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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37页

参加你的婚礼

快递信封堵在门口地垫下面,半露在外面,被雨泡软了一个角。

  我弯腰捡起来,信封上印着:沈念 收,南屿市老城区榕荫巷17号,名字写对了,没有错别字。

  拆的时候撕歪了封口,透明胶带黏在食指指甲盖上,我甩了两下才甩掉,指甲盖上留了一道透明的胶印,在灯光下反着光,我用拇指蹭了一下,没蹭掉。

  里面是红色请柬。

  我没换鞋,请柬翻开,第一页烫金大字:周叙白 & 林知遥,日期是三个月后的周六,地点在南屿凯悦酒店玫瑰厅。

  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后合上,放回信封,信封搁在茶几上,压住了一个遥控器,遥控器上有一个按键的漆掉了,露出白色的塑料底。

  门口挂钩上挂着我的工牌,南屿出版社·沈念,挂绳断了一侧,用订书钉订了一下,刚才弯腰捡快递的时候挂绳蹭到肩膀,订书钉扎了一下脖子,我抬手摸了一下,一个小包。

  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屏幕亮了,锁屏通知:南屿出版社·《南方叙事》第4期审稿提醒,我划掉。

  换了拖鞋,左脚那只后跟有一道裂口,用透明胶从里面贴了一下,走路的时候脚后跟蹭到胶面,有一点黏。

  进厨房,接水,水龙头拧到最大,水冲进壶里,溅到台面上,关小一点,接了大概三分之二壶,盖子盖上,放到灶上,按开关。

  蓝色火苗窜起来,壶底碰到火,咔一声。

  我站在灶台前面,瓷砖墙面有一道裂缝,从水槽边开始,弯弯曲曲,延伸到墙角,裂缝里嵌着一点黑色的脏东西,我以前用指甲抠过,没抠出来。

  水壶嘴开始冒白气,白气碰到抽油烟机的铁皮底,变成水珠,滴下来,滴到灶台上,一小摊。

  手机亮了,放在茶几上,屏幕朝上。

  我走过去,拿起手机,来电显示:许嘉。

  我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第三遍才接,

  "你到底去不去?"

  她的声音从听筒里出来,带着刚下夜班那种沙哑,背景有医院走廊的广播声,在叫一个号码,数字听不清。

  我笑了一下,嘴角先往左边歪,然后右边才跟上来,像是练习了很多次才找到的角度。

  "去啊。"我说,"为什么不去。"

  那边沉默了几秒。

  "你就是个懦夫。"

  我没接话,又笑了一下。

  她又说了一句什么,我把手机从耳朵边拿开,离了大概十厘米,信号格掉到了两格。

  "什么?"我说。

  "算了。"她说,"你就是这样的人。"

  "嗯。"我说。

  "你真的会去?"

  "去啊。"我说,"我都说了去。"

  她挂了,忙音,嘟,嘟,嘟。

  我把手机扔在沙发上,屏幕朝下。

  客厅没开灯,窗帘缝里漏进来一条窄窄的黄色,我盯着那条光看了几秒,然后站起来。

  走回厨房,水壶在叫。

  我叫了十几秒,隔壁墙响了一声,邻居敲的。

  我伸手关火。

  拿了一个白瓷杯,边缘有一道磕掉的瓷,露出里面灰色的胎,杯底有一圈褐色的茶渍,洗不掉。

  倒水,水冲进杯子,热气冒上来,我把手缩了一下。

  端着杯子走回客厅,路过茶几,看了一眼那个信封,没有停下。

  在沙发上坐下来,喝了一口水。

  水太烫,舌尖被烫了一下,我没吐出来,咽下去了,眼眶红了一下,不知道是因为烫的还是别的什么。

  我放下杯子,杯子底碰到茶几,磕出一声轻响,茶几玻璃上有一道划痕,从左边延伸到中间。

  我拿起那本《小王子》,书脊裂了,用透明胶带缠了两道,封面右下角有一块浅褐色的印子,像咖啡洒上去的,又像别的什么。

  我翻到第37页,把请柬夹进去。

  第37页有一行铅笔字,字迹很轻,像是写的时候手在抖。

  "2017年9月14日,他今天穿白衬衫很好看。"

  我没有看那行字,直接把书合上了。

  书合上的声音很轻,封面碰到封底,纸碰纸。

  我把书放回书架,第三排,右边是《追风筝的人》,左边是《挪威的森林》,《小王子》和《追风筝的人》之间,露出一小截电影票根的边,橙色的,已经褪得发白,一直夹在那里,当书签用。

  我没有把票根拿出来。

  关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

  雨还在下,窗玻璃上全是水珠,外面的路灯被晕成一片模糊的黄。

  我坐在床边,没有开灯。

  摸出手机,屏幕亮起来,天气预报,明天,中雨,后天,小雨,大后天,阵雨。

  我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放到枕头底下,躺下,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