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沈珩介绍无数次对象却无果之后,我实在忍不住把打电话给他一通批判,对面给我的回复是长久的沉默,而后便是故作委屈的小声嘀咕。
“誉誉,我想要对象嘛。”
隔着电话线我都能想到那人皱着眉吸吸鼻子,睁圆眼睛,强行挤出几滴泪水的样子。
一个月前我在街上重新遇见他的时候,他还不是这样的,没想到愈发熟络之后,我才算见识到了真正的他。
沈珩装的一手好无辜,起初我还会被他骗到,后来便习以为常了,可即使知道这都是假的,我也还是会心软。
想想我和沈珩相遇还挺偶然的。那时候我刚丢了工作,想起出门时的豪言壮语,根本不好意思回家见父母,拎了一兜子罐装雪花蹲在路边往胃里灌,天色挺晚人也不多,没觉得有什么丢人的,只知道自个儿心里憋屈必须得发泄一下。
“哎兄弟,你蹲这儿干啥。”有人踢了踢我的脚,我抬头看见一张笑得灿烂的生面孔,他大大方方坐在我旁边,毫不客气就拿起一罐啤酒,勾起拉环的食指修长漂亮,我的目光从指尖移到脸上,离得近了,看的也清楚,是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子。
几欲爆发的脾气被我强行压了下来,我是个颜控,就算想要发脾气,凶帅哥也不是我会做的事。
后来我跟他提及过很多次这事儿,他说,一定是我早就料到我们会玩的这么好,所以才没有一拳打跑他的。
“心情不好,出来吹吹风。”我收回视线,声音发闷,到最后有些无法控制的颤音,顺着颧骨轮廓滑下的生理盐水流进嘴里。
我握着空啤酒罐的右手下意识用力握紧,软壳易拉罐被捏的变了形,在算不上寂静的夜里发出了刺耳的声音。他有一瞬间的错愕,偏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思考如何安慰我,然后轻声的哼起了歌。
具体唱的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他的声音很温柔,似乎有抚平伤口的魔力,我渐渐停止了抽泣,末了,他站起来,极其潇洒的拍了拍沾染灰尘的裤子,向我伸出手。
“你好啊,认识一下,我叫沈珩。”
“褚誉。”
我跟着他站起来,勉强勾起笑作出回应,他嫌我笑的太难看,前倾上半身抬臂对我打了个响指,我就这么和他成了朋友。
我在最狼狈的时候遇到了沈珩。他在最得意的时候遇到了褚誉。
认识后那几天,我俩几乎天天混在一起,他带我尝试了很多这个繁华城市里的新奇玩意儿,我第一次知道人可以活得这样洒脱自由。
我以为我俩会一直这样走下去。接到沈珩给我打来的电话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他似乎没有了往日的活力,说话声异常疲惫,他嗓音微哑,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我的名字,我不厌其烦地回答了无数遍“我在”。
“我们谈过了,他走了。”我顿时愣住,我只知道他有个在一起很久的恋人,但有关对象其他的事,沈珩从未向我提及,没想到我第一次听他聊他们之间的事,竟然是关于分手的话题。
“你现在在哪儿。”他转过来安抚我的情绪,哑着嗓子说。
“没事儿,我在这坐一会儿。”那是一种我从未听过的疏离语气,我心脏有一瞬间的抽痛,叮嘱他一定要早些回家,他应了两句便挂了电话,我翻身阖眸准备睡觉。
然而事实上,我根本无法安心入睡。我烦躁地将被子揉成团踹到地上,拿起手机刷着朋友圈,很枯燥无趣,却是消磨时间的好方法。
凌晨一点多,我刷到了沈珩的一条朋友圈,照片是一瓶蓝色的液体,配的文字是夸它颜色好看。我侧身打开床头灯仔细看着,遂手一松,手机掉在地上,那个背景我很熟悉,是他家附近一个很有名的酒吧,是沈珩带我去的第一个地方。
我以最快的速度从床上爬起来,匆匆忙忙套了件衣服,又用手随意抓抓头发便出门了。
我早就该想到他不会乖乖回家的,他回答的那些话里有着明显的敷衍。我紧紧握着手机,站在路边等着拦车,时间太晚,街道上没有多少出租车,我不得已一路跑到那家店。
推门而入时正对上沈珩的身影,他趴在吧台,穿着有些单薄的衬衫,晃着那杯蓝色的透澈液体。我缓步走近,落座于他身旁,他半耷拉着眼皮,态度不冷不热。
“你怎么来了。”没有喝醉。
我长舒了一口气,犹豫一阵试探性的用手拍拍他脊背以作安慰,我想我应该开口说些什么,但我没有,任何话语都是虚的。
“褚誉,”他突然喊我
“你别在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我不值得。”
“别把我看的这么重,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我没说话,掏出皮夹付了他的酒钱,把刻意拿的外套扔到他头上,转身离开,心脏很疼,蔓延至全身。
我不知道我在他那里算什么,或许只是平常无趣时的消遣,但我想,大概从今天开始,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那天之后,我生了场病,算不得严重,但也以此为借口在家里躲了好几天,我躺在床上浑浑噩噩,总是想起我和沈珩去各个地方玩的场景,想起第一次去酒吧时,他拉着腼腆的我去舞池里跳舞,很开心也很难忘。
两周后的一天晚上,我买了一打啤酒,蹲在十字路口边,拉开一罐仰首倒灌入喉,我发觉有人过来,转过头一看,正对上沈珩含笑的双眼。
他如初见时那样,熟稔地拿起袋中的啤酒打开,看着他喉结上下滚动,我突然笑出声来,勾肩搭背和他一起喝酒,这两个星期纠结的事情全部抛在脑后。
我想,我还是想做沈珩的兄弟,和他一起游戏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