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大屋的厅堂里,摊着一摞账簿、地契和股份文书。
陈飞燕坐在红木太师椅上,面前摆着一盏早已凉透的茶。她翻了整整三日,越翻越觉得头大。
陈家的生意,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南洋来的洋货、本地的米粮布匹,几条线交叉着走,账面上密密麻麻,全是她看不懂的门道。养父在世时,这些事从不让她沾手,她只知道家里有钱,却从不知道这钱是怎么一笔一笔挣出来的。
如今爹娘一去,商行里几个老伙计各有各的心思,有的敷衍,有的干脆不来了。账上的数字对不上,库房的货也说不清去向。她一个二十岁的孤女,撑着这么一摊生意,好比让一个不会水的人去撑船,随时都有翻沉的危险。
第四日清晨,飞燕做了决定。
她托人寻了广州城里最有名的牙行中人,姓温,人称温先生,专做产业买卖、股份转手的中人。温先生五十来岁,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鼻梁上架着副铜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一双眼睛却精得很。
他把陈家的产业一项项看过,又翻了半日账簿,这才摘下眼镜,缓缓开口:
“陈小姐,恕老朽直言。您这商行,眼下是个烂摊子。货不齐,账不清,几个老伙计人心散了,接手的人得花大力气重整。若是急着出手,价钱……恐怕要打个折扣。”
飞燕心里早有准备,平静地问:“能折多少?”
温先生沉吟片刻,伸出三根手指:“三成。若是您肯等,老朽慢慢寻买家,或许能卖到五成。可这一等,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期间商行还得往里贴钱维持。”
三成。
飞燕垂下眼,看着桌上的地契。她知道温先生没有狮子大开口,乱世里做买卖,接手一个烂摊子本就要冒风险。可三成的价钱,等于把爹娘半辈子的心血贱卖了。
她沉默了很久。
窗外,西关的市声隐隐传来,叫卖声、车铃声、挑夫的号子声,混成一片。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让她觉得陌生而冰冷。
“三成便三成。”她抬起头,语气很轻,却很坚定,“我要现银,越快越好。”
温先生有些意外,多看了她一眼:“陈小姐不再考虑考虑?”
“不必了。”飞燕将地契推到他面前,“这摊子我守不住,与其让它一天天烂下去,不如趁早了结。温先生,劳烦您了。”
温先生叹了口气,收起地契:“既如此,老朽这就去张罗。三日内,给您回话。”
三日之后,温先生带来了买家。
买家是个姓何的商人,做米粮生意起家,家底厚实,有意把陈家的洋货线并过去。双方在牙行里谈了半日,价钱、交割、人手安排,一项项说清楚,按下手印,签了文书。
现银当日便点清了。
飞燕抱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从牙行出来时,日头正毒,晒得人睁不开眼。木匣里是几百枚银圆,还有几张钱庄的票子。这笔钱,够她安安稳稳过许多年。
可她心里没有半分轻松。
爹娘一辈子打拼下来的生意,就这样在她手里断了。她觉得自己像个败家子,守不住祖业,只能把一切换成冷冰冰的银钱。
她沿着街往回走,心里沉甸甸的,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两道目光,从她出牙行起便一直跟着。
回到西关大屋,飞燕把木匣锁进卧房的柜子里,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门窗。
这些日子,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养父母的案子虽然结了,可那个被定罪的生意对手,在广州经营多年,党羽不少。主犯伏法,底下的人未必就散了。更何况,她一个年轻女子,孤身住着一座大屋,手里又刚得了一笔卖产的现银,消息若是传出去,难免有人动歪心思。
入夜,飞燕没有点灯。
她坐在黑暗的厅堂里,听着屋外的风声。习武之人的耳朵比常人灵敏,她能听见巷子里更夫敲梆子的声音,能听见远处珠江上货船的汽笛,也能听见——
院墙外面,有极轻的脚步声。
不止一个人。
飞燕的呼吸骤然放轻,手缓缓按在椅子扶手上。
她没有动,只是静静地听。
脚步声在院墙外停了片刻,然后,有人翻墙的声音。
两个,三个……至少四个人。
飞燕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没有慌。梁伯教过她,遇事先稳心,心乱则手乱。她缓缓站起身,贴着墙根移动,退到厅堂侧面的暗影里。
门被轻轻推开了。
四个黑影鱼贯而入,手里都拿着家伙——两个提着短刀,一个握着木棍,最后一个手里,赫然是一把短枪。
飞燕的瞳孔猛地一缩。
枪。
这不是普通的窃贼,这是有备而来的劫匪。
“搜!”为首的一个低声道,声音沙哑,“那女人今天卖了商行,现银就在这屋里。仔细搜,别放过任何角落!”
两个人分头去了厢房和厨房,另一个往内院走,拿枪的那个则站在厅堂中央,四下张望。
飞燕贴在暗影里,心跳如擂鼓。
她的功夫再好,也挡不住子弹。硬拼是死路一条。
但她不能让他们找到钱,更不能让他们发现自己。
拿枪的汉子往她这个方向走了两步,似乎察觉到什么,举起枪,低声喝道:“谁在那里?出来!”
飞燕知道躲不住了。
就在汉子举枪的一瞬间,她动了。
咏春拳的步法,讲究贴身短打,最快的距离,最短的路线。她从暗影里骤然闪出,脚下一滑,整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直扑持枪汉子的手腕!
汉子大惊,下意识扣动扳机——
“砰!”
枪声在空旷的厅堂里炸响,子弹打在身后的柱子上,木屑飞溅。
可飞燕已经到了他身前。
她左手一翻,扣住汉子握枪的手腕,右手日字冲拳,重重击在他的肘弯处。
“咔嚓”一声轻响,汉子的手臂以一个怪异的角度弯折,短枪脱手落地。
飞燕不等他惨叫,膝撞顶在他的小腹,顺势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
整套动作,不过一息之间。
另外三个劫匪听见枪声,纷纷从各处冲了回来,见同伙倒地,又惊又怒,嗷嗷叫着扑了上来。
飞燕一脚踢开地上的短枪,转身迎敌。
厅堂狭窄,正是咏春最擅长的地形。她不与他们拉开距离,而是贴着他们的身位游走,刀砍过来,她侧身让过,顺势黏住对方的手臂,一拧一送,短刀便脱了手;木棍砸下来,她沉腰卸力,手肘顶在对方肋下,那人闷哼一声,弯下腰去。
四个人,四个照面,全部倒在了地上。
飞燕站在厅堂中央,呼吸微促,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在生死关头动手。
以前在后院练拳,梁伯在旁指点,那是练功;在街头救罗锦发,对付几个地痞,那是小试牛刀。而今夜,是真刀真枪,是你死我活。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肾上腺素退去之后,身体的本能反应。
就在这时,地上那个被她打断手臂的持枪汉子,忽然忍着痛,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往地上一摔——
“啪”的一声,一股刺鼻的烟雾弥漫开来。
飞燕暗叫不好,急忙屏住呼吸,后退数步。
等烟雾散去,地上的四个劫匪已经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滩血迹和那把短枪。
他们跑了。
飞燕站在原地,望着洞开的大门,心里一片冰凉。
这些人不是普通的劫匪。他们有枪,有组织,行动利落,撤退也有章法。而且,他们知道她今天卖了商行,知道现银在屋里——
消息是谁泄露的?
牙行的温先生?买家何老板?还是……商行里那些散了的老伙计?
飞燕不敢深想。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短枪,沉甸甸的,铁制的枪身还带着余温。她从来没有用过枪,也不想用。但今夜之后,她知道,光靠一双拳头,恐怕不够了。
她走到门口,把大门关上,插好门闩,又搬了一张桌子顶住。
然后,她回到卧房,打开柜子,看着里面的木匣。
这笔钱,是她卖掉爹娘心血换来的,也是引来杀身之祸的根源。
这座西关大屋,她住了二十年,如今却再也不安全了。
飞燕坐在床边,想了整整一夜。
天快亮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离开这里。
不是逃,是去找一个人。
梁伯临走前留下过一封信,信里除了嘱咐她勤练拳脚,还提过一个名字——他在佛山的同门师弟,如今在佛山开馆授徒。梁伯说,若是将来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去佛山找他。
飞燕把信又读了一遍,然后小心折好,贴身收好。
她开始收拾行李。
几件换洗衣裳,一些碎银子,那把短枪她想了想,最终没有带——她不会用,带着反而惹麻烦。木匣里的银钱,她分成几份,贴身藏了一部分,其余的存进了西关一家信誉最好的钱庄,只取了一张通兑的票子。
天亮时分,飞燕最后看了一眼这座生活了二十年的大屋。
厅堂里的弹孔还在,柱子上的木屑还没清理,地上的血迹已经发黑。
她锁上大门,把钥匙塞进怀里,转身走进了广州清晨的薄雾里。
她要去佛山。
那里是咏春的根,也是梁伯的根。
而她不知道的是,那四个逃走的劫匪,此刻正躲在广州城外的一间破庙里,其中一个人,正在给某个大人物写信。
信上只有一行字:
“陈家孤女,会咏春,已往佛山方向去。”1
写得棒棒棒,节奏超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