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c预警
*鑫祺
*6.7k+
结束最后的舞蹈收尾工作,丁程鑫回到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迎接他的是家里那只漂亮乖巧的布偶猫,正优雅地端坐在鞋柜上,他也不叫,就这样萌萌地眨着大眼睛看着丁程鑫换鞋,换好后,他看向抬起的那只手,脑袋自觉凑上去顶着丁程鑫的手掌心。
一瞬间丁程鑫心就被俘获了,他托起小猫身体抱进怀里,亲了亲仰起来的小脑袋,“真乖。”小猫也乖乖叫了一声,小脑袋瓜蹭了蹭丁程鑫下巴,乖的不行,伸出舌尖舔了舔丁程鑫下巴,他在用他的方式安抚丁程鑫。
小猫被安置在床上,不闹也不吵,望着丁程鑫换衣服准备洗漱,默默钻进了被子里暖床,动作熟练的像是做了很多次。丁程鑫瞅了眼被子鼓起来的那一小团,不禁加快了速度。洗浴时间比以往早了几分钟,带着一身热气出来时那一团仍然乖乖躺着,他感受到身边床塌陷了,慢悠悠从被子里钻出来,只是他变回了人形。
马嘉祺顶着猫耳,穿着丁程鑫的老头汗衫,但伸懒腰的姿态还是保持着猫的习性,钻出被子时抖了抖脑袋,他感受到腰间有一双手搂住了他,像吸铁石般靠近丁程鑫怀里。他一手随意搭在丁程鑫胳膊上,一手枕着自己的脸颊趴在丁程鑫胸前,毛茸茸的大尾巴圈住了丁程鑫的小腿,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痒痒的,但丁程鑫舍不得松手。
丁程鑫抱着马嘉祺深吸了一口气,把人往上送了送,半张脸埋在马嘉祺肩颈,马嘉祺调整了自己舒适的动作,忽然间后脑勺多出了一只手,丁程鑫正抚摸着他,小心翼翼且温柔地,每一下抚摸后都要捏一下马嘉祺后脖颈,舒服的马嘉祺每一下都要哼一声,跟倦怠时被摸得没脾气的猫一样一样的。
没多久马嘉祺就进入了睡眠,丁程鑫感受到怀里人打起了小鼾,腿间的尾巴把两人圈在一起。丁程鑫就着这个姿势睡着,这一夜好梦,仅仅是因为有马嘉祺在他身边。
早晨醒来时马嘉祺感觉不到身边的炽热,他从被子里爬出来,房间内有一丝残余的气息,很显然丁程鑫刚出去没多久。马嘉祺眨了眨猫瞳,逐渐聚焦,床头电子闹钟的微弱光在房间里无疑是最亮的,但马嘉祺不一样,猫科动物在夜视环境下看得一清二楚,他清清楚楚看到时间定格在八点二十四。
他起身准备下床,被子从肩膀滑落到小腹,裸露在外的皮肤接触到冷空气打了个寒颤,但他懒得穿上外套,马嘉祺踩在地毯上,地上肉眼可见有一些他的毛,却没太在意。拖鞋也没穿光着脚就往外走,走路轻的就像是踩在一团棉花上。他寻着香味来到厨房,嗅到一丝芝士香耷拉的耳朵瞬间支楞起来,大尾巴在身后翘起来,马嘉祺绕过丁程鑫身边,尾巴圈在他身后,小鼻子嗅嗅,眼睛直勾勾盯着锅里的芝士培根。
丁程鑫习以为常,摸了两把他腰间的尾巴,夹了一小块旁边盘子里的培根送到马嘉祺嘴边。他知道马嘉祺想吃,早早准备好的培根不烫嘴,丁程鑫已经摸透了这只猫的习性,休息时间在家基本上都是这样。
“拖鞋呢?怎么又不穿。”丁程鑫随口一问,但马嘉祺毫不在意,嚼着培根心虚地压了下耳朵,脚趾微微蜷缩着,下一秒就踩上了丁程鑫的拖鞋,两手扒拉着丁程鑫肩膀。还没等丁程鑫再次质问马嘉祺已经变回了小猫,轻盈地从他肩上跳到了灶台上,完美避开了锅碗瓢盆和调料盒,优雅地坐着,尾巴也圈着自己的前爪,就这样萌萌地看着认真下厨的丁程鑫。
丁程鑫又被他拿捏住了,摸了摸小猫脑袋将培根装入盘子里。“走吧,吃饭饭了。”端起盘子挠了挠小猫下巴,马嘉祺舒服地眯起了眼,短暂地喵了一声后跳下灶台,小碎步跟着丁程鑫来到客厅,一跃而上椅子,丁程鑫转身拿筷子的功夫,马嘉祺就变了回来半蹲在椅子上。他总是喜欢把自己蜷缩成一团蹲着,那样毛茸茸的大尾巴依旧盘着他的脚,只要一看到丁程鑫尾巴就会不自觉的上扬摇摆。
“中午想吃什么?”马嘉祺吃着芝士培根,大脑实则在放松,若有所思地想了想,“酸菜鱼!”“前几天刚吃完,要不要换个口味?”马嘉祺是真的很爱吃鱼,可能一大部分是猫的本性,再加上丁程鑫下厨是真的好吃。
马嘉祺耳朵瞬间耷拉下来,尾巴也是无精打采地挂在椅背,“好好好,给你做。”丁程鑫最受不了马嘉祺这幅模样,只要马嘉祺委屈小表情丁程鑫就心软软。
得逞之后的马嘉祺耳朵又立了起来抖了抖,尾巴尖翘起的同时还往里内扣晃动了几下,这是开心的表现,哪怕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丁程鑫只要靠他的尾巴就能猜出来马嘉祺的心情,为此他特地学了猫语。
刚开始养猫的时候丁程鑫还不熟悉,刚开始还不习惯家里活生生一个人突然变成猫,这也满足了丁程鑫对动物毛过敏养不了的心态。他看过富贵躺在小贺儿怀里舒服的样子,也见过来财和golden黏着浩翔的样子,却没见过变成猫的马嘉祺高贵且优雅,但他很喜欢。
小猫开心了就会晃脚脚,吃到美食的马嘉祺那双耳朵会抖一抖,桌下没穿拖鞋的脚丫子也跟着晃悠,大尾巴缠在丁程鑫腰间。丁程鑫习以为常,顺手就把牛奶放在了马嘉祺手边,是他能直接摸到杯子的距离,紧接着把手搭在了马嘉祺后脖颈,时不时捏一捏,马嘉祺被摸的舒服,吃饱就靠着他,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仿佛下一秒就要睡着。
吃饱饭的马嘉祺就开始发饭晕,整个人软乎乎地瘫倒在沙发上,要不说猫是楼梯动物,这时丁程鑫只要接触他,马嘉祺就会像流水一样流进他怀里,丝滑的比AI生成还要诡异。
马嘉祺卧倒在他腿上迷瞪,两手枕着自己脑袋,仿佛下一秒就要睡着。但其实并不然,他只是在打盹,单纯地贪恋丁程鑫怀里的感觉罢了,管他人形还是猫形,只要丁程鑫闲下来都会钻进他怀里。
今天丁程鑫一如既往地摸着他脊梁骨,时不时地捏一下他的后脖颈,马嘉祺摸的舒服了就会轻哼一声。他本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但是丁程鑫没摸多久就不在摸后背,马嘉祺等了几分钟就等不住了,睁开眼翻个身躺在他腿上,直接抽走了丁程鑫的手机,“在看什么?”马嘉祺瞅了眼,是个快递到了。
养猫一日,用猫一时,马嘉祺算是体会到了,每次丁程鑫拆快递都会捏着他的小爪子伸出指甲,在透明胶带封口处一划,至此,他便省去了拿剪刀的时间。
马嘉祺变回小猫舔了舔被丁程鑫握过的爪子,蹲坐在他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丁程鑫研究那个项圈,小猫不解,小猫疑惑,他不明白丁程鑫买这个干嘛用的,这不跟普通的遛狗项圈一样,他又不用出去溜,买来能干啥。小猫还在发愣,还没发现丁程鑫正目不斜视望着他,下一秒就被丁程鑫腾空抱起,毫无征兆,小猫满脑子写满了疑问。
“喵?”(干嘛呀?)他被放在桌上,但还是乖乖坐着,等待丁程鑫的指令。“乖啊~给你带个好东西。”说着丁程鑫就把项圈套在了小布偶脖子上,顺手理了理毛发,“给你戴项圈,这样我在手机上也能监测到你在家干什么,这样我就更直观感受到了,你看,是不是很神奇。”丁程鑫捣鼓着手机,没一会儿屏幕里就显示出一只布偶猫仰着脑袋乖乖坐着,丁程鑫顺势而为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马嘉祺就这样妥协了,午饭时把项圈脱下来,美美吃完酸菜鱼,还没急着戴上项圈,他现在还是人,戴着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于是等待着午睡时丁程鑫来帮他戴上。“乖宝,我要去练舞了,晚上带你爱吃的小蛋糕,”熟睡后的马嘉祺会自然变回小猫,丁程鑫戴上项圈后亲了亲小猫脑袋,马嘉祺耳朵动了动,也许是听见了,睡梦中小爪子搭在丁程鑫手上,仅仅一秒,又收回小爪子。给丁程鑫萌坏了。
临近下午三点,中场休息。丁程鑫坐在沙发上喝水,点开软件。马嘉祺醒了,正蹲在茶几旁边的地板上。蹲坐,尾巴盘前爪,姿势标准得像一尊猫形雕塑,眼睛看着前方某处。丁程鑫握着手机,拇指在屏幕边缘蹭了一下。画面里的猫一动不动,就那样蹲着,偶尔眨一下眼,偶尔耳朵转动一下捕捉周围的声音,然后继续蹲着。
又过了几分钟,马嘉祺趴下了,然后侧躺下来,但是眼神一直不变,丁程鑫还纳闷怎么这么反常,难道以前马嘉祺在家都是这样吗?
给丁程鑫难住了,转念一想家里还有监控摄像头,熟练打开软件,画面里小家伙就面对摄像头躺倒,丁程鑫毫不犹豫就选择了打开语音聊天,“祺祺,祺祺?”小猫听到熟悉的声音,立马翻身站起来,凑到镜头前,粉嫩嫩的小鼻子嗅了嗅,软糯的几声喵直接就把丁程鑫拿下了。
“怎么在这儿坐着呀宝宝,去小沙发上躺着好不好,我还有两小时下班回去,乖乖等我回家。”小猫听懂了,喵喵两声答应他转身就走,小爪子踩在地板上哒哒哒的,走到他的专属小猫沙发上,用自己的“洗脸巾”给自己擦脸,丁程鑫这边也能实时监测到,小猫把自己团成一小团窝在沙发里,一个完美的猫体工学诞生了,这个窝不愧是他量身定做的,不枉丁程鑫挑猫窝挑了好久。
当晚回去丁程鑫买了一大盒的四拼蛋糕,小猫鼻子这个精,丁程鑫从电梯口出来就闻到了,一跃而上鞋柜,丁程鑫进门把蛋糕盒放在鞋柜上,马嘉祺就迫不及待用爪子扒拉盒盖,嘴巴咬着丝带,想要把那个结咬开,但是无济于事,丁程鑫看着觉得好笑,揉了揉小猫脑袋,一只手把马嘉祺抱在怀里,一只手提着蛋糕盒来到餐桌前。
蛋糕盒刚打开,马嘉祺就出现乖巧坐在椅子上,就差把我要吃蛋糕写在脸上,丁程鑫打趣着他,“还记不记得你以前说的那句话?”“什么话?miamiamia……”马嘉祺嚼着草莓尖尖,嘴巴边沾上了一点奶油,丁程鑫自然而然用纸巾帮他擦去,“你说你要嫁给蛋糕。”
“我有说过吗?!我哪有说过这句话!”记忆丢失,明明就有说过,但就是早已忘了这件事,结果没想到丁程鑫记住了这句话,“好好好,没说过没说过……慢点吃昂。”丁程鑫顺了顺炸毛小猫后背,就当刚刚根本没发生过。
当然这些不过是日常生活的冰山一角,其实他也喜欢观察马嘉祺,不光是在公司里还是在舞蹈上,又或者是在家里,都是含蓄的、内敛的爱。你要说小猫,那就不一样了,小猫爱人的方式有很多。
比如晚上。丁程鑫躺在床上刷手机,马嘉祺会从被子里钻出来,变回猫的样子,然后踩着丁程鑫的胸口开始踩奶。小小的肉垫一下一下按在他的心口,力道不轻不重,每踩几下他还要低头蹭一蹭踩过的地方。丁程鑫把手机放下,抬手覆上小猫的脊背,能感受到他身体里那根震动的弦,呼噜声像小火车的汽笛一样长长地拉响。
还有在他回家的时候。钥匙刚转动锁芯,门还没完全推开,里面已经传来哒哒哒的小碎步声。马嘉祺蹲在玄关,等丁程鑫弯腰换鞋的瞬间,他就会侧身倒下去,四仰八叉地露出雪白的肚皮,四条腿蜷在胸前,脑袋歪着,蓝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丁程鑫。丁程鑫每次都会蹲下来揉他的肚皮,揉到那只猫舒服地蹬腿,尾巴在地板上扫来扫去。
再就是丁程鑫在家办公的时候。书房里只有键盘敲击声和他偶尔对着屏幕念几句歌词的低语,然后门缝里挤进来一小团毛茸茸的身影。马嘉祺哒哒哒地踩着书桌边缘走过来,先是用脑袋拱丁程鑫的手腕,拱一下,停一停,再拱一下。丁程鑫打字的手被打断,低头看他,他就把整个脑袋塞进丁程鑫的掌心里蹭,翻过去又翻回来,蹭完左边蹭右边,然后沿着丁程鑫的小臂一路蹭下去,柔软的毛发擦过皮肤,像一小片活着的绒毛在游走。
这些丁程鑫都懂。猫的习性,他查过资料,甚至偷偷在备忘录里记过笔记。踩奶代表舒适和安全,露肚皮是绝对信任,用脸颊和脑袋蹭人是标记气味、宣誓主权。
但有一件事他始终没搞明白,马嘉祺在人的时候,会咬他。倒也不是真的咬,就是叼住他小臂上的一块皮肉,含在牙齿间轻轻磨,力道控制在不会留印子但能让他清楚感知到牙齿形状的程度。每次咬的时间不长,三五秒就松口,然后在咬过的地方舔一下,舌尖的温度落下去,比嘴唇还软。
第一次发生的时候丁程鑫愣住了。那天早晨马嘉祺刚变回人形,头发蓬乱,猫耳还没收回去,穿着丁程鑫的T恤坐在床边揉眼睛。丁程鑫伸手去摸他后颈,手指刚碰到那片皮肤,马嘉祺忽然偏过头,张嘴叼住了他的小臂。
丁程鑫僵了一瞬,头皮发麻,瞬间就起了鸡皮疙瘩。马嘉祺含着他的小臂看了他一眼,眼神无辜得很,然后松开嘴,舌尖在那排牙印上卷了一下,垂下眼睛,耳尖悄悄红了,尾巴却慢悠悠地缠上了丁程鑫的腰。
从那以后这成了常态。丁程鑫看电视的时候,马嘉祺靠过来,挨着他坐一会儿就开始低头咬他的小臂。丁程鑫做饭的时候,马嘉祺从背后环住他的腰,下巴搁他肩上看锅里的菜,看着看着就侧过脸咬他的肩膀,隔着T恤咬,布料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湿印子。晚上两个人窝在被子里,丁程鑫把胳膊伸过去,马嘉祺能叼着他的胳膊含很久,像猫叼着心爱的玩具那样,不松口,只是含着,下巴抵着丁程鑫的手臂慢慢闭上眼。
丁程鑫尝试过问他。“为什么咬我?”第一次问的时候,马嘉祺正含着他的食指,闻言顿了一下,猫瞳向上看,对上了丁程鑫的视线,然后他慢慢松开嘴,舌头顶着下唇咽了口口水,耳朵往下压了压,没说话,尾巴在他身后扫了两扫。
“嗯?说说看。”丁程鑫凑近一点,拇指蹭了蹭他的下巴。马嘉祺偏开脸,耳尖红透了,一路烧到耳根。他干脆把整张脸埋进枕头里,只有那根大尾巴露在外面,尾尖烦躁地拍了两下床。
丁程鑫又挠了挠他的尾巴根,他整只猫都缩了一下,更用力地把脸往枕头里埋,闷闷的声音从枕头布料里传出来:“……没什么。”这算什么回答。
OK很好,丁程鑫依旧坚持不懈,不问出来心里怪难受的。马嘉祺在他做饭的时候也不放过轻咬,他从丁程鑫背后咬他肩胛骨的位置,隔着薄薄的居家服,牙齿松开后舌尖在布料上打圈,留下一个硬币大小的湿痕。丁程鑫反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转头问他:“你到底为什么咬我?嗯~小猫。”
马嘉祺的耳朵唰地立起来又压下去,尾巴一下子从丁程鑫的腿侧弹开了,整个人后退半步,局促地站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耳根又红了。他低着头不吭声,手指绞着T恤下摆,过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没为什么。”
然后转身哒哒哒跑回客厅,跳到沙发上蜷成一团,脸朝沙发背,尾巴盖在自己脸上。丁程鑫看着那团鼓包,切菜的手停了停,嘴角往上弯了一点点。
后来他就不问了,马嘉祺总会有一天自己说的。每次马嘉祺咬他,他就乖乖把胳膊递过去,有时候还会特意把袖子撸上去,露出小臂内测那片皮肤。马嘉祺看一眼就懂了,凑过来叼住,含一会儿,再松开,舌尖舔过那一小块被含热的皮肤,尾尖愉悦地勾起来。丁程鑫觉得这个行为可爱得很,虽然不理解,但不妨碍他享受。毕竟被一只猫叼着胳膊算什么呢?他连被猫用尾巴圈着睡觉都习惯了。
直到某天晚上他刷手机,大数据又一次精准推送。一条帖子标题写着:“猫咪轻咬主人手指/胳膊的隐藏含义”,配图是一只橘猫叼着主人的手腕。丁程鑫这些日子的疑惑在这一刻得到了答案,帖子正文写:猫咪轻咬主人是表达爱意的方式之一,不同于攻击性的撕咬,这种轻柔的、含住不放的啃咬是猫咪向信任的人示爱的表现。
帖子底下还有一条热评补充:如果你的猫总是抱着你的胳膊或手指轻轻啃咬,说明它非常非常喜欢你。不要推开它,这是它说“我爱你”的方式。
丁程鑫盯着屏幕,拇指停在“这是它说‘我爱你’的方式”那一行字上。他翻了个身,看向床头柜上那团蜷在猫窝里的雪白毛球。马嘉祺正睡着,身体团成一个完美的圆,尾巴绕到前面盖住自己的鼻尖,呼吸均匀地起伏着,胸口的毛一鼓一鼓的。
丁程鑫轻轻把手机放在一边,伸手过去,指尖碰了碰小猫的耳朵尖。耳朵颤了一下,随即往他手指方向偏了偏,仍然闭着眼,但尾巴从鼻尖松开,懒洋洋地搭上了丁程鑫的手腕。丁程鑫小声说:“你咬我胳膊是因为喜欢我啊?”小猫没醒,尾巴却在他手腕上缠了一圈,收紧了一下,似乎在回应他。
第二天早上,马嘉祺变回人形从被子里钻出来。丁程鑫已经醒了,侧躺着,一只手枕在脑袋下面,另一只手随意搭在枕头上,小臂内测朝上,露在被子外面搭着马嘉祺腰部。
马嘉祺半梦半醒地看了他一眼,凑过去,很自然地叼住了他那只手臂。含了一会儿,舌尖舔了舔,然后又含住。迷迷糊糊的猫耳还耷拉着,尾巴倒是先醒了,绕上了丁程鑫的腰,尾尖在腰窝那一小片皮肤上轻轻蹭着。
丁程鑫没动,就让他含着。他看着马嘉祺半阖的眼睫,这幅乖软的模样,阳光从窗帘缝隙里落进来在他肩上印出一道窄窄的金线,那根尾巴尖在他腰窝画着不规则的圈。
他忽然开口,声音带着早晨特有的哑:“我知道了。”马嘉祺含着他手腕的动作停了一下,眼睛睁开一条缝,困惑地看他。丁程鑫抬起另一只手,用拇指蹭了蹭马嘉祺的下巴,像平时揉猫那样。马嘉祺下意识仰了仰下巴,把下颌线送进他的指腹里,喉咙里滚出一声低低的呼噜。
“咬胳膊是在说喜欢我对吧。”丁程鑫说完,拇指从下巴滑到他的嘴角,轻轻按了按嘴角边的那颗痣,“你早说啊,我还以为你是馋我胳膊上的肉。”马嘉祺愣了一秒。然后耳尖肉眼可见地烧红了,连带着那根缠在丁程鑫腰上的尾巴都僵住了,尾尖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哪儿搁。他嘴还半张着,舌尖还搭在丁程鑫的手腕皮肤上,整个人像被按了暂停键。
“……谁说的。”他闷声憋出来三个字,松开丁程鑫的手腕,转身往被子里缩。被子从他肩膀上滑下去,露出通红的耳廓和发烫的后颈。丁程鑫笑着凑过去,把缩成一团的人连人带被子抱住,下巴搁在他头顶,手伸进被子里找到了那根僵直的尾巴,捏了捏尾巴根。
“我刷帖子刷到的。”被子里传来一声闷闷的、委屈的、尾音拖得很长的:“……喵。”不像抱怨,像承认。
管他那么多,小猫爱他,他也爱小猫,这是丁程鑫的“哲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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