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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她说是我

猎罪图鉴:第五个证人

上午十点,康复医院的会客室。

屋子不大,一张长桌,四把椅子。桌上放着一个录音笔,红灯一闪一闪。陈医生坐在长桌的一侧,手里拿着记录册。沈翊坐在她旁边,面前摊着笔记本。

祝黎坐在靠墙的椅子上。

她是从分局被带过来的。她穿着那件旧外套,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指甲啃得发秃,边缘的皮发红。她没有戴手套。

她坐在离长桌大约两米的地方。沈翊没有让她坐得更近,也没有让她坐到外面去。他只是点了点头,她就明白了——她可以在这里,但她不参与。

门开了。

李秀兰被带了进来。

她今天没有抱那个铁皮盒子。她的手垂在身侧,手指还是变形的——指关节粗大,指尖往里勾,是常年用力握什么东西留下的。她的头发白了大半,梳得很整齐。

她走到长桌前,坐下。

她的目光扫过陈医生,扫过沈翊,然后落在祝黎身上。

停了大概两秒。

然后她把目光移开了,落在桌面。

陈医生开口了。

"李秀兰。"

"嗯。"

"今天请你来,是想再问几件事。"陈医生说,"你上次说的一些话,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我想再确认一遍。"

李秀兰没有说话。

"我问一句,你答一句。"陈医生说,"答不上来就说答不上来,不用勉强。"

"嗯。"

陈医生翻了一页记录册。

"祝黎小时候,"她说,"你打过她吗?"

屋里安静了几秒。

李秀兰的手在膝盖上动了动。

然后她开口了。

声音很平,很硬,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放——沈翊听过这个声音。在康复医院那间会客室里,她也是这样说的。

"是我。"

沈翊的笔尖停在纸上。

祝黎坐在墙边,没有动。她的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指节捏得发白。她的呼吸很稳。

陈医生看着李秀兰。

"你说'是我',"她说,"是什么意思?"

"是我打的。"李秀兰说,"她该打。"

"打哪里?"

"手。"

"为什么打手?"

"画画的手最该打。"李秀兰说,"画那些东西,画门,画光。画那些有什么用。"

沈翊记下来。每一个字。

陈医生又问:

"打得重吗?"

"重。"

"用什么打?"

"尺子。"

"打了多久?"

李秀兰想了一下。

"打到她不出声为止。"

沈翊的喉咙发紧。

他想起祝黎说过的话。想起留置区里她伸手够那支笔。想起评估室里她把圆珠笔攥成一把刀。想起那五个圆。

他低下头,继续写。

陈医生沉默了几秒,然后重新开口:

"李秀兰。"

"嗯。"

"你刚才说'是我'。"她说,"我现在再问一遍——打祝黎的,是你吗?"

李秀兰抬起头。

她的眼神变了。

不是表情变了,是眼神里的什么东西变了——像是一层雾从眼睛里散开,又聚起来,变成了另一种光。她的肩膀往后靠上椅背,呼吸沉下去。

然后她开口了。

声音也变了。变得更轻,更快,带着一点急。

"不是她。"

陈医生看着她。

"不是她?"

"不是她,是我。"李秀兰说,"她记错了。"

沈翊的笔尖停住了。

——同一段对话里,同一个人,前后两句话,互相否定。

陈医生没有露出任何惊讶。她只是点了点头,在记录册上写了几笔。

"你说'是我',"她重复了一遍,"那是谁?"

"是我。"

"你叫什么?"

李秀兰沉默了一下。

然后她说:

"我叫李秀兰。"

陈医生看着她。

"那刚才说'是我'的那个,是谁?"

"不知道。"李秀兰说,"她有时候出来。她说话,我不记得。"

"她打了祝黎?"

"我不知道。"李秀兰说,"她说她打了。可我不记得我打过。"

沈翊记下来:

李秀兰第二次评估:

问"你打过祝黎吗"——答"是我"(平、硬、一字一顿)。细节:打手、用尺子、打到不出声为止;理由"画画的手最该打"。

再问"打祝黎的是你吗"——另一状态立刻否认:"不是她,是我。她记错了。"并称前一状态"有时候出来,她说话我不记得"。

→ 同一人、同一段对话内,两个状态互相否定。认罪与翻供交替。

写完,他抬起头。

陈医生放下记录册。

她从旁边拿出一个文件夹,抽出一张照片,推到桌子中央。

"李秀兰,你看这个。"

李秀兰低头看。

那是一张现场照片:一扇木门的门框,靠近上方的位置,有一小片暗褐色的、已经干透发黑的血迹。血迹的位置很高——在一百七十厘米上下。

沈翊看着李秀兰。

这张照片他带了很久了。从第一卷带到现在。

那时候,祝黎身体里那个守门的人——先生——看着这处血迹,对他说过一句话:

"不是周砚。"

沈翊一直没有找到答案。

现在他问了出来。

"这个血迹,"他说,"在门框高处。有人撞上去,留下的。"

李秀兰看着照片,没有说话。

"她叫得出名字的人里,"沈翊说,"有一个人说,撞这个门框的人,不是周砚。"

他停顿了一下。

"李秀兰。是你撞的吗?"

屋里安静了几秒。

李秀兰的呼吸变了。

慢下来。一口气吸到底,停了半秒。

她的肩膀往后靠上椅背——那是沈翊见过的、她切换前的姿势。

然后她开口了。

声音又变了。变回了那种又平又硬、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放的声音。

"是我。"

沈翊的呼吸停了一拍。

"你撞的?"

"我撞的。"她说,"我撞上去,头磕在门框上。血是我的。"

"什么时候?"

"不知道。"

"为什么撞?"

李秀兰沉默了一下。

然后她说:

"因为她在里面画。"

沈翊的喉咙发紧。

"画什么?"

"画门。"李秀兰说,"画光。门底下有光。她画那个,我就撞。"

沈翊记下来。

然后他看着她,等着。

过了几秒——

李秀兰的肩膀动了动。那层雾又散开、又聚起来。

她抬起头。

眼神变了。

"不是她。"她说。

"不是她?"

"不是她,是我。"李秀兰说,"她记错了。"

沈翊慢慢放下笔。

他看着坐在长桌对面的这个女人。

她刚刚承认了——承认了打,承认了撞,承认了那处血迹是她的。

然后她的另一部分,在同一间屋里,在同一分钟里,把这些全部推翻。

不是撒谎。不是狡猾。

是她自己里面,有两个人。一个人认了,另一个人不认。

沈翊想起陈医生说过的话:

施暴者本人也是解离患者。

她的"认罪"随时可能被另一部分推翻。

证词效力存疑。

他把这个也记下来:

门框高处血迹(第一卷遗留):李秀兰某一状态认"是我撞的"(理由:祝黎在屋里"画门、画光",她撞门框泄愤);另一状态立刻否认"不是她,是我,她记错了"。

→ 与先生(戊)当初所说"不是周砚"吻合。血迹归属明确为李秀兰的某一部分,非周砚。

→ 但因其解离,该"认罪"与"翻供"交替,法律效力存疑。

写完,他合上笔记本的一角。

评估进行了四十分钟。

大部分时间,李秀兰的两个状态在交替。一个认,一个翻。一个说"是我",另一个说"她记错了"。

陈医生始终很平。她没有逼问,没有引导,只是在两个人状态交替的时候,把每一次的问答都记下来,标明时间。

祝黎一直坐在墙边。

她没有说话。

她的呼吸一直很稳。她的肩膀没有往里扣。她的手指没有绞进袖口。她的眼神没有散。

她没有切换。

她听完了整场。从头到尾。

沈翊中途看过她两次。第一次是在李秀兰说"画画的手最该打"的时候——祝黎的手在膝盖上收紧了一下,指节发白,但她没有别的动作。第二次是在李秀兰承认撞门框的时候——祝黎抬起头,看了李秀兰一眼,很短的一眼,然后又低下头。

就这两次。

再没有了。

四十分钟后,陈医生合上记录册。

"今天就到这里。"

李秀兰被带了出去。

她站起来的时候,看了祝黎一眼。

很短的一眼。

祝黎没有抬头。

门关上了。

会客室里剩下三个人。

陈医生摘下眼镜,用袖口擦了擦。

"沈警官,"她说,"我把话说在前面。"

"您说。"

"今天她说的每一句'是我',"陈医生说,"都不能作为证词使用。"

沈翊点头。

"我知道。"

"不是因为她撒谎。"陈医生说,"是因为她自己里面有两个人在打架。一个人认了,另一个人不认。法律上,这叫——"

她停顿了一下。

"——这叫证词能力存疑。她没有能力做出一致的、稳定的陈述。"

沈翊沉默了几秒。

"那二十七个孩子,"他说,"就没有一个能站上被告席的人了。"

陈医生看着他,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

"沈警官,我只能告诉你她是什么。"

她停顿了一下。

"至于法律该拿她怎么办——那不是我能回答的。"

沈翊转过头,看向祝黎。

她还坐在墙边的椅子上。

她的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指甲啃得发秃。她的头低着,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

"祝黎。"沈翊说。

她抬起头。

"你还好吗。"

祝黎看着他。

她的眼睛很红,但没有泪。

然后她开口了。

声音很轻,但很清楚。

"她也是碎的。"

沈翊的呼吸停了一拍。

他看着她。

祝黎没有移开目光。她看着他,眼睛很亮。

"她里面也有两个人。"她说,"一个认,一个翻。一个说是我,一个说她记错了。"

她停顿了一下。

"和我一样。"

沈翊的喉咙发紧。

他想说点什么。

他想说"不一样"。他想说"你没有打人"。他想说任何一句能把她和那个女人分开的话。

——但他不能。

因为他答应过自己:不下诊断,不填空白。他不能替她定义这件事。

所以他只是看着她。

看了很久。

然后他说:

"嗯。"

只有一个字。

祝黎低下头。

她的手指在膝盖上动了动,攥紧了,又松开。

"我知道。"她说。

回分局的车上,祝黎坐在后座,靠窗。

沈翊坐在她旁边,中间隔着一拳的距离。

车开了大概十分钟,她开口了。

"沈警官。"

"嗯。"

"如果她治好了,"她说,"她的那两个人,会合成一个吗?"

沈翊看着窗外。

"我不知道。"他说。

"如果合成了,"祝黎说,"那认罪的那一个,是不是就回来了?"

沈翊沉默了几秒。

"我不知道。"他说,"陈医生说,治疗的目标不是'合成',是'让她们坐下来说话'。"

祝黎"哦"了一声。

她没有再问。

车里安静下来。

窗外那块被水浸过的、恒定的灰光,慢慢往西斜。

下午,沈翊回到画像室。

他坐在桌前,把今天的评估记录一条一条整理好,装进文件夹。

然后他伸手,从证物柜里取出一个小的证物袋。

袋子里装着一支圆珠笔。

按动式的,笔杆是透明塑料的,能看见里面的弹簧。笔杆的尖端——被人生生戳裂了,塑料翻起来,留着毛刺。

这是评估室那一支。

那天,祝黎身体里那个毁掉一切的人,抓起它,用尖端往纸上摁、戳、撕、涂。她说"不能留"。她说"血不脏,画脏"。

沈翊把证物袋打开,把那支笔拿出来。

他把它放在桌面中央。

放在那杯水旁边——那杯水今天也放在中央,她也没有喝。

他看着笔杆上那道裂痕。

想起今天李秀兰交替的两句话。

"是我。"

"不是她,是我。她记错了。"

一支笔,被一个人戳裂。一个人认了,一个人翻。

而戳笔的那个人说"画脏"。认了打人的那个人也说"画脏"。

同一句话。同一套道理。

沈翊坐在暗里,没有开灯。

他伸出手,把那支笔放回证物袋。

抽紧系带。

袋口的塑料绳勒进纸边,发出很轻的一声。

他把袋子放回证物柜,关上柜门。

锁扣"咔"了一下。

屋里彻底静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