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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你了

神明禁行区

雾谷的清晨总带着湿漉漉的凉意。金是被一阵细碎的响动吵醒的,睁开眼时,看见嘉德罗斯正蹲在篝火旁,用一根树枝拨弄着昨夜未熄的火星。他身上还穿着那件被撕裂的白袍,洗得发白的布料上依旧能看见干涸的血痕,与这雾谷的草木气息格格不入。

“醒了?”嘉德罗斯头也没抬,声音里带着刚睡醒的沙哑,“火快灭了。”

金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看着他裸露在外的胳膊上那道尚未愈合的伤口——那是昨天格瑞离开后,嘉德罗斯执意要跟着他去摘浆果时,被带刺的藤蔓划到的。神界的神明似乎从不屑于在意这些小伤,可在这禁地里,一点小小的感染都可能致命。

“今天不巡逻了。”金忽然说,“我们出谷一趟。”

嘉德罗斯挑眉:“出谷?你不是说禁地的边界不能随便离开吗?”

“不是去边界,是去山外的小镇。”金从石台上跳下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眼睛亮晶晶的,“我跟格瑞偶尔会去那里换些东西,比如盐巴、打火石,还有……衣服。”

他的目光落在嘉德罗斯的白袍上,带着点不好意思。嘉德罗斯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想起昨天格瑞看他时那警惕的眼神,忽然明白了什么。他嗤笑一声,语气却软了些:“随你。”

雾谷外的山路比金说的还要难走。嘉德罗斯的光翼虽然在好转,却还不能完全展开,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时,伤口总会被牵扯得生疼。他咬着牙没吭声,只是默默跟在金身后,看着那个红色的背影在前面探路,时不时回头叮嘱他“这里滑,慢点走”。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雾气渐渐淡了,隐约能听见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金指着前方一片灰瓦白墙的村落,兴奋地说:“看,那就是溪云镇!”

嘉德罗斯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心里有些异样。他活了数千年,踏遍过九天星河,见过琉璃宫阙的璀璨,却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低矮的房屋依偎在青山脚下,袅袅炊烟在屋顶升起,穿着粗布衣裳的人们扛着锄头在田埂上走动,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饭菜的香气。

这就是人间吗?

金似乎看出了他的局促,从背包里掏出一顶草帽递给他:“戴上这个,遮住你的头发。镇上的人很少见金发的,会好奇。”

嘉德罗斯接过草帽,笨拙地戴在头上,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走吧,我带你去买衣服。”

溪云镇不大,只有一条主街。金熟门熟路地领着嘉德罗斯走到一家布庄前,布庄的老板娘是个和善的中年妇人,看见金时热情地招呼:“小金,又来换东西啦?”

“王婶,这次我想换两套衣服。”金说着,从背包里拿出几块兽皮——那是他前几天猎到的雾谷狼的皮,在镇上很受欢迎。

王婶接过兽皮,掂量了一下,笑着说:“够换两套最好的棉布衣裳了。要给你那发小带一套吗?”

“不是,是给……我朋友的。”金看了一眼站在门口、浑身不自在的嘉德罗斯,“他比我高点,壮点。”

王婶这才注意到门口的嘉德罗斯,眼睛一亮:“这是你新朋友啊?看着是个精神的小伙子。来,小伙子,进来试试衣裳。”

嘉德罗斯被金推搡着走进布庄,老板娘很快拿来两套深蓝色的粗布短打。他拿着衣服走进试衣间,手指触到粗糙的棉布时,忽然有些恍惚。他曾经的衣袍,无一不是用云锦织就,金线镶边,如今却要穿上这样的凡布衣裳。

可当他换好衣服走出来时,金眼睛一亮:“很合适!”

镜子里的少年穿着深蓝色的短打,勾勒出紧实的身形,帽檐下的金发被束成简单的马尾,露出的金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少了神明的疏离,多了几分人间少年的鲜活。嘉德罗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这样也不错。

离开布庄时,金又拉着嘉德罗斯去买了些盐巴和打火石,还买了两个白面馒头。他把一个馒头递给嘉德罗斯:“尝尝,这是人间的食物。”

嘉德罗斯咬了一口,温热的面香在嘴里散开,带着淡淡的甜味。他默默地吃完了整个馒头,心里某个坚硬的角落,似乎被这温热的食物熨帖得软了些。

回到雾谷时,天已经擦黑了。金生起篝火,把白天买的盐巴撒在烤好的雾谷兔上,滋滋的声响伴随着诱人的香气。嘉德罗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熟练地翻动着烤肉,忽然开口:“你好像很懂人间的事。”

“嗯,格瑞教我的。”金撕下一条兔腿递给她,“他以前经常带人间的东西来,说总吃野果会营养不良。”

嘉德罗斯接过兔腿,慢慢啃着。“你和格瑞……认识很久了?”

“从小就认识。”金笑了笑,“我们以前都住在山外的村子里,后来村里出了事,格瑞就带我来了这里,说禁地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他比我懂的多,会打猎,会辨草药,还会……打架。”

嘉德罗斯想起白天那个冷冰冰的白发少年,忽然明白了什么。格瑞对他的敌意,或许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身份,更是因为害怕他会破坏金现在的生活。

“明天我教你打猎吧。”金忽然说,“总不能一直靠我养着你。”

嘉德罗斯挑眉:“你教我?”他可是战神,当年在神界,猎捕过比雾谷狼凶猛百倍的异兽。

“当然。”金得意地扬了扬下巴,“这里的野兽和外面不一样,它们怕光,还会躲在雾里偷袭。你刚来,肯定不知道怎么对付。”

第二天一早,金果然带着嘉德罗斯去了雾谷深处的猎场。他教嘉德罗斯如何辨认野兽留下的足迹,如何在雾里判断方向,如何用最少的力气捕捉猎物。嘉德罗斯起初还有些不屑,可当他真的被一只狡猾的雾谷狐戏耍了两次后,终于收起了轻视。

“看好了。”金猫着腰,手里握着一把木弓,弓弦上搭着一支削尖的木箭。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前方的雾团,呼吸放得极轻。忽然,他猛地站起身,拉满弓弦,木箭“咻”地一声射了出去,正好穿透雾团,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中了!”金兴奋地跑过去,拖回来一只肥硕的雾谷猪。

嘉德罗斯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这个在禁地里长大的少年,身上有着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生命力,像雾谷里的野草,坚韧而热烈。

除了打猎,金还教嘉德罗斯辨认野果。哪些浆果有毒,哪些蘑菇能吃,哪些草药能止血。嘉德罗斯学得很快,他本就聪慧,只是以前从未在意过这些“凡俗之事”。当他第一次准确地指出一株能治咳嗽的草药时,金比他还高兴:“嘉德罗斯,你太厉害了!”

夕阳西下时,两人背着猎物和草药往回走。嘉德罗斯走在前面,深蓝色的短打被汗水浸湿,贴在背上,却显得格外挺拔。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雾谷好像变得热闹了起来。

“喂,金。”嘉德罗斯忽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

“谢谢你。”嘉德罗斯的声音有些不自然,“教我这些。”

金愣住了,随即笑了起来:“谢什么,我们是朋友啊。”

朋友……嘉德罗斯在心里默念着这个词,忽然觉得,被剥夺神格,跌落神坛,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他在这片连神明都无法踏入的禁地里,找到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人间烟火。

两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暮色中的雾谷里,篝火的光芒在远处亮起,像一颗温暖的星子。他们不知道,在雾谷之外的云层上,一双银紫色的眼眸正透过迷雾,紧紧盯着那片跳动的火光。

雷狮把玩着掌心的惊雷珠,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找到你了,嘉德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