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里的茶水间,永远有两件事最多:八卦,和咖啡渣。
文汐刚冲好一杯,还没来得及喝,同事阿欣就凑了过来。阿欣是新人,二十出头,爱笑,指甲总是涂得很亮。
“Wendy姐,”她眼睛盯着文汐手里的笔,语气里满是羡慕,“你支笔好靓喎,德国货?系唔系要成万蚊?”
文汐没答,只是轻轻拧开笔帽,露出那截铂金笔尖。
笔身是暗哑的黑色,握在手里有沉甸甸的分量。
“系呀,”阿欣自来熟地接话,“咁好嘅笔,平时一定唔舍得用啦?系男朋友送㗎?”
茶水间里另外几个同事也看了过来。
不是恶意,只是好奇,那种香港写字楼里最常见的、带点八卦性质的关心。
文汐把笔帽套回去。
“系有人送。”她说得很淡,“但系,唔系男朋友。”
“咁系边个?”阿欣追问,“追求者?定系客户?”
文汐没再答。
她端起咖啡,转身走回自己的座位,把笔轻轻放在文件夹旁边。
那支笔,就这样摆在桌角。
一整天,她都没碰它。
——
下班时,地铁很挤。
文汐抓着扶手,随着车厢摇晃。她忽然想起阿欣那句话——
“咁好嘅笔,平时一定唔舍得用啦?”
其实不是舍不得。
是用不起。
不是价格用不起,是意义用不起。
一旦拔开笔帽,写下第一个字,就等于承认:她接受了雷耀扬的东西,也接受了他们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扯。
她想起雷耀扬送笔那天,他说:“我唔会凭支笔,就当你系我嘅人。”
但他没说的是——
一支好笔,本身就是一种标记。
它会在纸上留下独特的墨迹,会在别人眼里留下印象,也会在她心里,留下痕迹。
——
回到家,她把包放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支笔。
它还躺在抽屉里,安安静静,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忽然有点烦躁。
不是对雷耀扬,也不是对阿欣,而是对自己。
为什么一支笔,会让她这么心烦?
她打开抽屉,把笔拿出来,拧开笔帽,在废纸上写了几个字。
【文汐】。
字迹很稳,墨色饱满,一笔一划,都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清晰。
像她这个人一样。
她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拿起修正带,一点点涂掉。
白色的带子覆盖上去,把名字遮住,也把某种可能性,暂时封存。
——
同一时间,雷耀扬坐在车里。
他刚处理完一桩麻烦事,手上还有一点未散的血腥气。他没回办公室,也没回家,只是让司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开。
车窗外的霓虹灯,一盏一盏往后退。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也送过一支笔给那个女孩。
不是什么名贵牌子,只是普通的学生钢笔,他在文具店打工,用第一天赚来的钱买的。
她当时很高兴,说:“阿扬,等我以后做秘书,就用呢支笔签文件。”
后来,她再也没机会签任何文件。
雷耀扬闭上眼,用力按了按太阳穴。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送文汐那支笔。
也许,只是想在那么多个冷冰冰的交易里,给她一点,不算交易的东西。
哪怕她不用。
哪怕她永远,都不会用。
——
第二天,文汐走进律所。
那支笔,依然摆在桌角。
阿欣又凑过来:“Wendy姐,你今日用咗支笔呀?”
文汐没抬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她正在签一份文件,用的是律所提供的普通原子笔。
那支黑色的钢笔,就静静躺在旁边。
像一道没有答案的题,也像一段,还没到说再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