飞儿在意的是,这一页的照片缺了两张,只留下胶水粘贴过的痕迹,和一个正好是照片大小的洞。

“这张照片哪去了?”飞儿抬头问了一句,用手指了一下。

“就是这美女呀,哈哈,美女嘛。”野狗傻傻一笑,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他从裤袋里掏出来他自己的钱包,看着还是真皮的。

他一边傻笑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神经病或者变态,只见他从钱包里面取出来一张照片,看那大小就能肯定,那张照片就是原本被粘贴在这个位置上的,感情这野狗还真的变态到会私下收藏别人照片的地步吗?飞儿看着他那表情,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只听野狗贼笑着说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这妹妹长得挺不错,我就私藏了一张,嘻嘻,飞哥,可别说出去啊。反正她也死了,没人知道,就放我这供奉一下,别当个无主孤魂嘛。”

飞儿低头一看野狗手上拿着的照片,心底又是一阵发凉,起初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拿到手上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事情真是要大了。

照片上的人,居然是她,飞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张娴,难怪刚才就觉得照片上的人有点眼熟,再回头去看资料上面的照片,甚至能够发现其中一天她所穿的衣服,就是她到司徒老宅来的时候身上穿着的那一套,一样的衣服、一样的身材,如今看到她正脸的照片就更能确定了,这个被人跟踪了七天偷拍了七天的女人,就是张娴。

“你怎么知道这事情?”飞儿有点错愕,张娴的死不是今早才发生的事情的吗?野狗又是怎么知道的?还说得像是发生了好久的一样?飞儿心里一阵嗡鸣,不对呀!太不对了!他将手上的资料快速地翻了几页,心底就是一沉!这事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怎么可能就死而复生了呢?别说是人了,自古至今,不管哪个种族什么物种,都从未有过死而复生的说法呀!

飞儿手上的资料,其实是一份证据,买凶杀人的证据。具体内容是发生在去年九月,三个江湖混混收到了一笔钱,还有一叠照片,也就是被贴在资料上的那些照片,是有人聘请了这三个混混去杀一个名叫张娴的女富豪,至于缘由,资料上没有详细明说。后来,这三个混混也确实把事情给办好了,张娴也确实是被杀了,而蹊跷的是,在这个时候,在他们原本打算处理尸体的地方,警方得到的却只有三个混混的尸体,和一桩至今无解的悬案。

“野狗,这案子是你办的吗?”飞儿开口就问。

“是呀,就三小鬼,死了还到处游荡,说死得冤要异联社给他们主持公道来着。”野狗说着,就将飞儿手上的资料翻了几页,指着上面那三个混混的照片就继续说道,“吶,就这三。说真的,他们死得不冤,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

“他们就只是交代了这些?”飞儿又翻了翻手上的资料,生怕自己看漏,一边就继续问,“谁指使他们的?又是谁杀了他们?”

“这倒真没说呀。”野狗想了一下,又补充:“不过他们说了,杀他们的那个,是个妖怪,说眼睛会发光什么的,什么蓝色又什么金色,乱七八糟的,看来是鬼来疯,我就直接把他们给交上去了,也没问出别的。没钱赚的案子,谁在意那么多噢。”

“他们杀了张娴?这不可能啊,他们确定他们没杀错人吗?”飞儿想了想又道,“总司那边的档案,明明就只有三具尸体,没有张娴,她应该没死吧?还是说被人救了?”

“这妹妹漂亮成这样,还给那么多钱,这三不记得自己老妈长啥样也不会不记得这美女吧,怎么可能杀错。再说了,他们是处理尸体的时候被别人杀的,当时那样的情况,应该是死透了吧。”

手上的资料证明着张娴的死亡,而飞儿却并不愿意认同,因为如果他认同了这一份资料,那就表示张娴在去年九月就已经死了,那昨天到自己家去的那个,又是谁?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感觉让飞儿没法再安心坐着,他一口气把自己的那杯咖啡给喝个见底,然后站起身来回地走着,越是走动心就越是没法安静下来,思绪也就越来越混乱了。

“我这样跟你说吧。”飞儿整个人显得有些焦躁,他一手抢过那张早已回到野狗手上的照片甩在桌上,然后用手用力敲了两下,十分郑重地对野狗说道:“就在昨天早上,这个女的,张娴,到了我家,让我给她找儿子,我很确定就是她,就在昨天,三千万的定金我已经收了。所以,你确定她去年就死了吗?那我见到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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