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穿越  原创小说  异域风情   

作者的灵感

我在阿拉伯帝国搞事业

写这个故事之前,我想了很久。

我从小就迷恋异域风情。小时候看《尼罗河的女儿》,被凯罗尔和曼菲士的故事迷得神魂颠倒,觉得古埃及的金色沙漠和尼罗河的波光,是这世上最浪漫的背景板。后来读《法老的宠妃》,又被艾薇和拉美西斯二世之间的宿命感虐得死去活来。再后来是《巴比伦王妃》,空中花园的传说、伊什塔尔门的蓝色琉璃砖,每一个场景都让我恨不得钻进书里,亲自站在那片土地上。

但渐渐地,我发现一个问题。

写埃及的太多了。尼罗河、金字塔、法老、艳后,几乎把古埃及的每一寸沙都写遍了。写两河流域的也不少,巴比伦、亚述、空中花园,那些故事一个比一个荡气回肠。

我想找一个不一样的。

直到我读到《寻找前世之旅》中那篇关于阿拉伯的故事。巴格达、智慧宫、《一千零一夜》、哈伦·拉希德——那个在深夜乔装出行、体察民情的传奇哈里发,那个让巴格达成为“世界知识中心”的黄金时代。我几乎是在读到的那一瞬间就决定了:就是这里。就是阿拉伯。就是巴格达。

因为阿拉伯帝国太被低估了。

人们记得金字塔,记得空中花园,记得罗马斗兽场,却常常忘了——在公元八到九世纪,巴格达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智慧宫里的学者们翻译着希腊、波斯、印度的典籍,代数在这里诞生,造纸术在这里传播,天文观测在这里达到了当时世界的顶峰。那是一个真正属于知识和文明的黄金时代。

而哈伦·拉希德,是那个时代最迷人的注脚。

他既是《一千零一夜》里的传奇君王,也是真实历史中开创了阿拔斯王朝鼎盛时期的哈里发。他会在深夜乔装出行,混迹于市井,听百姓讲真话。他建起了智慧宫,让学者们自由辩论、自由研究。他让巴格达的图书馆藏书量超过了当时整个欧洲的总和。

这样一个帝王,值得一个穿越千年的故事。

所以有了徐婼。有了莱拉。

一个现代的历史学博士,带着满脑子的知识和一个没电的手机,穿越到了那个辉煌的时代。她用脑子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地帮哈伦建起了一个更强大的帝国。她教他们造纸,教他们种痘,教他们修水利,教他们改税制。她陪他从一个不受重视的年轻王子,变成了千古一帝。

然后她走了。

差一步,就是一生。

这个故事的悲剧内核,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来自未来,她终究要回到未来。她不属于那个时代,无论她多爱他,无论他多爱她。她每一次用知识改变历史,都在消耗她存在的根基。她早就知道结局,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了。

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会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来处的人。一个即使知道结局,也要把该做的事做完的人。一个在异世界也要活出自己光芒的现代女性。

而哈伦——他从头到尾都叫她“莱拉”。那是他给她取的名字,意思是“夜”。他说:“我喜欢在夜里出门。遇见你的时候是黄昏,夜刚刚开始。”

她走后,他再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对全世界,他都是“朕”。只有对她,他永远是“哈伦”。那个会给她偷蜜饯、会给她读诗、会在她看不见的时候替她把灯点亮的哈伦。

这个故事很虐。我知道。写到最后一章的时候,我自己也哭了。但我还是写了。因为我觉得,有些故事,悲剧才是最好的结局。遗憾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种更深、更长久的美。

感谢你读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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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听听你的故事。

我们下个篇章,再见。

——作者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