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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

醒心灯

我叫沈律政,法学院的,拿过四次国家奖学金,全国模拟法庭大赛最佳辩手.

我的人生格言是——

喜欢就去追,输了就换个姿势再追,实在不行就坦然放手,但不管怎样,姿势一定要好看.

我喜欢上连庭嘉的时候,他正蹲在图书馆社科阅览室最后一排书架前面,踮着脚够一本《新文学的系谱》.

书被塞在法学类书籍的夹缝里,大概是哪个学生随手放的.

我从旁边经过,比他高半个头,伸手就把书抽了出来.

他转过头看我,头发有点长,遮住了半边眉毛,眼神淡淡的,像是刚从一场很长的午觉里醒来.

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为什么会觉得一个人蹲在书架前面够书的样子很好看——

不是因为那个画面本身有多特别,而是因为他够书时的专注和蹲下时的姿态,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对文字很认真的人.

我喜欢认真的人.

我开始追他.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在宿舍楼下弹吉他的追法,是润物细无声的、让他习惯我存在的追法.

在图书馆“偶遇”他,在食堂“刚好”坐他旁边,在社会实践的报名表上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他名字下面.

我带他去吃学校后门那家兰州拉面,他吃面时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我发现他偷偷把牛肉夹到我碗里,以为我没看见.

我带他去逛学校旁边的夜市,他站在套圈的摊位前套了十次一个都没中,我套了三次中了两个,把奖品塞进他怀里说“送你”.

他低头看着那个丑不拉几的塑料小黄鸭,笑了一下.

那个笑很淡,但我记住了.

他不太爱说话,但每次我说笑话他都会笑.

他是真的觉得好笑,不是礼貌性的那种——

我能分辨.

法学院教证据法的时候讲过,真正的笑和礼貌的笑在面部肌肉的参与模式上有显著差异,他的眼轮匝肌会微微收紧,左边的嘴角比右边翘得更高一点.

我观察过很多次,百发百中.

后来我发现他心里有一个人.

不是我发现的,是他自己暴露的.

他每次接到那个人的电话,都会走到外面去,回来的时候表情就不一样——

不是难过,不是开心,是一种更复杂的、介于“安心”和“不安”之间的矛盾体.

他书架上有本诗集,里面夹着一张便签,写的是“睡前喝,别多想.秦”

他桌上有一盒润喉糖,放了很久没拆封,包装盒上印着榆城某药店的标签.

他从来不吃,但从来也不扔.

他在图书馆门口等过一个人.

那个人开一辆黑色轿车,三个半小时车程,停在校门口的路灯下,靠在车门上等他,像一棵在夜里站了很久的树.

那天我站在图书馆二楼窗户后面,看他走向那辆车.

他的脚步比平时快了一点,手里抱着两本刚从图书馆借的参考书,走到车门前时把书换到左手上,腾出右手去开车门.

这个细节很小,但我知道——

他怕左手太凉,碰到那个人会冰到他.

那一刻,我知道我输了.

他走向那个人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来没有在他看我的时候见过的光——

那种光不是被点燃的,是从心底里慢慢渗出来的,像一杯被泡了很久的茶,颜色和温度都刚刚好.

但我还是表白了.

因为我的人生格言不允许我还没开口就认输.

我选了一个冬天的傍晚,在图书馆门口的路灯下,把一杯热奶茶塞进他手里,然后把我心里所有的话都倒了出来.

他说出“对不起”的那一刻我就全懂了.

我说“不用说对不起,你喜欢谁是你的事,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这两件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稳的,表情是稳的,连端着奶茶杯的手势都是稳的.

法学院训练了我如何在任何情况下保持逻辑清晰,但没有教我如何在被人拒绝时保持心跳平稳.

我只能靠专业素养硬撑.

我还告诉他,你知道我是怎么发现你喜欢他的吗?不是因为你说了什么——

你从来没有提过他.

而是你看他的时候,你的眼睛会亮.

我当时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让一个人用这种眼神看我,那我这辈子就没白活.

我还没有遇到那个人,但我很感谢他让我先看到了这个眼神长什么样.

因为以后我就会认得它.

当它出现的时候,我才不会错过.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在笑,语气轻快得像在跟兄弟分享某个有趣的八卦.

他没有戳破我.

我说完,把那杯凉掉的奶茶拿起来喝了一口,说“凉了不好喝,我回去热一下”,然后转身走了.

从图书馆到宿舍,我走得不快不慢,和平时下课回宿舍一样,还跟路过的一个同学打了个招呼,问他下周的合同法复习提纲整理好了没有.

走到宿舍门口,我掏钥匙开了门,室友在打游戏,听到我进来头也不回地问我“追到没?”

我把凉透的奶茶放在桌上,说“没.”

室友停下游戏转过头来看我,大概是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同——

不是失落,不是沮丧,而是一种更深的东西.

他问我没事吧.

我说没事,就是热奶茶凉了不太好喝.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忽然想到一件事:他看那个人的眼神,那种被他自己藏了很久才终于敢放出来的光,我在他身边这么久从来没有见到过.

这说明他不是没有光,是那盏灯不是我.

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裹紧,觉得有点冷——

毕竟奶茶凉了,冬天晚上的宿舍暖气也不够足.

但我很快又想到,我今天表白的时候每一个表情、每一个语气、每一句话,都是我想说的,都说得很好,没有丢人.

在感情这件事上,我和在法庭上一样——

可以输掉官司,但不会输掉姿态.

他不会因为拒绝我而愧疚,我也不会因为被拒绝而自怜.

因为我给出的是一份不需要回执的心意,不是一份需要承兑的票据.

第二天中午,我们在食堂碰面了.

我端着餐盘环顾四周,看到他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碗牛肉面,旁边还有一个空位.

我没有任何犹豫,径直走过去,把餐盘往桌上稳稳一放:“借个座,食堂今天人太多了.”

他抬起头看着我,我把他的排骨夹走了一块,说“你这排骨比我那份好.”

他推了一下盘子,说“那你再夹一块.”

那一刻我知道,我们没有尴尬,没有隔阂,没有因为我的告白而失去什么.

我喜欢过你,你不喜欢我,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还是那个沈律政——

法学院最耀眼的那个,辩论赛从不掉链子的那个.

我还是会抢你的排骨,会跟你挤一张桌子,会跟你一起上乡村法律援助项目,把你从梯田里拽出来,把磨出水泡的脚泡在冰凉的溪水里跟你说“下次别逞强”.

我还是会在你离开榆城去杭市之后,每个月给你寄一箱零食,在箱子里塞一张便签——

“记得吃,别饿瘦了.”

我还是会在每年春节给你发一句“新年快乐”,然后补一句“今年追你的人有没有排到校门口?没有的话我帮你宣传一下.”

我还是会在你新书出版时去书店排队买第一本,翻到扉页看到你的签名,在心里默念“这个人我认识,他吃面的时候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你喜欢谁是你的事,那是你的选择.

我尊重你的选择,并且祝福你的选择.

毕业典礼那天,阳光很好.

梧桐树刚抽出新叶,操场上摆满了折叠椅,毕业生穿着学士服到处找人合影.

他站在礼堂门口,穿着学士服,帽子戴得有点歪,手里拿着那本我帮他借过的《新文学的系谱》——

毕业前他查了图书馆的借阅记录,找到了当年被我抽出来的那一本,专门又借了一次,说要在毕业这天还回去.

我走过去,把他的学士帽扶正,说帽子戴歪了.

他说你管得真多.

我说这是最后一次管你,以后你想戴歪就戴歪,反正我看不到.

那天临走前他还拉着我说了很多,最后我说:“行了,别煽情了,走吧,那边有人等你.”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

校门口的路灯下,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那个人站在车门旁边,穿着深灰色的大衣,没有催他,只是安静地等着.

他看了我一眼,我说:“再不走我就要跟他抢人了.”

我推了他一把,看着他走向那辆车.

他走到车门前,那个人替他开了车门,他没有立刻上车,而是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冲他挥了挥手,笑得坦荡.

就像那天在路灯下表白被拒时一样,每一个表情都是我想做的,每一句话都是我想说的,没有丢人.

我叫沈律政,法学院的,拿过国家奖学金,最佳辩手.

我追过一个人,失败了,但我们还是朋友.

我是那个在法学院课堂上用证据法分析自己暗恋对象微表情的傻瓜,是那个在模拟法庭上用合同纠纷类比感情纠葛被导师瞪了一眼的学生会主席,是那个把人生格言改了好几个版本最后决定保留原版的人——

喜欢就去追,追不到就坦然放手,姿势一定要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