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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替死白月光后,他才唤我名

他走的那天,皇城下了好大一场雪。

我在一片纯白中握着他的手,感觉他的体温一点一点凉下去,直到最后一丝温热也散尽。他的面容安详,嘴角甚至带着笑,像是终于睡着了,做着一个期待已久的美梦。

然后,他来了。

他站在虚空中,穿着年轻时的玄色锦袍,墨发如瀑,眉目清朗,像极了我们初见那年,御花园里那个惊鸿一瞥的少年太子。他朝我伸出手,掌心朝上,眼睛里盛着温柔的光。

“晚晚,”他唤我,嗓音清润,没有一丝沙哑,“我来接你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十年了,我以魂魄之身守在他身边,早已忘了被握住的温度。此刻他递来的手掌,修长干净,带着属于活人的血色和暖意。

我伸出手,慢慢搭上去。

那一瞬,我重新有了心跳。

“咚、咚、咚。”沉稳而有力,像是要将这十年空缺的声响一并补回来。我低头看自己的手,竟不再是半透明的虚影,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我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裙,裙摆绣着细碎的迎春花,是我们初见时我穿的那件。

“走吧。”他握紧我的手,十指相扣,再不肯松开,“这次,我们慢慢走。”

四周的雪景在脚下散开,化作了满园春色。御花园里的花开得正盛,蝴蝶蹁跹,阳光暖融融地落在身上。我低头,看见那个蹲在花丛边给猫包扎衣裙沾泥的小姑娘,和站在月洞门前看她的少年。

他那时候的眼神,干净得能映出整片天空。

“你看,”他忽然开口,声音有点哑,“朕那时候就在想,这姑娘要是能嫁给我,我一辈子都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我转头看他,他垂着眼,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明明是在笑,表情却像是要哭出来。

“可朕食言了。”

我攥紧他的手,指甲几乎陷进他掌心。他吃痛,却反而笑了,将我攥紧的手一根一根掰开,然后重新十指交握,温柔却不容挣脱。

“这一世不算。”他说,目光灼灼地落在我脸上,像是在重新认识我的每一寸轮廓,“我们还有下一世。”

“下一世?”我问。

“下一世,”他点头,抬起空着的那只手,轻轻落在我眉间,像是要抚平一处看不见的褶皱,“我不做太子了。你也不做柳家女。我们做一对寻常夫妻,我耕田,你织布,生一堆孩子。我把欠你的那些年,全都补回来。”

他的手指微凉,声音却滚烫。我望着他的眼睛,里面倒映着我的脸,干干净净的,没有恨意,没有冷漠,没有透过我看另一个人的恍惚。

“好。”我说。

四周的春色开始褪去,他的面容也渐渐模糊。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指紧紧扣着我的,那种力道,像是要越过生死,越过轮回,一直到时间的尽头。

“来世见。”他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轻,却一字一字砸在我心上。

“来世见。”我应他,声音被风吹散,散作漫天飞舞的花瓣。

我睁开眼时,是一个陌生的清晨。

窗外的阳光透进来,落在绣着缠枝莲纹的被面上,暖融融的。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沉水香,是我从前在东宫时最常用的那种。我动了动手指,摸到枕头下有什么东西硌着。

我翻出来,是一只陈旧的香囊。布料已经泛黄,边缘的丝线起了毛,但上面那只歪歪扭扭的并蒂莲依然清晰可辨。香囊里装着什么东西,硬硬的。

我拆开缝线,从里面倒出一枚小小的玉坠。青白色的和田玉,雕着一对交颈鸳鸯。玉坠下面压着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笺,墨迹已经洇开了一些,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笔迹——他的字,我看了十年,闭上眼都能描摹出每一笔的锋芒。

纸上只有两行字:

“若得此生共白头,不羡鸳鸯不羡仙。”

“晚晚亲启。”

我攥着那枚玉坠,眼泪砸下来,一滴又一滴,洇湿了纸笺上那个“晚”字。

窗外传来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闹声,巷口有妇人喊自家的夫君回来吃饭。一切平凡,一切鲜活,一切都带着人间的烟火气。

我起身下床,走到窗前推开窗。对面是一户普通的人家,院子里晾着衣裳,一个年轻男人正弯腰劈柴,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他像是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

阳光落在他脸上,镀着一层暖金色的光。他愣在那里,手里的斧头“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我笑出了眼泪。

“你迟到了。”我说。

他回过神,大步跨出院门,在满街行人好奇的目光里,穿过窄窄的青石巷,一路跑到我的窗下。他仰着头,气喘吁吁,额上沁着薄汗,笑容却亮得晃眼。

“不迟。”他朝我伸出手,掌心朝上,和梦里、和记忆里、和前世里每一次一样,“这次,我找到你了。”

我趴在窗台上,低头望着他。他没有龙袍加身,没有太子冠冕,粗布短褐,眉眼却依然是我爱了整整一生的模样。

我把手递下去,放进他掌心里。

“好,”我说,“这次,你要记得我的名字。”

他握紧我的手,轻声笑了。

“柳晚晚,”他唤我,一字一字,念得郑重而温柔,“我的晚晚。”

日光正好,春风不燥。这一世,他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来。1

段评

书荒可冲,蹲蹲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