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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惊秋换了发型,也换了活法。1
突然想到那句歌词“别在犯傻 再剪短发”
从前那一头海藻般的及腰长发,剪到了锁骨的位置,微微内扣,衬得那张脸愈发精致小巧。
她染了一个冷茶棕色,低调又高级,整个人看起来利落了不少。
许糯时在发廊见到她的第一眼,愣了三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笑了的话。

“完了,更漂亮了,这下追你的人得排到五环外。”
叶惊秋对着镜子撩了撩头发,漫不经心地笑。
“让他们排着吧,我又不着急。”

她确实不着急了。
从前追着张桂源跑的时候,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一个眼神她能回味一整天,他的一句“还行”她能开心一个星期,他的每一个微小反应都被她无限放大,反复揣摩,试图从中找出“他其实也喜欢我”的证据。
现在回过头看,真是费力又可怜。
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连自尊都不要了,那还是喜欢吗?
不对,她还是有自尊的。
只是她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包括耐心、包括包容、包括一次又一次的原谅。
可张桂源让她明白了,有些人的好,只是教养,不是喜欢。
他会照顾她,会护着她,会在她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
换任何一个人处在她的位置上,他都会那么做。
这个认知,比他那句“我当她是妹妹”,更让叶惊秋心寒。
剪完头发的第三天,叶惊秋接到了第一个社交邀约。
是京城一个新兴豪门千金的生日宴,本来这种级别的宴会,她从前是看都不看一眼的。
但那天她正好没事,加上许糯时在一旁怂恿。

“去嘛去嘛,天天闷在家里会发霉的,就当出去散散心。”
叶惊秋想了想,答应了。
她穿了一条黑色的吊带短裙,外面套了件酒红色的丝绒西装,踩着一双细跟高跟鞋,锁骨间戴着一条细细的锁骨链,Tiffany的微笑项链,简单的弧线,亮闪闪的。
许糯时看着她从更衣室出来,嘴巴张成了O型。

“叶惊秋,你是去参加生日宴还是去砸场子的?”
“怎么了?”

叶惊秋对着镜子照了照,皱了皱眉。
“是不是太素了?要不要换个亮色一点的?”


“不是素不素的问题。”
许糯时走过来,帮她理了理领口。

“是你太好看了,我怕你把寿星的风头全抢了。”
叶惊秋笑了,捏了捏许糯时软乎乎的脸:“放心吧,我有分寸。”
生日宴在京郊一座私人庄园里举行,到场的都是京城年轻一代的名媛公子。
叶惊秋到场的时候,宴会厅里的气氛肉眼可见地变了。
不是因为她高调,恰恰相反,她很低调。
她从侧门进去,端了一杯香槟,站在角落里跟许糯时聊天。
可即便如此,那张脸、那身段、那气质,还是让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边飘。
京城第一名媛的称号不是白叫的。
叶家在京城的地位,加上叶惊秋自身的长相和气质,让她在社交圈里天然就是焦点。
从前她不喜欢这种场合,总觉得无聊,每次都待不了多久就走了。
但那天晚上,她待到了最后。
她跟很多人聊了天,笑得大方得体,不卑不亢,让人如沐春风又不敢冒犯。
有好几个公子哥儿过来搭讪,她应付得游刃有余——不拒绝但也不答应,不热情但也不冷淡,分寸拿捏得刚刚好。
许糯时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偷偷给严浩翔发消息。

【我今晚大开眼界了。】
严浩翔回了一个问号。

【叶惊秋简直像换了个人。】
严浩翔回复。

【她本来就不是软柿子。】
许糯时愣了一下,转头看向不远处正跟人谈笑风生的叶惊秋。
是啊,她本来就不是软柿子。
她是叶家三代单传的小公主,从小被捧在手心长大,骨子里有叶家人特有的倔强和傲气。
只是从前在张桂源面前,她把自己放得太低了,低到所有人都忘了,她原本也是被众星捧月的那一个。
那天晚上的宴会上,有一个人格外关注叶惊秋。
好吧,确实是因为她好看。
但更重要的是,她身上有种让人移不开眼的特质,艳丽、娇气、像一朵带刺的玫瑰,美得张扬又不自知。
那个人叫陆砚舟,陆氏集团的小儿子,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比叶惊秋大三岁。
他端着一杯威士忌走过来,在叶惊秋面前站定,微微弯腰,笑得绅士又有分寸。

“叶小姐,你好,我是陆砚舟。”
叶惊秋抬眼看他。
长得不错,浓眉大眼,五官周正,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是那种让人没有攻击感的长相。
穿着深蓝色的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手腕上戴着一块积家,品味比同龄人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你好。”

叶惊秋礼貌地笑了笑。

“我关注你很久了。”
陆砚舟开门见山。

“今天终于有机会认识你,很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