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如果没错过
回答者:匿名用户
谢邀。
评论区有人许愿,说想看HE(Happy Ending)。
也有人说,平行时空太假了,成年人哪有那么多如果。
好吧,那我讲一个没有“如果”的版本。
一个关于“如果那天我没怂,如果那天他没溜号”的真实后续。
时间倒回高三那年的运动会。
那天我跑完800米,岔气疼得直不起腰,蹲在跑道边上干呕。
周围人声鼎沸,我眼前发黑,只想缩成一团。
然后,一只手伸到了我面前,是程默。
他刚参加完跳远比赛,裤腿卷到膝盖,小腿上还沾着沙坑里的沙子。
“起来。”他声音还是那么平淡,但手却很稳。
我犹豫了一下,把手放了上去。
他的手掌很大,干燥温热,带着薄薄的茧子。
他把我拉起来,另一只手很自然地搭在我背上,一下一下顺着气。
“疼不会说?逞什么能。”他低声骂了一句,语气却不凶,反倒像在哄。
那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只记得他衣服上的薄荷味特别浓,浓到我忘了疼,只记得心跳声大得像擂鼓。
那天之后,我本来打算把这事儿烂在肚子里,毕竟太像偶像剧了。
结果第二天早读,林寄月这大嘴巴就嚷嚷开了。
全班起哄,有人吹口哨,有人拍桌子。
我脸皮薄,恨不得钻到书桌底下,程默倒是镇定,他转着手里的笔,斜睨了我一眼,嘴角勾起那颗虎牙,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今晚放学,老地方等你。”
我整个人僵在原地,老地方?哪里是老地方?
我胡思乱想了一整天,最后在放学铃声响起时,慌乱地收拾书包,却被林寄月一把按住。
“你去哪儿?今天我妈让我早点回去。”
“我……我有点事。”
“哦——”林寄月拖长了音调,坏笑着凑过来,“程默让你去老地方是吧?就是学校后街那个废弃的器材室啊?啧啧,孤男寡女,干柴烈火……”
“你闭嘴!”我脸红得快要滴血,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跑到后街,夕阳正好,金色的光铺满了那条长满杂草的小路。
程默靠在斑驳的墙壁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看见我跑过来,他摘掉嘴里的草,迎上来两步。
“跑那么快,赶着投胎?”他伸手弹了一下我的脑门。
我捂着额头,低着头不敢看他。
“昨天拉你起来,手都在抖。”他突然说。
我愣了一下,抬头看他。
他没笑,眼神很认真,甚至有点凶,“我也疼,心疼。”
空气凝固了,我能听到自己血液冲上头顶的声音。
“所以,”他蹲下身,视线与我平齐,那双平时总是漫不经心的眼睛里,此刻全是我的倒影,“大学霸,能不能给我个机会,以后你岔气了,我负责顺气?”那天我没有跑,也没有哭。
我伸出手,拽住了他的校服衣角,很小声地回了一句:
“那你得保证,顺一辈子。”
程默愣了一秒,随即笑出了声,他一把将我搂进怀里,力道大得我骨头都在抗议。
“成交。”
后来的故事,就很俗套了。
我们没有因为早恋耽误学习,反而成了互相督促的战友,他背单词,我帮他讲数学题。
高考那年,我们双双超常发挥,去了同一所城市的大学。
大一那年冬天,北京下了很大的雪。
我们在操场上堆了一个丑陋的雪人,他把自己的围巾给雪人戴上,然后低头吻了我。
那是我们的初吻,冰凉,却滚烫。
他那时问我:“以前我坐在后排,你是不是老回头看我?”
我嘴硬:“谁看你了,我那是脖子酸。”
他咬了一下我的嘴唇:“嘴硬,我每次假装睡觉,其实都在数你回头了几次。一共一百二十七次。”
“你监视我!”
“我那是合法观察。”
毕业后,我们留在了北京。
租房、搬家、挤地铁、加班,生活并没有因为我们是校园情侣就对我们格外宽容。
我们也吵架,为了谁去倒垃圾,为了他乱丢的袜子,为了我工作不顺时的坏脾气。
有一次吵得很凶,我摔门而出,在大街上走了两小时。
回到家门口,发现他蹲在门口,脚边堆满了烟头。
看见我回来,他红着眼睛站起来,一把抱住我,声音沙哑:“以后再也不让你一个人走。”
那一刻,所有的委屈都烟消云散。
原来,暗恋时的小心翼翼,在确立关系后变成了明目张胆的偏爱。
原来,那颗橘子味的糖,保质期可以是一辈子。
现在,我正在厨房做饭。
程默抱着我们两岁的女儿在客厅玩积木。
小丫头遗传了他的虎牙,笑起来跟我当年在草稿纸上画的一模一样。
电视里在播一部烂俗的偶像剧,女主正在哭诉暗恋的苦涩。
女儿指着电视问:“爸爸,什么是暗恋呀?”
程默把女儿举高高,看了一眼在厨房忙碌的我,笑着回答:
“暗恋啊,就是爸爸当年在教室里,为了引起妈妈的注意,故意把笔掉在地上,然后假装捡笔,偷看妈妈一百二十七次。”
“那后来呢?”
“后来啊,爸爸发现妈妈也在偷看爸爸,于是爸爸就去把妈妈娶回家了。”
我端着菜走出厨房,正好听到这句。
“程默,你又胡说八道什么?”我瞪他。
他放下女儿,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盘子,顺势在我唇上啄了一下。
“没胡说,”他低声说,眼里是我看了十年也不腻的温柔,“我只是把那场独角戏,变成了我们的双人舞。”
女儿在旁边拍手:“爸爸妈妈羞羞!”
我笑着推开他,心里却软得一塌糊涂。
如果没错过,原来是这样的。
不是偶像剧里的惊天动地,而是柴米油盐里的深情不渝。
是把那个夏天的悸动,延续成了余生的安稳。
所以,亲爱的评论区朋友们,别怕错过,也别怕遗憾。
如果那个人真的是对的人,就算绕了地球一圈,他也会回到你身边。
就像程默常说的那句话:
“书包带子缠上了,就别费劲解了,背着走吧,反正路还长。”
………………
【评论区热评】
林寄月:
我就说这俩货肯定有一腿!
回复匿名用户:林寄月!你居然还没被家暴!今晚来我家吃饭,程默要做红烧肉!
程默(已注销):
一百二十七次?你数得还挺清楚。下次我掉笔,你记得低头,我直接亲。
回复匿名用户:程默你闭嘴!女儿看着呢!
热门评论:
看完这个番外,我把手里那碗狗粮吃得干干净净,原来最好的结局不是“我爱你,你恰好也爱我”,而是“我爱你,并且我有勇气让你知道,然后我们一起对抗这个世界”,楼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