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现代  替身虐恋  绝症BE     

第四章 长沙的雨

此去无回

霍令洲在机场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来。

不是他平时住的那种。长沙黄花机场周边的酒店大多是给转机旅客准备的过渡性住宿,装修简陋,隔音差,走廊里永远有人在拖行李箱。他住的那间房连窗帘都拉不严实,有一道两指宽的缝隙,清晨的阳光从那条缝隙里挤进来,正好落在他眼睛上。

他没有睡。从凌晨四点到现在,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看着天花板上那盏吊灯。灯罩里积了不少灰,有一只飞虫的尸体粘在灯泡上,被烤成了焦褐色。

手机响了一下。他几乎是弹起来的,但抓起来一看,是李森发的消息:“霍总,火车站的监控查过了,陆先生出站后没有坐地铁,也没有坐公交。出站口外面的天网拍到他在路边站了一会儿,然后拖着行李箱往东走了,出了监控范围,需要调沿街商铺的监控,已经联系了当地派出所,但走程序需要时间。”

霍令洲把这条消息看了两遍。往东走了。他站在路边站了一会儿。拖着行李箱。

“往东有什么?”

“回霍总,火车站东边是老城区,有很多小旅馆和出租屋。陆先生的经济状况,住小旅馆的可能性比较大。”

经济状况。这四个字让霍令洲的心像被人攥了一下。陆微澜的经济状况他从来没有过问过。他知道陆微澜在一家小型设计公司上班,月薪大概一万出头,在北京这个城市,刨去房租、吃饭、交通,剩下的钱不会太多。住进他的公寓之后,陆微澜没有交过房租,但也没花过他的钱。买菜、日用品、水电费,陆微澜都抢着付,有时候霍令洲看他用微信支付刷一张余额不多的储蓄卡,想说“用我的”,但每次都没说出口。

他觉得说了显得生分,好像要把两个人的账算清楚似的。他没说,陆微澜也没问。两个人就这么不清不楚地过着,像两条靠得很近的线,看起来是平行的,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交接过。

他给李森回了一条:“继续查。所有往东方向的旅馆,一家一家问。我今天自己去老城区找。”

他洗了个澡。水压不稳,忽冷忽热,烫的时候像浇开水,凉的时候像泼冰水。他站在花洒下面一动不动,让那些水浇在他身上,浇在他肩膀上被陆微澜指甲掐出的血痕上。那些血痕已经开始结痂了,一条一条的,像某种古老的、他自己都看不懂的文字。

他想,陆微澜当时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会在他身上留下这些痕迹。而他把那些指甲掐进他后背的疼痛,全部当成了情欲的产物,甚至觉得兴奋。他咬陆微澜的嘴唇,掐他的腰,在他身上留下大片大片的淤青,而陆微澜从头到尾没有喊过一声疼。

没有喊过一声。

他关了水,毛巾擦干身体,穿上衣服。行李箱里带的那几件衣服是他随手抓的,一件黑色T恤,一条灰色运动裤,一双白色板鞋。穿好之后他看着镜子里的人,觉得不像自己。他从来不穿运动裤出门,衣柜里最休闲的衣服也就是针织衫配休闲西裤。但今天他不想穿那些,那些衣服太像“霍令洲”了——那个穿定制西装、戴限量腕表、开迈巴赫的霍令洲。那个霍令洲是陆微澜离开的原因之一。他不想再当那个人。

哪怕只当一天。

他出了酒店,打了一辆车。司机是个本地人,操着浓重的长沙口音问他去哪。他把手机上的定位给司机看:“火车站,东广场。”

车子开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长沙的夏天天亮得早,六点钟太阳就已经很高了,光打在路面上,白花花的,晃得人眼睛疼。霍令洲把车窗放下来,热风裹着潮湿的空气灌进来,像一块湿毛巾捂在脸上。

“今天要下雨嘞。”司机看了一眼天,用普通话跟他说。

霍令洲没接话。

他在想,陆微澜以前说过,他喜欢下雨天。不是喜欢雨天本身,是喜欢雨打在窗户上的声音。“那个声音让人觉得安全,”陆微澜当时窝在沙发里,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头也没抬地说,“好像全世界都被隔在外面了。”

霍令洲当时在回邮件,只是“嗯”了一声,没有接话。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嗯”过,也许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陆微澜大概也不期待他回答,那种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像一个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人,知道没有人会回应,但还是想说。

到了火车站东广场,霍令洲下了车。他站在陆微澜昨天站过的那个位置——出站口外面的路边,一个不显眼的角落,旁边有一个垃圾桶,地上有几块松动的地砖,踩上去会晃。

他站在那里,闭上眼,试图想象陆微澜昨天下午站在这里时的样子。他一定很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嘴唇上的伤口还没好,胃里翻涌着恶心的感觉,口袋里揣着一张要命的诊断书。他一定站在这里犹豫了很久,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不知道这座城市有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然后他拖着行李箱往东走了。

霍令洲睁开眼,往东走。

东边是一片老城区。说是老城区,其实也不是那种有历史感的旧街区,就是普普通通的、没有被城市更新的浪潮覆盖到的居民区。楼房大多是九十年代建的,六层到八层,没有电梯,外墙刷着褪色的涂料,有些楼栋的窗户还是那种老式的绿色钢窗,玻璃上糊着报纸或者蓝色的防晒膜。

沿街是一排小店铺。早餐店、便利店、五金店、水果摊、彩票站、一家挂着“专业修脚”招牌的小门面。早餐店的蒸笼冒着白气,老板娘在门口炸油条,油锅滋滋地响,香气和油烟混在一起,飘出去很远。

霍令洲一家一家地问。

“你好,有没有见过一个年轻男人,大概这么高,”他用手比了一下陆微澜的身高,“瘦,黑头发,左边眉毛上面有一颗痣。昨天下午来的,拖着行李箱。”

早餐店老板娘摇头。便利店的小伙子想了半天,说“好像有一个,但是记不清了,来来往往人太多”。五金店的大爷倒是很热情,放下手里的扳手,走到门口往外张望了半天,然后摇摇头说“没注意”。

他问了一条街,没有人能给一个确切的答案。

他继续往前走。走到第二条街的时候,手机响了。李森发来一个定位,附带一条消息:“霍总,火车站东边第一个路口有一家旅馆,老板说昨天下午确实有一个年轻男人来住过,登记信息是陆微澜。但是客人今天早上已经退房了,老板不知道去了哪里。这是旅馆的地址。”

霍令洲看着那个定位,心跳突然加速。他几乎是小跑着过去的,拐了两个弯,穿过一条只容一个人通过的小巷子,眼前出现了一栋灰扑扑的居民楼。一楼的门面被改成了旅馆的前台,玻璃门上贴着红色的字:“鑫鑫旅馆,住宿60元起。”

他推门进去。前台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烫着卷发,涂着鲜艳的口红,正在用手机看电视剧,声音外放,震得整个小房间都在嗡嗡响。

“老板,”霍令洲的声音有些发紧,“昨天下午是不是有一个叫陆微澜的住客,住了一晚,今天早上退房的?”

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两秒,然后扫过他身上的运动裤和板鞋,最后落在他手腕上那块表上。那块表是百达翡丽的,他出门的时候随手从抽屉里拿的,忘了换。女人的眼神变了一下,好像在说“你这种人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你是谁?”女人问。

“我是他……朋友。他家里出了事,联系不上他,我来找他。”

女人又看了他一眼,这次目光里有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同情,又像是审视。她低头翻了翻桌上的登记本,找到昨天那一页,用手指划到其中一行:“陆微澜,身份证号……”

“对,就是他。”霍令洲打断了她,“他几点退的房?”

“早上六点多。天刚亮就走了。”

“走的时候说了什么吗?”

女人想了想:“什么都没说。就是把钥匙放前台,拖着箱子走了。”

“往哪个方向?”

女人偏头朝门外努了努嘴:“往东。反正就是往那边走了。”

霍令洲站在那间旅馆的前台前,忽然觉得胸口那个地方又开始疼了。不是胃疼,不是心疼,是某种更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闷痛,像有一只手伸进他的胸腔里,攥住了他的心脏,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拧。

他错过了。又错过了。

他在黄花机场降落的时候,陆微澜在六十块钱一晚的旅馆房间里,蜷缩在床上,把手机关了机,把被子拉到下巴,睁着眼睛在黑暗中等天亮。他到了长沙,他在这座城市了,他和陆微澜之间的距离从一千四百公里变成了二十公里,然后变成了十公里,然后变成了五公里,然后变成了一公里。

然后变成了零。

然后陆微澜走了。六点多,天刚亮,拖着行李箱,往东。

而他九点多才到这家旅馆。三个小时的差距。一百八十分钟。如果他昨晚没有在机场那家破酒店里浪费那几个小时,如果他昨晚就出来找,一家一家地找,如果他昨晚没有站在到达大厅里发呆,如果他昨晚接了李森的电话而不是把手机砸了——

他想不下去了。

“请问,”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你知不知道他可能会去哪?他有没有说他是来长沙做什么的?找工作?投奔朋友?还是什么?”

女人摇了摇头:“没说。不过……”她犹豫了一下,“他昨天来的时候,嘴唇上全是伤,肿得很厉害。脖子上也有淤青。我看他那样,就没多问。”

嘴唇上全是伤。脖子上有淤青。

那些伤是他留下的。那些淤青是他掐出来的。那些血迹是他咬出来的。他清清楚楚地记得昨晚的每一个细节——他扯着陆微澜的头发把他按在沙发上,他掐着他的腰把他翻过去,他咬着他的嘴唇直到尝到铁锈味,他每一下都用尽全力,像要把一个人拆碎了吞进去。

而陆微澜从头到尾没有喊过一声疼。

不是因为不疼。是因为他知道喊了也没有用。喊了也不会让霍令洲停下来,喊了也不会让那个名字变成“陆微澜”。所以他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把所有的声音吞回肚子里,和那些血、那些尊严、那些两年的妄想一起,咽下去。

霍令洲转过身,走出了旅馆。

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他站在台阶上,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这条街。早餐店的人少了,上班的高峰期已经过了,只剩下几个老人坐在门口的塑料凳子上聊天,手里端着搪瓷杯,杯壁上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红字。

他继续往东走。

他不确定自己为什么要往东走。陆微澜往东走了,他就往东走。也许在下一个路口,也许在下下个路口,也许在某一个拐角处,他会在某一个早餐店、便利店、水果摊前看到一个拖着行李箱的、瘦削的、黑头发的年轻人。他会走过去,抓住他的手腕,说“陆微澜,我终于找到你了”。

然后呢?然后说什么?说“你不是替身”?说“我爱你”?说“对不起”?

这三个词,每一个都重得像铅块,压在他的舌根底下,怎么都推不出来。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秦聿走的那天,他也没有赶到。

那是四年前的冬天。秦聿在云南出差,在一条盘山公路上出了车祸。车子翻下了几十米深的山谷,秦聿被甩出车外,摔在乱石堆里,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意识。他在ICU里躺了两天,中间醒过来一次,问护士借了手机,给霍令洲打了一个电话。

霍令洲没接。

因为那个号码不在他的通讯录里,显示的是云南丽江的区号,他以为是骚扰电话,按掉了。

秦聿后来再也没醒过来。

霍令洲赶到医院的时候,秦聿已经被白布盖上了。他掀开白布,看到的那张脸和他记忆里的不一样——肿了,青紫色的,眉尾那颗痣被擦伤的血痕遮住了,几乎看不出来。他把手放在秦聿的脸上,感觉到的不是皮肤的触感,是冰。那种从太平间冰柜里渗出来的、深入骨髓的、怎么也捂不热的冰。

他在病房里站了很久。护士来催了他三次,他没有走。最后是秦聿的姐姐来了,一把推开了他,指着他骂:“你算什么?你连他葬礼都不会来的人,你现在站在这儿干什么?你给他收尸吗?你配吗?”

他确实没有去秦聿的葬礼。不是不想去,是不敢去。他怕看到那张遗像上的脸,怕看到眉尾那颗痣,怕看到所有和他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却再也没有温度的细节。

四年后,他在那间地下酒吧里看到了另一颗痣。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弧度,同样的颜色。他走过去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次不一样了,这次他接住了。这次他不会再错过,不会再让那个人从他的指缝间滑走。

可他不知道,他走的每一步都是错的。他以为自己在接住一个人,实际上他在把那个人按进水里。他以为自己在弥补,实际上他在制造一个新的伤口。

他走了很久。

从火车站东广场走到八一路,从八一路走到车站北路,从车站北路走到晚报大道。他一直走到腿发软,走到脚底磨出了泡,走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头顶,毒辣辣地晒着他的后脑勺。他身上的黑色T恤湿透了,贴在背上,勾勒出他肩胛骨的轮廓。他瘦了很多,不是今天瘦的,是这几天瘦的。从陆微澜离开的那个晚上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喝过几瓶水,抽了不知道多少根烟。

路过一家小饭馆的时候,他停下来,看着门口贴着的手写菜单。辣椒炒肉,酸豆角,剁椒鱼头,小炒黄牛肉。陆微澜喜欢吃辣,他记得。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年,陆微澜提过一次,说想吃剁椒鱼头,霍令洲说好,然后忘了。后来陆微澜再也没有提过。

他走进饭馆,点了一份剁椒鱼头。老板娘上菜的时候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被他的脸色吓到了,犹豫了一下说:“小伙子,你没事吧?要不要先喝碗汤?”

他摇了摇头。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剁椒的辣味在嘴里炸开,很辣,辣到他眼眶发热。他嚼了两下,咽下去,然后放下了筷子。

他吃不下。

不是因为不好吃。是因为他忽然想到,陆微澜一个人在长沙,口袋里没多少钱,不知道住在哪里,不知道吃什么,不知道他身上的那些伤有没有处理,不知道他的病——胰腺癌——有没有开始疼。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陆微澜往东走了,然后他往东走了,然后他们在同一个方向,在不同的时间,隔着一堵又一堵看不见的墙,互相错过。

他放下筷子,付了钱,走出饭馆。

手机响了。李森的电话。

“霍总,查到了。天网监控显示,陆先生今天早上六点二十三分从鑫鑫旅馆出来,往东走了大概一公里,然后在烈士公园附近的一个公交站上了一辆公交车。公交车是142路,往南边开的。我们在调那辆车的监控,但需要时间。”

“142路往南开到哪?”

“终点站是省植物园,中间经过很多站。他可能在任何一站下车。”

霍令洲抬头看了一眼路牌。他站在晚报大道和车站北路的交叉口,距离烈士公园大概还有两公里。他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烈士公园的地址。司机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个浑身湿透、脸色苍白、眼神像疯了一样的男人有点吓人,没多说话,踩了油门。

到了烈士公园附近,他下了车,站在142路的公交站牌前。站牌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站名,他一个一个地看,从“烈士公园南门”到“省博物馆”到“芙蓉路立交桥”到“涂家冲”到“省植物园”,一共二十三个站。

陆微澜在哪一站下的车?他去了哪里?他拖着行李箱,嘴唇上的伤口还没好,口袋里揣着那张诊断书,上了一辆不知道开往哪里的公交车。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他只知道要离开,越远越好,远到霍令洲找不到他。

可霍令洲疯了一样地找他。

他站在公交站牌前,把二十三个站名一个一个地读了一遍,然后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地图,把二十三个站名一个一个地搜了一遍。每一个站点周围是什么样的区域、有没有便宜的出租屋、有没有医院、有没有药店,他全都看了一遍。

然后他做了一件很蠢的事情。

他走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沿着142路公交车的线路开一遍,从烈士公园南门开始,到省植物园结束。每一站都停,我要看一眼。”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留着平头,脖子上挂着一块玉,听了他的话愣了一下:“每一站都停?那得开一个多小时。”

“没关系。多少钱都行。”

司机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里有同情,也有不解,大概在想这个人是不是失恋了。他没有猜错,但猜得太浅了。不是失恋,是失去。是一个人发现自己正在失去另一个人,而且那个失去是不可逆的、不可挽回的、正在一分一秒地加速进行的。

车子开动了。第一站,烈士公园南门。路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树荫很密,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是那种南方夏天特有的、来势凶猛的暴雨。雨点又大又密,砸在车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有人在天上倒豆子。不到一分钟,整个世界就被雨幕吞没了,能见度降到了不到五十米,所有的路灯和车灯都亮了,在雨里晕开成一团团模糊的光。

霍令洲忽然说:“靠边停一下。”

司机把车停在路边。霍令洲推开车门走了出去。雨瞬间把他浇透了,水从他头顶往下淌,经过他的脸、脖子、胸口、腿,流进鞋里,灌得满满的。他站在雨里,站在一条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马路边上,面前是一片拆迁了一半的废墟,残垣断壁在雨里显得格外荒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下车。也许是因为他觉得太闷了,那辆出租车里的空调和雨水混在一起的味道让他想吐。也许是因为他想让自己被浇得更透一些,透到连骨头缝里都灌满水,这样他就不会觉得胸腔里那个地方空了。

他站在那里,张着嘴,任由雨水灌进他的嘴里。水的味道是淡的,但流进喉咙之后会变成一种微弱的苦涩,他不知道那苦涩是来自雨本身,还是来自他自己的身体。

他的手机在口袋里震了。

他掏出来,屏幕已经被雨水打湿了,触控不太灵敏。他划了好几次才划开,是李森发的消息,附带一张监控截图。截图上是一个公交站台,站牌上写着“桔园小区”四个字。时间是今天早上六点四十一分。画面里,一个穿灰色T恤、戴黑色棒球帽的年轻男人正拖着行李箱走上公交车。他的脸被帽檐遮住了一半,但霍令洲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陆微澜。

陆微澜上车的姿势有点吃力,他先用一只手把行李箱拎上车,然后侧过身挤上去。他的动作很慢,像是每一个动作都用了全身的力气。他的左手臂弯里夹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袋子鼓鼓囊囊的,看不出里面装了什么。

李森又发了一条消息:“霍总,陆先生在桔园小区站上了车。但查不到他在哪一站下的,那几站的监控坏了,正在修。”

桔园小区。

霍令洲把那个地名在心里默念了三遍。他把手机揣回口袋,转身回到车上。他已经湿透了,裤腿在往下滴水,座椅上立刻洇出了一大片水渍。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说,默默地把纸巾盒递了过来。

“去桔园小区。”霍令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