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的雨,是腥的。
李景隆醒来时,正躺在一片湿冷的腐叶上。
雨丝细密,顺着额角的伤口滑进眼睛里,又咸又涩。
他没死。
红莲业火焚尽了一切,却唯独留了他这具残躯。
也许是那邪术反噬,也许是慕容念心最后那一丝可笑的“仁慈”,总之,他没变成灰,只是废了。
全身的经脉像是被烧红的铁钎反复穿刺过,如今只剩一团乱麻。
内力尽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那只曾经握剑的手,如今枯瘦如柴,连一只蚂蚁都捏不死。
他活像个阴沟里的老鼠,在这十万大山的缝隙里,苟延残喘。
李景隆扯了扯嘴角,想笑,却只发出一阵破风箱般的嘶气声。
慕容念心。
他在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嚼碎了,连着血吞下去。
他恨慕容云海,恨古琴心,恨那个让他家破人亡的江湖。
但他最恨的,却是慕容念心。
那个看起来温润如玉、满口仁义道德的混账小子。
明明是个手握禁术、眼眸能变成紫色的妖物,却偏要装成个悬壶济世的神医。
明明能一招杀了他,却偏要留他一条命,让他在这泥泞里,眼睁睁看着自己腐烂。
这比杀了他还狠。
李景隆艰难地翻了个身,靠在一棵枯树上。
他抬头望去,透过层层叠叠的密林,隐约能看到远处那座被焚毁的祭坛废墟。
那里曾是他野心的顶点,如今,只剩一片焦黑。
他闭上眼,记忆像潮水般涌来。
他想起了京城。
想起了安定侯府昔日的荣光。
想起了爷爷拍着他的肩膀说:“景隆啊,咱们李家,世代忠良,你将来是要封侯拜将的。”
多可笑啊。
忠良?
封侯?
最后他连条狗都不如。
他还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慕容念心的时候。
那小子才七八岁,粉雕玉琢,站在慕容山庄的桃花树下,笑得人畜无害。
他那时还觉得这小子娘娘腔,想着以后怎么欺负他。
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个“娘娘腔”,毁了他的一切。
还有那只狐狸。
李景隆猛地睁开眼,眼中竟闪过一丝恐惧。
那只火红的、眼神傲慢的狐狸。
它甚至没正眼看他,只是那随意的一瞥,就让他觉得灵魂都在颤栗。
那是血脉上的绝对压制,是神兽对蝼蚁的蔑视。
“咳咳……”
李景隆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出的痰里带着黑血。
他知道,那是火毒入骨,无药可医。
他累了。
不想动了。
他甚至不想去恨了。
在这南疆的雨夜里,在绝望和疼痛的间隙,他的脑海里,竟不合时宜地浮现出一幅画面。
那是很多年前,他还没被家族寄予厚望,还没变成那个飞扬跋扈的小侯爷的时候。
那时,侯府后院也有一棵桃树。
春天,桃花开得满院都是。
他偷偷溜出去,爬上树,摘了一朵最艳的,插在丫鬟春桃的鬓角。
春桃脸红了,他也笑了。
那时候,天很蓝,桃花很香,日子很长,长得让他以为一辈子都会那样过。
“春桃……”
李景隆喃喃地念出这个名字,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
那个丫鬟早死了,死在他家被抄的那天,乱棍之下。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就像是一场笑话。
他拼命想要抓住的权势、想要报复的仇人、想要成为的英雄,到头来,都化作了南疆的一捧湿泥。
只有那朵插在丫鬟鬓角的桃花,是彩色的,是暖的。
雨渐渐停了。
一缕微弱的月光从云缝里挤出来,照在李景隆那张布满污垢和皱纹的脸上。
他的呼吸越来越弱,眼神开始涣散。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仿佛看到那棵枯树下,真的开了一朵桃花。
粉红的,娇嫩的,像极了记忆里的那一朵。
他伸出手,想要去够那朵桃花,指尖却在半空中僵住,最终无力地垂落。
嘴角,似乎挂着一丝解脱的笑意。
南疆的夜,吞没了他最后一点体温。
第二日,太阳升起。
一只火红的狐狸从林间掠过,它停在那具枯骨旁,嗅了嗅,然后嫌弃地打了个喷嚏,转身离去。
那具枯骨下,压着一株刚破土的嫩草,在风中轻轻摇曳。1
作者大大,这章写得好上头,不够看啊,蹲蹲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