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岁,刚被小我7岁的男友甩了。
理由是他要“专注事业”,结果转头就搬进了我隔壁。
每天闻着他厨房飘来的饭香,听着他深夜带不同人回家的动静。
直到某天我醉醺醺砸开他的门:“你到底什么意思?”
他把我抵在墙上,眼眶通红:“哥,我后悔了。”
“但这次,换你追我。”
我叫沈默,32岁,一个在广告公司熬了快十年的创意总监,头发还算茂密,身材也勉强维持在“没有发福”的范畴。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总结我最近的人生,那就是——中年危机还没来,先被年下男友踹了。
陈屿,25岁,我谈了快两年的男朋友,上个月跟我提了分手。理由特别冠冕堂皇——“沈默,我需要专注事业,现阶段不想被感情分心。”
我当时正对着电脑改一个甲方要求“五彩斑斓的黑”的破方案,听到这话差点把鼠标捏碎。专注事业?你一个刚毕业两年、在创业公司做产品经理的小屁孩,跟我谈专注事业?我他妈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的时候,你还在大学宿舍打游戏呢。
但我没吵没闹,甚至没多问一句。成年人嘛,分手要体面。我点了点头,说“好”,然后看着他收拾了自己那点可怜的行李——几件卫衣,一台笔记本,一套洗漱用品——从我的公寓里搬了出去。
门关上的那一刻,我瘫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上那道细微的裂纹,足足发了十分钟呆。然后我爬起来,把他忘在茶几上的那半包烟扔进了垃圾桶。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体面分手,各自安好,最多就是深夜emo的时候翻翻他的朋友圈,然后发现他把我屏蔽了。
结果一周后,我下班回家,发现隔壁那间空了半年的公寓,门口堆着几个熟悉的纸箱。
陈屿正弯着腰,把一个印着“易碎品”的箱子往门里推。听到电梯声,他抬起头,跟我四目相对。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T恤,额头上有点薄汗,几缕碎发贴在额角。看见我,他愣了一下,然后扯出一个有点尴尬的笑:“沈……沈哥?这么巧。”
巧你个头。
这栋公寓楼是公司帮我租的,一梯两户,隔壁一直空着。我住12楼,他搬到了1202,我住1201。
我盯着他那张脸看了足足五秒,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自己家的门。
背靠着门板,我听见隔壁传来窸窸窣窣搬东西的声响,还有陈屿压低声音打电话的动静:“……嗯,搬完了,挺好的,隔壁没人住……”
没人住?我他妈是鬼吗?
我脱了鞋,光脚踩在地板上,轻手轻脚地走到墙边。这栋楼隔音不算差,但也不算好。我贴着墙听了半天,只听见他拉开了什么柜子,然后是一声很轻的叹息。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接下来的日子,堪称我人生中最煎熬的一段时光。
陈屿好像真的在“专注事业”。他每天早出晚归,偶尔在电梯里碰到,他就低着头看手机,假装没看见我。我也乐得配合,目不斜视地盯着电梯数字,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但问题是,他做饭。
我本来以为一个25岁的独居男生,要么点外卖,要么煮泡面。结果陈屿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做饭,而且做得还很香。
每天傍晚六点半左右,我家的通风管道里就会准时飘来一阵饭菜的香气。有时候是蒜蓉炒青菜的清爽味道,有时候是红烧肉那种浓油赤酱的甜腻,还有一次,我闻到了糖醋排骨——那是我最喜欢吃的菜,以前陈屿专门跟视频学过,第一次做糊了锅,第二次就做得有模有样。
我坐在自己空荡荡的厨房里,面前是一碗泡面,闻着隔壁飘来的糖醋味,突然觉得手里的叉子重若千钧。
更折磨人的是晚上。
陈屿好像有很多朋友。或者说,很多“不同的朋友”。
有时候是周末下午,我能听见他门口传来年轻女孩的说笑声,清脆得像风铃。有时候是深夜,我都快睡着了,隔壁突然传来开门声,然后是低低的交谈,偶尔夹杂着陈屿的笑声。
那笑声我太熟悉了。他笑起来的时候会微微眯起眼睛,鼻梁上皱出一点细纹,声音闷闷的,带着点少年人特有的清亮。
现在这笑声隔着一堵墙,像针一样扎在我耳朵里。
我开始失眠。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耳朵不受控制地捕捉隔壁的每一个动静。脚步声,开关门声,杯子放在桌上的闷响,偶尔还有他哼歌的调子——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哼歌,调子总是跑偏,但很可爱。
我恨自己记得这么清楚。
分手是他提的,人是他先走的,现在搬到我隔壁天天折磨我的也是他。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终于,在连续失眠了将近半个月后,我崩溃了。
那天是周五,公司刚结束一个大项目,部门聚餐。我本来不想去,但架不住底下人起哄,就多喝了几杯。我酒量一般,三杯红酒下肚,脑子就开始发晕,但心里那股憋了半个多月的火,却越烧越旺。
凭什么?凭什么他提分手,他搬走,他又搬回来,然后若无其事地在我隔壁过他的快活日子?凭什么我要在这里辗转反侧,连觉都睡不好?
我越想越气,越气越喝,最后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只记得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我扶着墙走出来,看见1202的门缝里透出暖黄色的光。
他还没睡。
我站在他门口,盯着那扇门看了很久。走廊的声控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后,我抬起手,用拳头砸在了门上。
“砰、砰、砰!”
敲门声在安静的走廊里格外刺耳。我听见里面传来椅子挪动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门锁转动,“咔哒”一声,门开了。
陈屿站在门口,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家居服,头发有点乱,像是刚洗完澡。他看见是我,明显愣住了。
“沈哥?你……”
“陈屿。”我打断他,舌头有点打结,但气势不能输,“你到底什么意思?”
他皱了皱眉,侧过身想让我进去说,但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他手腕很细,皮肤温热,脉搏在我指尖突突地跳。
“你搬到我隔壁,天天做饭给我闻,晚上带人回来吵我睡觉,你到底什么意思?”我盯着他的眼睛,酒精让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但我能看见他瞳孔里映着走廊的灯光,还有我通红的脸。
陈屿沉默了几秒,然后突然反手扣住我的手腕,把我往门里一拉。
门在我身后“砰”地关上了。我被那股力道拽得踉跄了一下,后背抵上了玄关的墙壁。陈屿一只手撑在我耳侧,另一只手还抓着我的手腕,把我整个人圈在他和墙壁之间。
他低下头,额头几乎要碰到我的鼻尖。他眼眶通红,像是熬了好几个通宵,又像是刚刚哭过。
“哥,”他的声音很哑,带着一种压抑了很久的颤抖,“我后悔了。”
我愣住了。
“我后悔分手了。”他盯着我,眼睛一眨不眨,“但我没办法。我搬到这儿,是因为我想离你近一点,又不敢直接跟你说。我做饭,是因为我记得你总忘记吃饭,我想你闻到香味能想起来吃点东西。我带人回来……那是我同事,我们在赶项目,就在客厅讨论方案,有时候太晚了他们就直接在沙发上睡了。”
他吸了吸鼻子,声音更哑了:“我每天都在听你回家的动静。你每天七点二十出门,晚上八点半左右回来,有时候加班到十一点。你进门之后会先开灯,然后去厨房烧水,我能听见水壶响的声音。”
“沈默,”他叫我全名,眼眶里有什么东西在打转,“我快疯了。”
我靠在墙上,大脑被酒精和这些话搅成一团浆糊。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看着他微微发抖的嘴唇,看着他撑在我耳边那只青筋凸起的手。
“所以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哑得不像话,“你想怎么样?”
陈屿盯着我,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我的手背上,烫得我一激灵。
“这次,”他说,“换你追我。”
“什么?”
“我当初追了你三个月,每天给你带早餐,陪你加班,帮你挡酒。现在换你追我。”他松开我的手腕,退后一步,用手背胡乱抹了把脸,“你要是追不到,我就……我就搬走,再也不烦你了。”
我看着他,一个25岁的大男孩,站在我面前,哭得鼻头通红,却还要强撑着说“换你追我”。
我突然觉得,这半个多月的失眠和煎熬,好像都不算什么了。
“陈屿。”我站直了身体,虽然还是有点晃,但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一点。
他抬起头看我。
“你是不是脑子有病?”我伸手弹了一下他的额头。
他愣住了。
“分手是你提的,搬走是你自愿的,现在搬回来也是你自己的主意。折腾了一圈,让我追你?”我往前走了一步,现在轮到我把他堵在墙边了,“你知不知道我这半个月怎么过的?我每天闻着你做的饭,吃泡面;我每天晚上贴着墙听你带人回来,气得牙痒痒。我他妈都快神经衰弱了,你跟我说‘换我追你’?”
陈屿被我堵得说不出话,眼泪还挂在睫毛上,整个人显得又委屈又无辜。
我叹了口气,伸手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抬起来。
“追你可以,”我说,“但我不追人。我以前怎么宠你的,现在还是怎么宠你。你爱来不来。”
陈屿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像只被雨淋湿后又突然看见太阳的小狗。
“哥……”
“别叫我哥。”我低头,吻住了他的嘴唇。
他的嘴唇是咸的,还带着眼泪的味道。但我亲上去的时候,他几乎是立刻回应了我,伸手攥住了我的衣领,把我往下拉。
这个吻持续了很久,久到我酒精上头,腿有点软,整个人几乎挂在他身上。他搂着我的腰,把我半拖半抱地带到沙发上,然后压了上来。
“哥,”他贴着我的耳朵喘气,“我真的很想你。”
“少废话。”我扯了扯他的衣领,“你做饭去。我饿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从眼底漫开来,带着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和一种藏不住的得意。
“好。”他爬起来,往厨房走,“你想吃什么?”
“糖醋排骨。”我瘫在沙发上,看着他系围裙的背影,“做不好吃你就搬走。”
他回头冲我笑:“做不好吃,我把厨房炸了给你赔罪。”
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人生中最好吃的一盘糖醋排骨。陈屿坐在对面,托着腮看我啃排骨,眼睛亮得像颗星星。
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带什么人回家。那些所谓的“不同的人”,是他为了气我,故意让同事来家里演给我看的。结果演了半个月,他自己先受不了了。
“你知不知道我每次听见你回家开门的声音,都想冲出去抱你。”他窝在我怀里,闷闷地说,“但我怕你不想见我。”
我揉了揉他的头发,没说话。
再后来,我们把两间公寓打通了,中间开了一扇门。他每天早上还是会早起做饭,我负责洗碗。他加班的时候我会给他留盏灯,我熬夜改方案的时候他会给我冲杯热牛奶。
偶尔他还会叫我“哥”,尤其是在他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他叫我“沈默”,叫得理直气壮,好像从一开始,我们就是平等的。
至于那个“换你追我”的约定——我后来问过他,到底还算不算数。
他正趴在我腿上打游戏,听到这话,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笑得像只小狐狸。
“算啊。”他说,“你不是每天都在追我吗?”
“我什么时候追你了?”
“你每天回家,都往我这边跑。”他掰着手指头数,“你给我买奶茶,记得我不吃香菜,我加班你就等我。沈默,你这叫不叫追?”
我哑口无言。
他凑上来亲了我一口,然后继续打游戏。
好吧,算追。
反正追到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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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后来我问陈屿,当初为什么要分手。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时候我太年轻了,总觉得被你宠着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我想证明自己也可以照顾你,但我搞砸了。”
“怎么搞砸的?”
“我搬出去那半个月,每天都在想你。我把工作搞砸了,差点被开除。然后我意识到,我根本不需要证明什么。你宠我,是因为你喜欢我。我喜欢你,所以我才想赖着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并排躺在床上。他侧过身来看着我,眼睛里映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
“所以你就搬到我隔壁?”我问。
“嗯。”他往我怀里蹭了蹭,“我想离你近一点。哪怕你不理我,至少我还能听见你回家的声音。”
我搂紧了他,没说话。
窗外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隔壁1202的灯已经关了,但1201的灯还亮着。两扇门中间的那面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陈屿贴了一张电影海报。
海报上是两个男人站在两扇门中间,隔着一道门缝相视而笑。
他说那是他找了好久才找到的一部老电影,叫《近在咫尺》。
“沈默,”他叫我,“我们以后不要分开了。”
“嗯。”
“你保证。”
“我保证。”
他满意地闭上眼睛,呼吸渐渐平稳。
我看着他安静的睡颜,想起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那时候他刚来公司实习,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在会议室里做自我介绍,紧张得声音都在抖。
后来他追我,追得热烈又笨拙。每天带早餐,陪我加班,帮我挡酒。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说:“因为你看起来好像很需要人陪,但又总是假装不需要。”
那时候我就想,这个小我七岁的男孩,怎么就这么懂我呢。
现在想想,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不管分开多远,最终还是会住到隔壁。不管谁追谁,最后还是会在一起。
我关掉床头灯,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了些。
窗外的路灯还在亮着,暖黄色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
像一扇虚掩的门。
门这边是我,门那边是他。
而我们之间,再也没有那堵墙了。2
蹲蹲后续,感觉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