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自己在地上蹲了多久。
等我终于站起来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从午后变成了黄昏,橘红色的光从厨房的小窗里斜斜地照进来,落在那片被我擦得干干净净的地砖上,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把最后一片碎瓷扔进垃圾桶,用抹布把地上的粥渍擦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地砖光洁如新,看不出任何痕迹。好像这样就能把刚才发生的一切也一并抹掉似的——连同那碗被嫌弃的粥,连同那些落在地上的眼泪,连同他说的每一个字。
回到房间,我关上门,坐在床边。房间很小,一张单人床,一个简易衣柜,靠墙的那张窄桌上放着一盏小台灯,灯光昏黄。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尖上缠着两张创可贴,是在客厅抽屉里找到的,贴得歪歪扭扭。腿上的烫伤起了小水泡,红红的一小片,一碰就疼,但我没有去找药。就那么坐着,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回放着他说的那句话。
“你在我眼里,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
一字不差。每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烫在记忆最浅的位置,越不想碰越疼。
我忽然觉得很好笑。不是那种想哭的好笑,是荒诞到极致之后,嘴角自己翘起来的那种笑。七年,整整七年。我追着他的每一场演出,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火车硬座坐过,红眼航班飞过。我买了每一本有他专访的杂志,有的封面就一张照片,我花两倍的价格从黄牛手里收。我熬夜给他打榜做数据做到手腕腱鞘炎,贴了半年膏药才好利索。我顶着四十度的高烧去横店探班,怕错过那一次就再也见不到,回来之后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三天,同病房的老太太问我是为了谁,我说一个演员,她叹口气说“小丫头,追星把自己追成这样”。那时候我不觉得苦,只觉得值。我以为当我终于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会看到我眼底累积了七年的星光。我以为我可以跟他说,你知道吗,你曾经是我黑暗里最亮的那束光。
可对他来说,那只是一碗不该出现的粥。一个不懂规矩的助理做了一件多余的事。仅此而已。
那一夜我几乎没有睡着。酒店的床单被我想了太多的事情揉得皱巴巴的,翻来覆去,每一面都是凉的。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两个决定。第一,明天去买一支烫伤膏。第二,把那份喜欢收起来,锁进心里最深的地方,从此以后做一个尽职尽责、不越界、不带任何私人感情的助理。他付我工资,我干我的活。银货两讫,互不相欠。
第二天他去外地拍广告。我趁他不在,去药店买了一支烫伤膏,又去超市补充了一些日用品。回到别墅的时候太阳正大,阳光亮晃晃地照着,把整栋房子照得通透明亮。我站在客厅里环顾四周,忽然觉得这地方比昨天顺眼了一些。或者不是顺眼,是我终于不再把它当成“他的家”来看了。它只是我工作的地方。我要做的不是把这里变成一个有温度的家,而是完成我的分内工作,拿到我的薪水,然后回到我自己的人生里去。想通了这一点,心里那口堵了一整夜的气,好像终于松了那么一丝。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我和他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诡异的、冷冰冰的默契。他不对我发火,我也不再越雷池半步。我不再提前起床给他熬粥,不再在他睡着的时候轻手轻脚地帮他整理客厅,不再在他出门前多问一句“几点回来”。我精准地执行他的每一条指令,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他说一我不做二,他沉默我不开口。他让倒咖啡就倒咖啡,温度刚好,不冷不烫,端过去放在茶几上,转身就走,不多留一秒。他让整理行程就整理行程,表格做得清清楚楚,发到他微信里,不问“可以吗”,也不等回复。
那些多余的、带着温度的、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关心,我全都收起来了。
他大概也感觉到了这种变化。有几次他看着我,欲言又止,目光里有种微妙的探究,像在确认什么,又像在等什么。但我没有给他任何多余的表情。我学会了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好的”“收到”“明白”,学会了在他面前保持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近到能听见指令,远到不会再被伤到。
他的生活其实很单调。不拍戏的时候就待在别墅里,大部分时间一个人在二楼待着,不知道是在看剧本还是在发呆。偶尔会下楼走到落地窗前那块空地上,光着脚站在防滑垫上,对着窗外的天光比划几个舞蹈动作。都是些零碎的片段,一个转身,一个抬臂,做几下就停了,然后就看着窗外发呆,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我从不去打扰他。他下楼我就上楼,或者缩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把空间留给他一个人。有时候能听到他光脚踩在地板上发出的细微声响,伴随着偶尔响起的音乐声,断断续续,像一个人在跟自己较劲。
有一次我路过客厅,看到他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还开着,放着一部很老的电影,音量调得很低,低到几乎听不见,只能看到画面上的人影在无声地晃动。他的头歪在靠垫上,眉心微微皱着,睡得并不安稳。阳光从落地窗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他侧脸上,把那些细小的绒毛都镀上了一层金色。他睡着的样子比醒着的时候柔和很多,少了几分冷漠的攻击性,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脆弱感。那双在清醒时总是带着审视和防备的眼睛此刻闭着,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嘴角微微向下撇着,像个在梦里也在和什么较劲的孩子。
我在原地站了几秒钟。就那么几秒钟,我忽然想起了第一次在小剧场见他的那个冬天。他跳完舞朝台下鞠躬,九十度,很久很久才直起身来,脸上挂着汗,但眼睛亮得惊人。那个画面和此刻躺在沙发上的他重叠在一起,中间隔着七年的时间。七年前的他和七年后的他,明明是同一个人,却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些年的聚光灯下慢慢碎掉了。
我走开去拿了一条薄毯。不是想讨好他,也不是想让他感激我。只是觉得入冬了,客厅虽暖,睡着了总归会凉。我走到沙发边,刚要把毯子展开盖上去,他就猛地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在睁开的瞬间还带着睡意的迷蒙,但几乎是在看到我的同一刻就变得清明而警惕,像一只被惊扰的猫,浑身的刺都竖了起来。
“干什么?”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但语气已经冷了下来。
“怕你着凉。”我把毯子递过去,没有试图帮他盖,“给你。”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那条毯子,没有接。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揉了揉眉心,语气有些不耐烦:“不用。你该干嘛干嘛去。”
我收回毯子,转身走了。没有解释,没有坚持,也没有在心里难过。习惯了。也不觉得有多难受了。我把毯子叠好放回原处,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站在窗边慢慢喝。窗外有一只鸟落在院子的矮墙上,歪着脑袋看了我一眼,然后拍拍翅膀飞走了。
那种不冷不热的状态持续了大概两个月,直到那次颁奖典礼。
他凭借去年的那部年代剧提名了最佳男主角。圈内普遍看好他能拿奖,那部剧的口碑和收视率都在那摆着,竞争对手虽然强,但他的表演确实出彩。赵姐提前一周就开始准备获奖感言的稿子,礼服也早早就订好了,是一套深蓝色的丝绒西装,穿在他身上矜贵又好看。颁奖那天我陪他一起去现场,在后台候场的时候,他坐在化妆镜前,化妆师在给他补妆。我站在角落里,远远地看着镜子里他的脸。他今天状态看起来不错,眉目舒展,嘴角甚至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起来心情很好。
“紧张吗?”赵姐在旁边问他。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有什么好紧张的。”
语气笃定,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从容。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他好像变回了我在屏幕上看到的那个意气风发的檀健次:自信、耀眼、锋芒毕露,和别墅里那个冷漠寡言的男人判若两人。我差点以为这两个月来我认识的那个他只是一个错觉,而真正的他一直都是这样光芒万丈的。
颁奖环节进行得很顺利。最佳男主角是压轴大奖,悬念一直留到最后。当颁奖嘉宾打开信封、念出名字的那一刻,我清楚地感觉到整个剧组区域的气氛瞬间变了。
念的不是他的名字。
摄像机扫过来的时候,他的表情管理堪称完美:先是微微一愣,然后迅速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鼓掌,侧身恭喜获奖的那位演员。所有的动作行云流水,看不出任何破绽。台下数千观众和几百万直播观众看到的,是一个大度得体的檀健次,输了奖项却没有输了风度。
但我看到了摄像机拍不到的东西。
他鼓掌的手,指节泛白,青筋都浮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