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现代  高冷男主  温柔女主     

第三十八章 启程

掌心星星

春决夺冠后的第三天,庆功宴的热闹劲儿还没完全散去。

周子昂在群里发了无数条消息,嚷嚷着要组织全队去海边度假。陆衍附议,韩逸表示随便,陈默一如既往地没有表态。林砚辞只回了一句话:“我有安排了。”

群里瞬间炸了。

周子昂:“什么安排?比全队度假还重要?”

陆衍:“队长你是不是又要单独带栀栀姐出去玩?”

韩逸:“@Lin 注意安全。”

陈默:“+1”

林砚辞没有再回复。

沈清栀在旁边看到这条消息,忍不住笑了:“你真的不回他们?”

“不回。”林砚辞收起手机,转头看着她,“收拾好了吗?”

“差不多了……”沈清栀看了一眼地上的行李箱,“不过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现在还不能说吗?”

“到了你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

林砚辞没有回答,只是嘴角微微勾了一下。

沈清栀认识他这个表情——他是真的不打算提前透露了。她也不再追问,心里却越发好奇起来。

两个人拖着行李箱出了门。打车到了高铁站,沈清栀看到电子显示屏上的车次信息,愣了一下——G1532次,终点站:大理。

“……大理?”她转头看向林砚辞。

“嗯。”

“我们要去大理?”

“嗯。”

沈清栀愣了好几秒,然后忽然伸手捂住了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大理。

她曾经在一次直播中随口提过——她说她最想去的地方是大理,想去看苍山洱海,想在古城的小巷里散步,想在洱海边骑自行车。那只是她随口一说的话,说完她自己都忘了。

但他记住了。

“你……就是因为那次直播?”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林砚辞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拉起她的手:“走吧,检票了。”

高铁驶出江城站的时候,窗外的景色开始飞速后退。城市的高楼大厦逐渐被田野和山峦取代,春天的绿色铺满了大地,偶尔有几片金黄色的油菜花田从窗外掠过,像是大自然随手泼洒的颜料。

沈清栀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风景,心情像是被春风拂过一样轻盈。林砚辞坐在她旁边,戴着耳机,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真的在听歌还是在假寐。

她偷偷看了他一眼——他的侧脸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好看,鼻梁高挺,下颌线条分明,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浅浅的阴影。她的目光从他的眉骨滑到他的唇角,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情绪——这个人,是她的男朋友。这个在赛场上叱咤风云、被万千粉丝追捧的冠军中单,此刻就安静地坐在她身边,陪她去一个她随口提过一次的地方。

她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林砚辞没有睁眼,却忽然开口。

“你没睡着啊?”

“没睡。”他睁开眼睛,转过头看着她,“你在看我。”

沈清栀的脸微微一热:“谁看你了,我在看风景。”

“风景在我这边。”

“……油嘴滑舌。”

林砚辞嘴角微微勾起,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十指相扣。他没有再说话,重新闭上了眼睛。沈清栀也没有抽回手,任由他握着,侧过头继续看窗外的风景。

高铁在轨道上疾驰,穿过隧道,越过桥梁,一路向西。

傍晚时分,列车抵达大理站。

走出车站的那一刻,沈清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和江城完全不同——干燥、清冽,带着一丝泥土和植物的气息。天空比江城更低,云朵大片大片地悬浮在山顶上,被夕阳染成了橘红色。

“好美……”她情不自禁地感叹。

林砚辞站在她旁边,看着她的侧脸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没有说话。

他们打车去了古城。客栈是林砚辞提前订好的,藏在古城深处的一条小巷子里,闹中取静。院子不大,但种满了花花草草,角落里有一棵三角梅,开得正盛,紫红色的花朵瀑布一样倾泻下来,铺满了半面墙壁。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留着山羊胡,说话慢悠悠的,带着当地特有的腔调:“你们订的是楼上的套房,带露台,能看到苍山。钥匙给你们,早饭八点到九点半,厨房里有水果和牛奶,自己取。”

“谢谢老板。”沈清栀接过钥匙。

两个人上楼放了行李,简单收拾了一下。沈清栀推开露台的门,走出去——远处,苍山在暮色中连绵起伏,山顶的积雪在最后一缕天光中泛着淡淡的银色光泽。山脚下的古城已经亮起了灯火,星星点点,像是散落在地上的星辰。

她扶着栏杆,看着眼前的景色,久久没有说话。

林砚辞从身后走过来,在她身边站定:“喜欢吗?”

“喜欢。”她的声音有些轻,“特别喜欢。”

他侧过头,看着她被晚风吹乱的发丝,看着她眼中倒映的苍山和灯火,心里忽然觉得很满。

“以后还可以去更多地方。”他说,“只要你喜欢。”

沈清栀转过头,对上他的目光。暮色中,他的眼睛很亮,像是装着整个夜空。

她笑了:“好啊,那说好了。”

“说好了。”

两个人在露台上站了很久,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古城的灯火彻底亮起,像是一幅铺展开来的繁华画卷。

晚上,他们去古城里逛了逛。

夜晚的古城比白天更加热闹。石板路上人来人往,两边的小店灯火通明,卖着手工艺品、民族服饰和各种小吃。空气里混杂着烤乳扇的香气、鲜花饼的甜味和酒吧里飘出来的民谣歌声。

沈清栀拉着林砚辞在各个小店之间穿梭,看到有趣的东西就停下来看一看、摸一摸。林砚辞跟在她身后,负责帮她拎东西——虽然她买的东西并不多,无非是一些小饰品和零食,但他拎得很认真,像是完成什么神圣的使命。

路过一家卖手工银饰的小店时,沈清栀被橱窗里的一对戒指吸引了目光。

那是一对很简单的银戒,没有任何繁复的装饰,只在戒面内侧刻着一行极细的小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站在橱窗前,看了很久。

林砚辞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看到了那对戒指。他没有说话,只是拉着她走进了店里。

“你好,这个可以看一下吗?”他指着橱窗里的那对戒指。

店员热情地拿出来给他们看。林砚辞接过那枚女戒,拉起沈清栀的手,小心翼翼地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尺寸刚刚好。

沈清栀低头看着手指上那枚简约的银戒,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心跳忽然加快了几拍。

林砚辞端详了一下,然后拿起那枚男戒,递到她面前:“帮我戴上。”

沈清栀接过戒指,手指有些微微发颤。她拉起他的左手,将那枚戒指缓缓戴在他的无名指上。

抬起头的时候,她对上了他的目光。

他的眼睛里有光。

“什么意思?”她问,声音有些发紧。

“意思就是——”他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想跟你一直走下去。”

沈清栀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她低下头,看着两个人手上那对简约的银戒,在灯光下交相辉映,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满满的,涨涨的。

“……好。”她说,声音有些哽咽,“一直走下去。”

那天晚上,两个人牵着手在古城里走了很久。

月光洒在石板路上,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古城的喧嚣渐渐远去,只剩下他们交错的脚步声和偶尔的笑语声。

走到一座小桥上的时候,沈清栀忽然停下来,转身看着他。

“林砚辞。”

“嗯?”

“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她举起手,晃了晃手指上的银戒,“不是因为它有多贵重,而是因为——你记住了我说的每一句话。”

林砚辞看着她,月光落在她的脸上,将她的笑容映得格外温柔。

他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低头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以后你说的每一句话,”他说,“我都会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