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的欢呼声宛若平地炸响的惊雷,裹挟着极北之地的狂热与原始野蛮,如滚滚洪流碾过苍茫草原,震得脚下的万年冻土都在瑟瑟发抖,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浓烈的马奶酒与血腥气。
“长生天赐福!咱们的汗王终于娶了中原最尊贵的女人!”一名满身酒气的千夫长高举酒囊,满脸通红地吼道。
“瞧瞧那身段,那气度,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站在大汗身边,生下最英勇的狼崽子!”旁边的武士们随声附和,眼中闪烁着贪婪与狂热。
而在人群的角落,几个被俘来的汉人工匠缩着脖子,眼神躲闪,低声窃窃私语:“那是咱们大雍的嫡长公主啊,怎么……怎么就穿上了胡人的嫁衣……”
“嘘!不要命了?听说她连布防图都献了,这般识时务的汉女,真是草原的福气啊……”
周围部众的议论声如沸水般翻腾,那些粗鄙的赞美、恶毒的揣测与绝望的叹息交织在一起,像无数根细针,狠狠扎进阿木尔的耳膜。
阿木尔双膝重重跪在祭台最前方的红毯边缘,膝盖骨硌在冰冷坚硬的青石板上,钻心的剧痛顺着神经末梢攀爬。他身上穿着那件特意为了羞辱他而换上的粗麻短褐,粗糙发硬的布料磨得皮肤红肿破皮,那是草原上最低贱的奴隶才配穿的囚服。
他是大汗“恩赐”的观礼者,也是这场盛世婚宴上唯一的活祭品。
半个时辰前,那个满脸横肉的护卫统领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从马场的烂泥里拽出来,将这套带着霉味的衣服劈头盖脸扔在他身上,嘴角挂着残忍的狞笑:“大汗有令,让你站在最前面,瞪大眼睛好好看着你的仇人怎么拜堂成亲。你要是敢闭一下眼,本统领就亲手把你的眼皮割下来喂鹰。”
所以,他必须看,连眨眼都不敢。
他死死盯着那座高耸入云、仿佛要刺破苍穹的祭台,眼球因为过度充血而布满狰狞的红丝。
那里站着赫连铮。那个男人身披玄铁战袍,在烈日的暴晒下折射出森冷的寒光,笑得不可一世,仿佛这天地万物、这草原的风与血,都尽在他掌握之中。而赫连铮那只手——那只曾经沾满了中原战士鲜血、屠戮了他阿爹的手,此刻正紧紧揽在那个女人的腰上,姿态亲昵而霸道,宣示着主权。
李长宁。
阿木尔的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的嫩肉里,尖锐的刺痛感传来,鲜血顺着指缝蜿蜒渗出,无声地染红了粗麻衣袖,但他仿佛失去了痛觉,浑然不觉。
他的目光化作一把淬了剧毒的钩子,死死勾住那个穿着赤金凤凰嫁衣的女人,恨不得将她身上的红纱一片片撕碎,将她挫骨扬灰。
她真美啊。
美得惊心动魄,像一把刚刚出炉、还带着炉火的宝刀,亮得刺眼,也利得伤人。
她在笑。
她对着台下那些狂热呼喊的部众笑,用流利的草原语言说着那些动听的誓言。她说她是赫连部的人,她说她要提刀上马,为部族征战,她说她是他们尊贵的“额吉”。
“骗子。”
阿木尔的嘴唇无声地蠕动着,喉咙里滚过这两个字,带着浓重的血腥气。
只有他知道,那层华丽耀眼的红纱下面,藏着怎样一副蛇蝎心肠。
昨夜,当那个叫红玉的侍女趁着夜色将那个冰凉的小瓷瓶塞进他手里时,他激动得浑身颤抖,差点当场捏碎它。他以为那是见血封喉的毒药,是他复仇唯一的希望。可当他颤抖着打开瓶塞,闻到那股熟悉的、带着苦涩草药味的香气时,他的手剧烈地抖了一下,心也跟着凉了半截。
那是“续骨膏”。
是他当年拼死救下她时,她亲手赐予他的疗伤圣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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