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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番外——几方观影1

综炮灰性转

先避雷,这篇是几个萧若瑾聚在一起,会平等锐评每个人,四章先结束,之后全文结束再写,不会影响正文。但这篇骂所有人都很狠。不喜勿入。众所周知,书不会提太多,仅总五十个词或概括一下,只写反应。

【此处『世界一』书版走向的萧若瑾,称“明德帝” 『世界二』剧版走向的萧若瑾,称“萧若瑾” 『世界三』剧漫混合版走向的萧若瑾,断情绝爰,称“南怀瑾” 『世界四』自设世界线,所有人脑子正常,真兄友弟恭,称“若瑾” 『世界五』本文if线,称“安歌” 『世界六』吞噬穿越者的萧若瑾,同书剧漫混,称“瑾玉”】所有人都登基了,故事已结束,但空间中死人皆已复活,毕竞……看乐子嘛!三,五,六都不会跟萧弱瑾和好了,正文不会这样发展。

只见星光陡转,恍如隔世。众人望着彼处似曾相识的故人,不由变了神色。有的人想起身却发觉不能移动分毫,但似乎这不同世界的人可以相互交流……有人欲开口,但透明的屏风中,先映出了人影。北离这方的先沉了下心……是陛下……

而在这倒映出的这间屋内,他们几个人面面相窥,陷在一种尴尬的气氛中。毕竟几个面容一模一样的人坐在一起……

“瑾玉”先打开囗试探,“诸位……”但刹那间,他们座位中央的石头突然亮起来,开始放映……“瑾玉”止住了话头,只是盯着它不语。

〖世界六〗

【征逆臣叶羽暨叛党叶鼎之檄

维北离永安三年,岁在庚戌,秋九月既望,大司马率六师奉天子明诏,昭告于四海九州、十三道军民之曰:

盖闻皇天立极,必树纲常以镇乾坤;王者驭世,首明顺逆以昭典宪。三纲倾则四海鼎沸,五伦斁则万姓鱼烂。我北离自太武帝提三尺剑,扫乱世之烽霾,定鼎天启,承中原之正脉,接之遗基。文治敷于九野,礼乐昭明;武功震于八荒,戎狄稽首。二百余年以来,生民安堵,朝野清宁,虽边尘偶起,旋即荡平,从未有逆臣贼子,敢窃兵权以徇私,弃君国以通敌,酿滔天之巨祸,流毒于生民如今日之甚者也。

逆臣叶羽者,其先本北阙之贵族,昔年北阙内乱,举族鼠窜南奔,匍匐于我北离之边墙之下,乞为芥草以偷生。我朝上皇,体上天好生之仁,赦其逃亡之罪,授其栖身之地,锡之田宅,录其子弟于行伍之间,拔叶羽于卒伍,不数年间,擢为上将,付以节钺,统十万北离锐卒,坐镇北疆。视之如腹心,托之如长城,望其能怀报国之忠,守御边圉,殄灭丑虏,以报我朝厚恩。孰料此獠,枭獍其性,蛇蝎其心,外饰忠荩之容,内藏鬼蜮之计。

曩者北阙酋玥风城,狼子野心,然背信弃义,尽起国内之武人,控弦数十万,铁马南驰,踏我北离之疆土。所过之处,村墟为墟,老稚膏于刀锋,丁壮掳为奴婢,烽燧连于万里,边民哭声震于天地。先帝震怒,拜叶羽为征北大都督,赐天子剑,提倾国之锐卒,北上讨贼。举国之民,皆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望其早扫胡尘,救民于水火。

何意叶羽甫临敌境,便怀二心。彼本北阙遗族,虽蒙我朝三世厚恩,却依然视北阙为故国,视北离之君民为陌路。麾下偏将数十人,叩马出血,请速渡冰河,直捣贼巢,犁庭扫穴,以救被掳之同胞。叶羽却佯托“王者之师,不杀无辜”之虚言,阴下“缓行”之密令。三军裹粮待战,他却令安营置酒,日置高会,不进寸地。侦骑屡报北阙后方空虚,他却托言“恐中敌计”,按兵不动。

贼兵得此喘息之机,尽起全国之武人,列阵于雁门之下,反戈逆袭。我北离锐卒,久顿于苦寒之地,锐气尽销,遭此突袭,尸横遍野。冰河为之染赤,雁门塞下,白骨堆如丘山。十万貔貅之师,生还者不足三成;千余百战之将,殉国者十不存一。关隘接连失陷,贼兵直逼黄河,京畿震动,宗庙几危。举国之民,肝脑涂地,此非叶羽之罪乎?

尔叶羽世受北离厚恩,举族赖北离以生,尔之父母妻子,皆食北离之粟,居北离之宅,尔之爵位,皆北离所赐。临敌不进,故意迁延,以我北离数万儿郎之性命,徇尔一念之私恩。尔不忍杀北阙之民,独忍北离之民被北阙屠戮乎?独忍尔麾下数万同袍,抛头颅于寒冰之中,弃骨肉于荒野之上乎?尔之不忠,上通于天,虽斩尔之首,不足以慰数万冤魂之怒;虽烹尔之肉,不足以雪举国臣民之恨!

更有甚者,北阙贵女玥瑶,乃贼酋玥风城之掌上明珠,素习邪功,叶羽使此女得活,尽知我朝虚实,潜结江湖邪派,阴招亡命之徒,为我朝数十年之大患。尔以区区妇人之私恩,弃君父之重义,废朝廷之大法,纵敌国之魁。尔之罪,非“通敌卖国”四字,何以蔽之?

叶羽既怀逆谋,又生孽子叶鼎之。此子承其父枭獍之血,自幼便怀不轨之志,不读圣贤之书,专习魔门邪功,游荡江湖,结交亡命,视礼法为无物,以杀人为嬉。偶遇影宗之女易文君,便生邪欲。易文君者,本影宗宗主易卜之女,以美色惑乱江湖,性本淫昏,心同迷妄。既嫁于我朝景玉王府为妃,生子萧崇,便当守闺门之礼,安命于王府。却乃心不守舍,眼迷少年之色,弃幼子于深宫,抛夫君于府邸,夜出王府,私会叶鼎之于野寺,苟合于荒草之间,行同犬豕,秽声播于江湖。

此女昏乱之极,弃金枝玉叶之尊,就江湖亡命之徒;弃亲生幼子不顾,随淫夫奔走天涯。视名节为尘土,以私情为天则,弃人伦之正轨,趋邪路而不返,非其心疾而何?非其性昏而何?尔易文君空有绝世之貌,胸无半分经纬,心无半分明理,以一身之淫乱,引天下之兵灾。叶鼎之为汝,聚十万魔军,借天外天之力,举兵东向,破宣阳,逼天启,刀兵所过,百里无人烟,万姓死沟壑。此滔天大祸,皆汝二人淫迷昏乱之所酿!

昔年叶鼎之兵临天启,我朝几倾,赖百臣死战,四方勤王,方得退敌。然叶羽此老贼,竟未伏诛,潜遁于江湖之间,阴结北阙余党,日夜谋覆我北离社稷,欲迎北阙之遗种,复其旧国,使我二百余年之衣冠天下,沦于夷狄之手。其罪浮于平子,恶极于胡林,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

今天子赫怒,尽起天下之兵,拜琅琊王为大将,率二十万虎贲,北出雁门,南调百越之甲,西发西蜀之锐,东集东海之师。旌旗蔽日,戈戟凝霜,鼓行而前,誓将此数辈逆贼,尽擒于麾下。凡军民人等,有能缚叶鼎之、易文君来献者,封万户侯,赐万金之赏。其有党附逆贼者,诛无赦。

呜呼!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我北离承天受命,岂容此数枭小,横行于世?今六师齐发,必悬叶羽之首于藁街,曝易文君之尸于市,碎叶鼎之之骨为尘,雪数十年之沉冤,慰数万忠魂于地下。檄到之日,三军同奋,百姓齐怒,共诛逆贼,以安天下。布告四海,咸使闻知。】

“南怀瑾”在几人的沉寂中察觉出了什么,反倒先笑了笑,又向”安歌“和“瑾玉”问道,“你们那方世界的萧若风没有背叛你们吗?为了……那群朋友……试图……杀了你们……”

“瑾玉”看着已径停止的光屏许久才开口,“这是我那方世界。”

“安歌”直视着很明显目的是试探她的“南怀瑾”,“琅琊王连同镇西侯府反叛作乱,又被诛杀。”

“别那么急吗?我只是好奇……你啊……同我们几个应该完全不一样吧”“南怀瑾”依旧笑得很和熙的样子。

〖世界四〗

【明德皇帝萧若瑾《废乐籍安黎庶诏》‌

朕,萧若瑾,承天命,继大统,临御九域,夙夜兢兢,惟以安民为本,以正风为先。昔者,教坊司设,乐籍为制,美其名曰“供御享乐”,实则鬻人如物,裂土伤元,耗国蠹政,其弊深矣!今朕登极,不忍女子之苦,不纳脂粉之税,不纵豪强之淫,不使民风沦丧,故昭告天下,废乐籍,正人伦,安社稷,其辞曰:

朕观天下,良田万顷,尽归豪右;丁口百万,尽没乐籍。女有贞节,而不得为良;民有手足,而不得为户。

其一,夺民之土,乱赋税之基。‌

黄册所载,民分九等,田赋有差。然乐户不列于编户,不纳正粮,反以“身丁课”“夜合钱”为私征,其银入教坊,不入户部,其人不隶州县,不编里甲。于是,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三升三合五勺,而乐户之“赎身银”竟无定额,或百金,或千金,皆为权贵私囊之资,非国库之实。

夫国之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今反以民之血肉,养官之奢靡,是谓“以人代税”,岂非国之大蠹?‌

其二,耗国之口,绝生息之源。‌

《周礼》云:“男有分,女有归。”今之乐户,多系贫女,或因赋重而鬻身,或因债逼而卖命,或因战乱而被掳,或因罪连而没籍。其始也,一女之身;其终也,三世之贱。父卖其女,夫鬻其妻,兄代其妹,母鬻其子,人伦之纲,荡然无存。

更可痛者,所生之子,不得入籍,不得应试,不得授田,世代为奴,永无出头之日。此非“贱籍”之罪,实乃“制度之刑”!

人口不增,非天不生,乃人不育;民力不聚,非地不产,乃心已死。‌

其三,败俗伤政,启乱之端。‌

《礼》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今之青楼,富商挥金如土,一夕之欢,抵一户三年之赋;官吏暗通曲径,以权换色,以法徇私。

市井无耻,竞相效尤;子弟无志,以嫖为荣。

此非“风月之地”,实乃“道德之坟”;非“艺伎之堂”,实乃“罪恶之市”。‌

朕深知:若徒焚其籍、逐其人、闭其门,则流民四散,或为盗,或为娼,或为乞,祸更烈于前。

故废乐籍,非止于“去其形”,而在“复其魂”;非止于“禁其行”,而在“授其生”。‌

自即日起,天下教坊司,永废“乐籍”之名。凡曾为乐户者,不论男女,皆编入州县民籍,与齐民同列,准其改姓、迁居、婚配、应试。

其子孙三代,不得因其祖母、曾祖母之身而阻其科举、授田、入仕。违者,以“欺君蔑法”论,削职流放,家产充公。‌

此法效前代“除贱为良”之政,然更进一筹:非止脱籍,更复其权。昔雍正虽诏,而民间歧视未除,今则明令:‌脱籍者,其名不载于“贱籍册”,其籍不标“前乐户”,其子可入太学,其女可嫁士族,其田可授于官,其税可减于民。‌

昔日赎身,动辄百金,贫女何堪?今宜由户部拨银,设“脱籍基金”,以历年“脂粉钱”之积存为本,辅以官田变卖之款、罚没嫖客之资,按人头拨付赎金,由官府代为赎身,不使一女因贫而永陷风尘。

凡自愿脱籍者,官给“脱籍券”,凭券可领:

口粮三月,以续性命;

布匹一匹,以蔽体寒;

农具一套,以备耕作;

路费十两,以归故土。

此法非徒“赎身”,实为“授生”。昔清康熙裁乐户,但无后续之养,故多流为暗娼。今则以“基金”为根,以“券”为凭,使脱籍者有粮可食、有具可耕、有路可归,方不致“脱籍而无生”。

凡脱籍之女,年二十以下者,送入“女工司”,习纺织、刺绣、制药、造纸、算账、记账之技;年二十以上者,许其择业,官府引荐为佣、为塾师、为医婆、为织工、为驿卒、为账房。

女工司者,非教其为娼,乃教其为“人”;非养其为婢,乃养其为“民”。‌

其技艺所出,官府统购,以市价三成补贴,使女工之利,可养其身,可赡其家,可传其业。

月报其产,季核其利,年录其名,使技艺有据,收入有凭,不复为“无籍之民”。‌

此法取法“和雇”之制,然反其道而行之:昔教坊以官雇乐工,今女工司以官雇良民;昔为娱上,今为养下。

重申《北离律》:“凡商贾入院宿娼者,杖八十,没其财三之一。”

凡有官吏暗通教坊,私收“脂粉钱”者,以贪墨论,抄家流放。

断其利,则娼自绝;绝其源,则人自安。‌

此法效“古林收密”之精义:‌罚嫖不罚娼‌。嫖者为恶之源,非娼者为祸之本。今当立新律:

凡购妓者,不论身份,杖八十,罚银百两,记入“行止簿”,三年不得任官、不得捐监、不得举孝廉;

再犯者,流三千里,终身不得入仕;

其妻若知而不谏,罚其家产三成,以警妇德。

此法一出,青楼自闭,市井自清。‌

教坊司之名,不可废,然其职当变。今宜改“教坊司”为“乐艺院”,专掌宫廷雅乐、节庆鼓吹、礼乐教化。

其人皆由良家选送,习琴瑟、律吕、歌舞,不许卖身,不许接客,不许收钱。

使乐为礼之器,非欲之媒;使艺为德之表,非色之饵。‌

此法承唐宋“和雇”之智,去其淫靡,存其雅正。乐艺院之女,皆由州县荐良家之秀,岁考其艺,优者授“乐正”之衔,可入太常寺,可教宗室女,可传艺于乡里。使乐不为淫,而为教;使艺不为货,而为德。

凡脱籍之女,多有创伤,或被凌虐,或失亲族,或惧人言。今宜于各府设“脱籍安养院”,由官聘良医、女师、社工,行“抚创安心”之法:

每日问安,不问旧事;

每月疗心,以《诗》《礼》导之;

每季荐业,不强其志;

每年赐衣,不令其寒。

此法取自“创伤知情护理”之理,古无其名,而有其意。《礼记》云:“哀矜勿喜。”今之安养院,非为收容,实为“疗魂”。使女子得安,方能复为人;人得复,天下方得安。

凡脱籍女子所生之子,不论父系,皆入“女户”籍,由官府登记,免其赋役三年,入义学,授识字、算术、女红。

母虽曾贱,子必为良;母虽曾辱,子必为士。‌

此法破“三代为贱”之锢,使血统不为罪,出身不为耻。昔尔良除贱籍,而民间仍拒之,今则以“女户”为名,不称“脱籍”,而称“新民”,使无羞耻之名,有新生之实。

朕愿以身先之,自捐私产,充入“脱籍基金”;愿以血书之,上呈天听,乞天地共鉴。

若天下女子,皆得为良,何愁天下不治?

自今日始,天下无乐户,唯有良民;无娼门,唯有工坊;无卖身,唯有自立;无耻辱,唯有尊严。

此非朕之德,乃天道之正也。

——明德帝 萧若瑾 谨诏

永昌元年夏月‌】

旁边的几人这一下都看了过来。“南怀瑾”如刚才一样笑了笑,“你……比……不不……你赢了啊!”“这……很难。”“若瑾”喃喃自语。

空间之外,『世界一』萧瑟不萧楚河沉默了许久,突然意识到这几方……世界,似乎唯有他被安排的离中心最远……

『世界二』的易文君,本来有意同无心说话,上边一出来,她的脸就……白得吓人。萧楚河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萧羽,心里说不清……赤王却毫不在意他这位母妃了,只是在思考:他们……不他这个爹,当年……到底遭遇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