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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仇恨

愿共朝暮

深秋的叶总是泛着黄,层层寒意,一山一树一水,声声色色难言寂寥,它带着故事而来,却也预示着故事结局。

  山间,坐落着一栋别墅,高大的木门与围墙将它与外界隔绝,木门点点斑驳痕迹,仿佛是一位老者在诉说着他的一生。

  站在外面,刚好看到房顶,红砖白瓦,宝石般绚丽的窗户,内敛低调,随着光照而变换颜色,无不透露着这座别墅的华贵。

  围墙外,有一个小男孩,大概八九岁的样子。

  衣衫洗得褪色,干净却寒酸,身形瘦削,面色蜡黄。

  他紧闭双目,蜷缩身子靠在墙角,那一层薄衣,根本不足以抵挡寒凉的秋风。

  高大的木门缓缓打开,从里驶出一辆黑色汽车,车内除了司机,还有另一个正襟危坐的中年男人。

  他随意撇了眼地上的孩子,并未多做理会。

  等男人回来,已是深夜十一点。

  小男孩还在,夜晚更寒,他微微发着抖,整个头埋在膝盖上。

  男人几不可闻叹了声气,对司机说道,“李叔,一会儿把孩子带进去吧。”

  “好的,老爷。”司机恭敬道。

  男人下车进屋,李叔将车停在前院,接着从后座拿上一条毯子,转而走向围墙外。

  李叔敞开毯子,围在小男孩身上,然后牵着孩子往里走。

  还未进屋,便听到屋内人的吵架声,言谈之间异常愤怒,甚至有物品被杂碎的声音。

  “小孩子懂什么!别来烦我!”男人说完,摔门而出,正巧看到李叔手边牵着的孩子。

  男人厌恶的看了眼孩子,问李叔要了车钥匙,开车出别墅。

  屋内,比男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追出来,满脸泪痕,脚上留着血,定是刚刚的那些碎片划伤了脚。

  女孩也注意到了李叔身边的孩子,眼中的厌恶比男人更甚,那眼神,仿佛要杀了孩子。

  “弟弟?一个情人生的野孩子,也配当我弟弟?”女孩恶毒的说着,手紧紧握成拳。

  小男孩被她吓到,裹紧毯子躲到李叔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看她。

  李叔苍老的脸上显出一丝同情,手轻轻抚摸孩子的脸颊,“别怕,没事。”

  接着,又对着女孩温声道,“小姐,纵使老爷错得再多,终归与这孩子无关,请您看在这孩子与您有着一半相同血缘的关系上,暂且忍一忍吧。”

  “李叔!连你也这么说?你们都是坏人!父亲是,你也是!”女孩气急,不顾脚上鲜血直流,忍痛跑回屋内,直到二楼才停下脚步,留下一路血迹。

  小男孩懵懂的看着这一切,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身边的伯伯是对他好的,他本能的更亲近些。

  “伯伯……那个姐姐和叔叔,他们为什么都讨厌我呀?”男孩的声音稚嫩,听在李叔耳里便更加心疼。

  李叔蹲下身,揉揉孩子的头发,“小少爷,没事的,会好起来的,我是这里的管家,你以后就叫我李叔。”

  小男孩天真的笑着,露出八颗小小的牙齿,仔细看,还会发现一颗小虎牙,“李叔好,我叫吴起,你要记住哦!”

  “好的,小少爷。”

  ———————————————

  转眼间,吴起来这个家已经半年。

  半年里,他了解了许多事情。

  他从小消失的爸爸,是半年前见到的那个男人,秦淮俊。他的姐姐,就是当日骂他“小野种”的女孩,秦芳华。

  他和姐姐是同父异母的姐弟,他的妈妈是爸爸的情人,而姐姐的妈妈才是爸爸的原配。

  原配在半年前去世,恰好是他来的前三天晚上。

  秦淮俊在原配身患重病时,出轨小三,他自认为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却不料情人瞒着他偷偷生下一个孩子。

  之后二人大闹一场,便断了联系。

  而吴起的妈妈本就生活拮据,再加上一个孩子,日子过得更是捉襟见肘。

  终于,她不堪重负,千方百计找到秦淮俊,并恳求对方扶养这个孩子。

  秦芳华的母亲也是因为知晓此事,内心绝望,心力交瘁下,竟是被自己的父亲活活气死。

  死前,她满眼怨恨的看着父亲,重复说着一句话,“我恨。”

  秦芳华当时并不明白母亲因何而恨,结果在三天后便知晓了其中缘由。

  她一直有个只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

  在那一刻,她似乎也能体会到母亲死前的绝望。

  试想一下,在被病痛折磨的十几年间,自己的丈夫早已在外另寻他人,且生下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生命。

  换作任何人,都是难以接受的事实。

  自那以后,父女二人离心,从未见过他们同时出现。

  而吴起,半年里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小野种”。

  他以为自己不用再跟着妈妈过苦日子,却没想到是换个环境继续忍受折磨。

  秦芳华时常指使他干活,稍有不顺便是拳打脚踢,本该玩乐的年纪,活得不如街边乞丐。

  吴起这期间一直试图讨好姐姐,他尽了所能做得一切,但是对于秦芳华而言,只是跳梁小丑逢场作戏。

  秦芳华发誓一辈子不会原谅吴起,没有那个情人,没有所谓的弟弟,她的母亲也不至于含恨而死。

  他们是真正的杀人诛心,用一把看不见的刀刃,狠狠刺进母亲的心脏。

  吴起,罪孽的产物,他有什么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本就不是他该来的世界。

  秦芳华每次见到自己的弟弟,都是这般想着,脑中无数次浮现出孩子惨死的模样。

  如果没有他,生活也许会变得更好。

  她的内心渐渐萌生出一颗嫩芽,滴着黑色的汁液,肆意生长。

  终于,她动手了。

  这天,吴起照旧起来去院中除草,院子很大,三个大人半天的工程,需要他在一天内完成。

  他蹲着身,埋头在烈日下搜寻,大颗大颗的汗珠滚落,喉咙干得发疼,身上的衣服早已湿透。

  他刚完成一片区域,秦芳华突然在屋内叫他进去。

  吴起不敢有怠慢,蹬着短腿,小跑到秦芳华身边。

  他喘着气,满脸通红,问,“怎么了?小姐。”

  是的,吴起叫的是小姐,秦芳华说了,她从没有承认过他这个弟弟,所以他永远都不能叫她姐姐。

  “你今天不用除草了,这八月的天气太热,你去厨房煮完绿豆汤给我喝。”秦芳华言语冷漠,像是对一个陌生人说话。

  “好的。”吴起乖巧的点点头,从冰箱冷藏柜里拿出绿豆和冰糖,走进厨房。

  秦芳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接了一杯温水,在水中放入半粒药片,等化得差不多后,递给吴起。

  “喝吧。”

  吴起一脸受宠若惊,他从没想过会秦芳华会亲自递水给他喝,以为自己多日来的辛勤让她有所动容,心中一喜,当即喝下。

  他喝完后,见秦芳华还站在厨房门口,疑惑的问道:“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你继续做汤吧,我还等着喝呢。”她的眼底划过一丝笑,转身走了。

  半小时后,吴起感到脑袋昏昏沉沉,特别困倦,眼皮子沉得抬不起来。

  他手撑着桌子,晃晃脑袋,想借此清醒,最终还是敌不过来势汹汹的倦意,半眯着眼倒在地上。

  恰巧此时,秦芳华走进来,她咧嘴狞笑,眼中恨意难掩,“小野种,你该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了。”

  她走到厨房灶下,打开碗柜,拧开里面的煤气阀,反锁厨房门,从窗口逃离。

  这一切,都被吴起目睹,但他此刻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忍受刺鼻的气味一次次钻入他的肺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吵闹声。

  “你在干什么!?快让开!”秦淮俊推开秦芳华,欲打开厨房门,却试了很多次都无果。

  眼看着时间一点点流失,他心急难忍。

  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孩子,可终归是自己骨肉的,血缘相连,总带着一丝亲情。

  “你可真是我的好女儿!”秦淮俊怒目瞪着眼前的女孩,只觉得寒心,他果真生了个如她母亲一般恶毒之人。

  当初若不是秦芳华母亲算计,他怎会娶一个蛇蝎心肠的人做妻子?

  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女。

  二人对峙之间,厨房门突然打开,李叔抱着吴起从里走出。

  吴起已经陷入昏厥,脸泛着樱桃色,异常骇人。

  秦淮俊想也没想,立刻拨通电话。

  救护车很快赶来,吴起被医务人员接走,秦淮俊也跟着上了救护车。

  秦芳华没有阻拦,只是满脸不甘的站在窗边,看着车子驶出自己的视线。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这个小野种的命可真硬。

  她心中那股恨意被勾得更盛,手狠狠的砸在墙上。

  “小姐……”李叔在旁轻轻一唤。

  他今天穿着西服,系着精致繁复的领带,戴着白手套,从他的身上,看不到一点这个年龄该有的疲态,反而是精神奕奕,昂首挺胸。

  “怎么了?”秦芳华转头看李叔,嫣红的裙子,披散着发,加上她此刻戾气横生的眼神,看着格外瘆人。

  “小姐,您真的觉得,这么做是对的吗?”李叔皱着眉,语气中,尽是对秦芳华的失望。

  “我做事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来管?而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秦芳华毫不客气的反驳。

  李叔摇头,叹了声气,从怀中拿出一张信封,上面赫然写着“辞呈”二字。

  “过两天李叔也走了,请小姐照顾好自己,不要怪李叔多嘴,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这孩子确实无辜。”

  半年来,他经常看到秦芳华打骂吴起,但他没有任何立场上前阻拦。

  他的家庭也需要自己来照顾,若是惹主人家不高兴,他丢了工作,一家人都会挨饿。

  可他终归心软,时不时会给小家伙送一点吃的用的,长此以往,他对小家伙生出些许爱怜之心。

  他以为秦芳华最多折磨一下吴起,从未想过会要了吴起的命。

  但他今日才彻底看清,一个人的恨意可以有多大,大到让一个原本性情懦弱的孩子,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他一早便知道秦芳华的计谋,总是觉得秦芳华是一时糊涂,等到最后关头会醒悟过来。

  可他依旧错了,是他低估了恨对人的摧残有多么恐怖,眼前的秦芳华,再也不是他所熟知的小姐。

  最后,是他打开未反锁的窗门,救出吴起。

  到底是哪一步错了呢?

  让一个孩子变得如此面目全非,他如果一早能想到,定会第一时间去除这种可能。

  秦芳华撩起一缕发,绕在指间,问,“李叔,我倒是很好奇,你怎么想到从窗户进去?”

  李叔沉思,眼中泛起一片慈爱,“您从小是我看着长大的,幼时玩捉迷藏,不就喜欢躲到厨房吗?”

  “别人眼睁睁的见你进去,就是找不到人,其实你早就从窗户逃走。”

  “小姐,小少爷其实挺可怜的……唉。”李叔摇摇头,不再说话。

  毕竟是别人的家事,他一个外人没有经历过,又怎么能让别人和他有一样的想法。

  言尽于此,多说无益。

  秦芳华放下指间的发,冷冷看着李叔,“他可怜?我就不可怜?我的妈妈就该死?”

  “爸爸从小不喜欢我,他觉得妈妈恶毒,便也觉得我恶毒。好啊,既然他这么认为,我为何不让他知道,他自己生得女儿可以多恶毒!”

  所有人都认为她坏,她就坏给所有人看,反正,她已经习惯了。

  医院。

  “先生,孩子已经没事了。”护士从抢救室走出来,安抚站在门口的秦淮俊。

  秦淮俊松了一口气,连连道谢。

  他这次出差,事情顺利便提早回了家,结果进门就见女儿神情不对,厨房的门紧锁着,他知道一定是出了意外。

  秦芳华当时还不承认,若不是他透过模糊的玻璃门看到吴起躺在地上,今日恐怕真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他坐在椅子上沉思,两个孩子不能待在一起,必须把吴起单独带出去扶养,否则难保今天的事不会再发生。

  女儿,别怪爸爸。

  抢救室的门打开,吴起躺在床上被人推出来,小小的脸蛋恢复平静,原先因为痛苦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

  他是不婚主义,一直以来独善其身,专心于事业。

  可老天似乎与他过不去,先后栽在两个女人手上,无关情爱,只因遭人暗算,不得已为之。

  第一次,他的婚姻彻底被毁;第二次,他差点丢了工作。

  近日好不容易有些起色,家里却出现这种丑事,被有心之人听去,免不了一番大肆渲染。

  公司最看重的是人品,他们始终秉持着员工怎样对家人,才会怎样对工作。

  一个对家人不甚负责的领导,何能堪当大任。

  而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足以影响他在公司的地位,长此以往,难以立足。

  214号病房。

  吴起静静安睡,手上挂着点滴,细看,小小的手指疤痕累累,粗糙脱皮,全然不似九岁孩童应有。

  秦淮俊心中不忍,别过头去。

  其实孩子与他极相似,五官中规中矩,温文尔雅,似天上皎月。

  因着年龄尚小,也不知日后会长得如何俊逸。

  吴起悠悠转醒,瞥见身旁的男人,先是一愣,接着憨笑,“李叔说,你是我的爸爸,爸爸,这是你第一次离我这么近,圆圆好开心。”

  秦淮俊有些不适应孩子对他的称呼。

  女儿十岁才开始和自己生活,往前的十年他常年忙于工作,三五月回来匆匆看一眼然后离开,这也导致两人关系浅淡。

  而她妈妈的事,更使父女二人彻底离心。

  他甚至很少听到女儿叫他爸爸,久而久之,已经快忘了自己身为人父的职责。

  吴起的话,让他心中无端生起丝丝慈爱,一时觉得,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也并非是坏事。

  他调整自己的情绪,笑着问:“圆圆?你的小名?”

  吴起见秦淮俊没有像秦芳华一样厌恶他,感到欣喜,点点头,“是呀,妈妈说希望我们一家子团团圆圆的。”

  团团圆圆……

  秦淮俊直觉这词讽刺,如果吴起知道自己妈妈做的事情,还会相信这一套说辞?

  “吴起……你姐姐的事……”秦淮俊为难的询问,两个都是他的孩子,私心里还是向着些秦芳华,毕竟相处的时间要更久。

  “爸爸,我不喜欢姐姐,姐姐要杀我……”吴起装似惊恐,整个人缩成小小一团,而眼底没有一丝情绪。

  他不想再过苦日子。

  秦家家底殷实,祖上留下的产业多,即使后辈好吃懒做一辈子,照样能衣食无忧,而身为这家的小少爷,没必要去伺候秦芳华。

  他一向懂得察言观色,略微知晓秦淮俊的想法,而他一直以来都畏缩在秦芳华的仇恨下,现在有机会让他自保,怎能错过。

  死得方法有多种,秦芳华对他一直怀恨在心,难保何时会被算计。

  他必须得想办法脱离现状。

  秦淮俊皱深眉头,不惑之年已略显疲态。

  吴起这么怕秦芳华,想来秦芳华这半年来对他并不好,再加上几小时前所目睹的一切,秦淮俊万不敢再让二人继续相处。

  他走到吴起床边,俯身,揉揉孩子的头发,“那爸爸带你去别的地方,好吗?”

  吴起听了,满心喜悦,点头答应。

  爸爸……

  原来,是这种感觉。

  对于这对父子来说,这将会是一次新的开端,结局如何,难以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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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岁,吴起在父亲的支持下,创立自己的公司。

  22岁,秦芳华结婚,离别多年的姐弟再次想见,形同陌路。

  同年,他有了女儿吴梦。公司被姐姐并购,欠下三千万债款,父亲因为他与秦芳华决裂,再不想见。一月后,吴起联系到秦芳华好友,周琛。

  23岁,父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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