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漫长的生命里,我从未想过要记录什么。
记录是软弱者的行径——他们害怕遗忘,害怕自己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所以才要把记忆变成符号,变成墨迹,变成别人可以翻阅的、冷冰冰的东西。我不需要这些,我是时天使,是拨弄时光指针的存在,我自己的记忆就是最完美的档案。
但父亲说,你应该写。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落在我身上,又仿佛穿过我,落在某个更遥远的地方。那时候我还很小,小到我以为整个世界就是父亲、兄长,和那座永远沐浴在光芒中的城市。父亲的眼睛里有光,有星辰,有我看不懂的东西,他用那双眼睛看着我说:
“阿蒙,记录会让你理解。”
理解什么?他没有说。或者他说了,但当时的我还不懂得如何倾听。
所以这就是这本日记的由来。父亲给了我一个空白的本子,封皮是暗红色的,像凝固的血,也像夕阳最后的颜色。他说这是他从“那个时代”带过来的东西,纸页里有微弱的神性残留,写上去的字迹不会被时间磨灭。
“就像你一样,阿蒙。”他摸了摸我的头,“不会被时间磨灭。”
我很喜欢这个说法。不被时间磨灭——我生来就是如此,但我喜欢听他亲口说出来。
哥哥亚当对这个本子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他比我年长,至少看起来比我年长,总是抱着那本我怀疑永远读不完的书,金色的长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他透过发丝的缝隙看着我的日记本,嘴角带着那种让我捉摸不透的微笑。
“父亲偏心。”他说,语气里听不出是抱怨还是别的什么。
“你也可以写。”我把本子递给他。
他摇了摇头,举起那本书:“我已经在写了。”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那本书看起来写满了,每一页都密密麻麻的,怎么可能还在“写”?但哥哥经常说这种我听不懂的话,父亲说那是“思考的痕迹”,梅迪奇则说那是“装腔作势”。我那时候还不认识梅迪奇,如果认识,我大概会赞同他的说法。
我翻开第一页。
纸页的声音很好听,像羽毛拂过水面。我的羽毛,乌黑的、光滑的、能在夜色中无声滑翔的羽毛。作为时天使,我的本体是一团由时之虫构成的、形似时钟虚影的奇异存在,但我更喜欢乌鸦的形态——黑色的,狡黠的,被人们既不喜爱也不憎恨,只是提防的。父亲说我这个习惯很有品味。
第一页空白。第二页空白。第三页也空白。
直到第十七页,我终于拿起了笔。那支笔也是父亲给的,他说这支笔的笔尖曾经蘸过“源质”的颜色,写出来的字会有微微的发光。我试了一下,确实如此,金色的字迹在纸面上缓缓浮现,像黎明的第一缕光刺破黑暗。
我写下了第一行字:
“我叫阿蒙。我是父亲的第二个儿子。我出生在今天。”
然后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它看起来是那么……确定。仿佛只要写下来,就永远不会被改变。但我知道,在更高层的规则中,连时间本身都是可以被偷窃、被篡改、被重新编织的。
我合上本子,把它藏在了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从那天起,我开始记录。不为理解,不为记忆,只因为父亲说应该写。
父亲说的话,总有他的道理。虽然我至今还在琢磨那个道理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