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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集

怎么总有不死族的使徒要我的命

我站在铁匠铺里,指尖敲着锈迹斑斑的铁砧,心里那点哀嚎打了个转又咽回去了。

害,烂是烂了点,但也不是彻底没救。好歹是几代领主拿命拼出来的边疆地盘,就那城墙的厚度,我老远瞅着都觉得踏实,别说普通不死族啃不动,就算后山那邪龙飞过来喷两口龙炎,估计也得砸半天才能砸开个缝。好好经营经营,未必不能翻盘。

正搁这儿自我安慰呢,旁边金吉拉忽然躬身行了一礼,语气恭谨,跟刚才那副爱答不理的冷淡样完全两样:“侯爵大人,可是对这领地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若是大人身边暂无得力幕僚谋划,鄙人不才,愿效犬马之劳,供大人差遣。”

我挑了挑眉,转头上下打量他两眼。

这人是真有东西,说起领地利弊头头是道,思路比我都清晰,窝在这么个巴掌大的破铁匠铺里天天抡大锤,纯纯是屈才了。而且看他眼神,是真有诚意,不是那种油嘴滑舌混好处的老油条。

“麦克斯·康。”我挺了挺腰板,中气十足地报上自己连夜编的全名。穿越人士怎么能没个响当当的名号?总不能让人家天天“喂”“那谁”地喊我,多掉价。

“金吉拉先生有心了。”我背着手,努力摆出一副成熟稳重的领主派头,“这样,首批建设资金,先拨给你改造这间铁匠铺。屋子扩两倍,工具全换新的,熔炉也重砌个好的,就当我给你的见面礼。好好干,亏不了你。”

这是我一早就盘算好的。收服人心嘛,总得先给点甜头。金吉拉这种本地老牌人才,知根知底又有本事,是最适合拿来当班底的。先把他的生活问题解决了,他才能死心塌地跟着我干。

当然,我也不是没底的傻白甜。他要是真心跟着我混,那自然吃香喝辣;要是敢背后捅刀子搞背叛,就凭我手里这根能“秒”无头骑士的权杖,分分钟就能把他扬了,连灰都给他扬干净。这点底气,咱还是有的。

改造铁匠铺的命令传下去,效率快得惊人。等我回领主府喝了口水再溜达回来,金吉拉已经领着几个精壮奴隶开工了。搬木料的搬木料,和泥的和泥,他自己还亲自上手扛石头,手脚麻利得不行,没一会儿功夫就把旧棚子拆了一半。

也正常,改造自己的老窝,换谁都积极。

我靠在路边的土墙上看了会儿,冲他挥挥手喊:“金吉拉先生,你先忙着!我出去趟,办点正事。等你忙完了去领主府找我,我还有一肚子问题要请教你。到时候咱慢慢聊!”

话音刚落,我脚下一用力,蹭着地面一个丝滑滑铲,“嗖”一下就窜出了巷口,转眼就没影了。

身后隐约传来金吉拉倒吸凉气的声音,我心里偷着乐。

帅吧?就这身手,搁王都都能去耍杂技卖艺了。

也就是我装逼收得住,不然刚才差点崴着脚。

……

等我晃悠到亚人自治领的时候,日头都正头顶了。

站在街口往里一瞅,我当场就倒吸一口凉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破,太破了。

破得超出我想象。

放眼望去,全是东倒西歪的茅草屋,黄泥墙裂得跟乌龟壳似的,大缝小缝密密麻麻,看着风一吹就得塌。屋顶的茅草稀得跟秃顶老头的头发似的,窟窿眼一个接一个,下雨的时候估计屋里得比屋外雨还大。好多人家连个正经木门都没有,挂块破麻布就当门了,漏风又漏雨,说难听点,跟牲口棚差不了多少。

就这居住环境?比某异世界动画里那位开局住森林小破屋的男主还惨。名字我就不点了,懂的都懂。

我嘴角抽了半天,心里直犯嘀咕。都是黑棘领的子民,亚人也是人啊,怎么待遇差这么多?人类区砖瓦房整整齐齐,亚人区就跟难民营似的。之前管事的也太不是东西了。

我随手掀开旁边一家的破麻布门帘,低头往里走,脚刚踩进去,我差点没原地跳起来。

地上铺的木板早就烂透了,潮乎乎的发黑发霉,踩上去软乎乎的,还往下掉木屑。密密麻麻的黑蚂蚁在木板缝里爬来爬去,看得人头皮发麻。空气里混着霉味、潮气还有点说不清的腥臭味,冲得我脑袋嗡嗡的。

“有人吗?”我捂着鼻子,瓮声瓮气地喊了一声。

说实在的,心里挺不是滋味。我这领主虽然是捡来的,但既然坐了这个位置,总不能看着自己的子民过这种日子。改善亚人居住环境,这事儿必须加急,明天就得动工。

屋里静了几秒,里屋的破帘子动了动,一个小脑袋怯生生地探了出来。

是个亚人小男孩,头顶长着一对毛茸茸的浅棕色小牛角,头发乱得跟鸟窝似的,脸上沾着灰,五官倒是清秀。就是身上的衣服破得不成样子,补丁摞补丁,胳膊肘膝盖全露在外头,瘦得一阵风都能吹跑。

他看见我,明显吓了一大跳,圆溜溜的眼睛里全是警惕,小身子往帘子后面缩了缩。

“你是谁?”他声音细细的,跟蚊子哼哼似的。

我放轻脚步,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点,想蹲下来跟他平视。结果我刚伸出手,想摸摸他的小脑袋,这孩子跟踩了弹簧似的,“蹬蹬蹬”往后连退三步,后背“咚”一下撞在墙上,都快哭了。

“人类……害怕……”他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手僵在半空中,当场就愣住了。

不对啊,之前马夫不是说上任领主对亚人挺好的吗?怎么这孩子怕人类怕成这样?合着这些年底下人没少欺负他们是吧?

我心里叹了口气,慢慢把手收回来,挤出个自认为最温和的笑容:“别怕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新上任的领主,叫麦克斯·康。以后我管这儿,没人敢再欺负你们了。”

一边说,我一边从兜里摸出一枚亮闪闪的金币,用指尖捏着递过去。

这玩意儿挺值钱的,就这么一枚金币,够普通亚人家庭省吃俭用花一整年了。

小男孩的眼睛“唰”一下就亮了,跟装了俩小灯泡似的。他盯着金币看了好半天,又偷偷抬眼瞅了瞅我,确认我没恶意,才伸出脏兮兮的小手,飞快地把金币攥进手里,生怕我反悔似的。

“谢谢大哥哥!”他一下子就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转身就往屋里冲,边跑边喊,“妈妈!妈妈!我们有金币了!可以买药了!你有救了!”

我跟着他往里走,掀开里屋的帘子,一股浓重的苦药味扑面而来,比外面的霉味还冲。

床上躺着个妇人,应该是他妈妈。也是牛角亚人,脸色蜡黄得跟纸似的,嘴唇干裂起皮,双眼紧闭,胸口起伏得特别微弱,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一看就是病了很久,都快熬干了。

难怪孩子这么怕生,家里顶梁柱倒了,孤儿寡母的在这地方挣扎,能不怕人吗。

我没说话,反手就把权杖从背包里抽了出来。

杖顶的紫晶石微微发烫,我站在床边,手腕轻轻一转,几层淡金色的魔法回路在半空中缓缓展开,纹路柔和又明亮,跟之前对付特莱姆雷泽时那股子阴森暗黑的样子完全是两个极端。

“我以神圣暴君之名,召圣光降临,护佑吾民,神圣墟约之契。”

我低声念叨着,与其说是念咒语,不如说更像随口瞎编的祷告词。说真的,这权杖是真离谱,暗黑系的不死魔法玩得溜,连圣光治疗都能整,简直是正邪通吃,离谱到家了。

一缕柔和的金光从杖尖飘出来,像温水似的轻轻覆在妇人身上。

肉眼可见的,她蜡黄的脸颊慢慢泛起血色,干裂的嘴唇渐渐变得饱满,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连呼吸都变得沉稳有力。刚才还病恹恹一副快不行的样子,这会儿脸色红润得跟刚睡了个好觉似的,眼看着就恢复了精气神。

小男孩站在床边,小手捂着嘴,眼睛瞪得溜圆,连呼吸都忘了,整个人都傻了。

我收了权杖,拍了拍手,深藏功与名。

搞定。

看着孩子眼里重新冒出来的光,还有床上妇人渐渐好转的模样,我心里也软乎乎的。

害,什么宏图霸业、开疆拓土的,先让自己地盘上的老百姓能吃饱饭、住上不漏雨的房子、看得起病,比啥都实在。

虽然吧,“神圣暴君”这名儿听着是有点中二,还有点羞耻。

但管用就行,要啥自行车啊。

我又在屋里打量了一圈,看着四处漏风的墙和烂得快塌的床,眉头又皱起来了。

治病只能救急,过日子还得靠环境。回头就让金吉拉组织人手,先把亚人区的房子全翻修一遍,再挖两口干净水井。

任重而道远啊,麦克斯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