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程屿和姜念住对门,302和301。他每天早上在楼下按车铃,她在楼上喊“等我一分钟”。从初中到大学,从同一座县城到同一座城市,所有人都觉得他们迟早会在一起。他们确实在一起了——领了证,隐了婚,没告诉任何人。婚后第一年,她在大学里被人送花,他不知道怎么开口说“那是我老婆”。室友说“你得主动点”。他信了。后来她走了。走的那天,是老石桥上的刻痕被水泥抹平的那天。桥拆了,人散了。每年春节,他买一支花放在桥上。花店老板问他送谁,他说“送人”。她走之前,在桥上刻了三个字——“不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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