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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吐槽愿景伊始

综炮灰性转

第二章会有增加的排雷,前面南家设定会修一下。

~有人提出个很有趣的论点,一个觉得自己没有信仰的人,他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底线意识所铸就的个才是他真的信仰~百里东君干这事就……我个人觉得这跟弑君也没多大区别。【排雷】仅个人意见

以下圈起来的是AI总结的答案,有免去死罪的,礼致的,和放跑皇帝的

【古代臣子被陛下免去死罪后,通常会行「稽首叩拜大礼」,同时辅以免冠肉袒、呈递谢表的仪式表达诚惶诚恐的感恩之心。‌具体礼仪规范分步骤可分为:

一、核心行礼:稽首为最高谢恩礼

在古代“九拜”礼仪中,‌稽首是臣子对君主最隆重的谢恩礼节‌,流程为:双膝跪地,左手叠压在右手上(遵循男左女右规范),将手举至眉心后俯身触地,额头贴于手背停留片刻再起身,根据恩宠隆重程度重复三次(清代逐渐演变为三跪九叩礼)。

这种礼节本身就是臣子承认皇权、表达极度感激的象征,免去死罪属于顶级恩典,必须行最高规格跪拜礼。

二、请罪前置:免冠徒跣肉袒

在谢恩之前,若此前被判死罪后得以免除,臣子通常会先行请罪仪式:摘掉官帽(免冠)、赤足(徒跣)、袒露上身(肉袒),以自降身份、自我贬损的方式,表示承认罪行、感激君主开恩。

这种仪式源于先秦,西汉霍光向汉武帝请罪、战国田单对齐襄王请罪都采用这套流程,后来演变为免死谢恩的固定前置环节。

三、文书谢恩:呈递官方谢表

正式行礼之后,臣子还需要向皇帝呈递书面谢恩文书,称为‌谢表‌,是古代官僚制度中明确要求的固定程序。

谢表需用骈文书写,内容要明确感激皇帝赦免恩典,重申忠诚,宋代以后制度明确规定,凡得到君主赦免、赏赐,臣子必须上谢表,这套制度从汉代延续到清代。

不同朝代的细节差异

唐代及以前:一般行两次稽首礼即可,跪拜后可起身侍立,礼仪相对克制。

元明清时期:君臣礼仪等级加重,要求全程跪拜谢恩,清代明确规定需行‌三跪九叩‌大礼,且谢表必须严格遵循格式规范。】

【在古代‌当众弑君属于撼动统治根基、破坏君臣伦理的极端大罪‌,结合真实历史案例来看,会导致这几个层面的严重后果:

1. 伦理层面:永远背负弑君恶名,丧失统治合法性

中国古代正统观念里,天子是天命所归,"弑君"是所有罪名中程度最严重的,尤其还是公开弑杀,会彻底打破维系王朝的君臣伦理。哪怕你已经掌控实权,也会成为全天下口诛笔伐的对象,其他割据势力可以用"讨伐弑君逆贼"的名义召集诸侯围攻你,甚至你的旧部、同族都会因为道义不齿而背叛你。

最典型的就是司马昭指使成济当街弑杀魏帝曹髦后,哪怕司马家已经完全掌握曹魏大权,司马昭也不得不立刻处死直接动手的成济并夷灭其三族,甚至到西晋建立后,司马氏后裔都对这件事深以为耻,后世篡位者如赵匡胤,都特意强调"黄袍加身非吾愿",就是怕重蹈弑君的覆辙,被钉在耻辱柱上。

2. 权力层面:旧朝宗室、诸侯群起围攻,内部迅速分裂

既然你公开弑君,等于直接和所有忠于旧王朝的势力撕破脸。如果你没能立刻控制住所有核心权力,旧朝的藩王、边将一定会以"勤王"为名起兵讨伐,哪怕是原本和你合作的盟友,也可能会为了自保反过来清算你。

比如北魏孝庄帝元子攸诱杀权臣尔朱荣(尔朱荣势力与汉末吕布相当,掌控北魏全部军权)后,尔朱荣的旧部立刻起兵反攻都城,不到半年就攻破洛阳,元子攸最终被勒死于晋阳三级寺,死时年仅24岁;元朝南坡之变中,16位蒙古贵族联合弑杀元英宗硕德八剌后,虽然成功拥立了新君,但此后元朝陷入持续二十多年的宗室内乱,皇位频繁更迭,不到五十年就灭亡了。

3. 直接执行者层面:几乎都会被当作"替罪羊"抛出来顶罪

如果弑君不是贵族本人亲自动手,而是指使手下动手,那么手下一定会被当作弃子。比如曹髦被成济当街刺杀后,司马昭为了平息天下议论,直接将成济兄弟处死,还夷灭其三族:成济兄弟不服,光着脚爬到房顶上大骂司马昭卸磨杀驴,最终还是被士兵乱箭射死。哪怕是主谋亲自动手,如果失败会直接身死,就算成功,也很难洗白:比如吕布诛杀董卓,虽然董卓是乱臣贼子,吕布诛董属于义举,但依然被很多诸侯嫌弃"有弑主前科",最终没人愿意真心接纳他。

总结来说,公开弑君本质是政治上的"核爆",就算你获得了最高权力,也永远无法弥补合法性的裂痕,要么是被群起攻之身败名裂,要么留下反噬整个统治集团的诅咒,很少有能善终的结局。】

【这类事件的处理结果完全取决于敌国君主的战略判断,历史上主要分三种情况:‌

1. 最常见结局:剥夺实权、冷处理边缘化

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将领故意通敌,君主为了避免落下"害贤杀降"的骂名,一般不会直接处死,只会剥夺兵权后做冷处理:

轻则调任文职闲职,永远不再让其接触军队;

重则直接贬为庶民,软禁在京城监视居住;

如果战败后果严重,也可能会被治罪下狱,但大概率会留一命,以彰显君主宽容。

这种处理本质是"战略止损":既消除了将领继续掌兵带来的风险,又不会激发其他降将的抵触情绪。

2. 极端结局:以"通敌纵敌"罪名处死,甚至牵连家族

如果纵放皇室已经造成严重战略后果(比如给敌国留下复国旗帜,导致后续多年战乱),君主为了安抚军心、绝除后患,会以"违抗军令、通敌纵敌"的罪名将其处死,部分情况下还会牵连家族。

典型参考就是古代军法对"违令误战机"的处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哪怕将领本身没有反心,贻误重大战机也属于重罪,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3. 极少特殊结局:获得君主认可,既往不咎

历史上仅出现过类似的特例:明朝徐达故意放跑元顺帝,朱元璋就没有追究责任,反而认可了徐达的政治考量——如果活捉或杀死元顺帝,会让自己背上弑君的骂名,放元顺帝逃走反而让元朝彻底失去正统性,对新王朝更有利。

但这种情况有严格前提:

败方已经彻底失去翻盘能力,纵放皇室不会造成实质威胁;

将领完全摸透了君主的政治意图,属于君臣默契下的刻意安排;

将领本身和君主有极深的信任基础,比如是开国从龙旧臣。

如果只是普通降将,几乎不可能获得这种待遇。

你提到的情况本质是"忠义冲突"下的抗命行为,古代君主处理的核心逻辑永远是‌自身统治优先‌:只要你的行为会威胁到统治,哪怕是情有可原,也绝不会轻饶。】

【最开始的相遇,纯叶嬛视角】十二岁那年的叶嬛被父亲带到王府,当时的萧重景把怯生生的萧若瑾介绍给她,这才算是初见。

叶嬛的记忆中,父亲与母亲是沉默以对的彼此依靠,但母亲并不赞同这个观点。她是一个骨子里傲慢得举世皆敌的人,并不爱一个连自己卑怯的父亲都评价“刚柔”的人。从她记事起,母亲会更在意她而胜过父亲。

母亲不爱阿云,她是很久之后才意识到的。在她满十四岁时阿云才将三岁,但母亲已然将阿云以一种隐晦的方式分给了父亲。因为像母亲说的那样,她将她的女儿看作生命的延续。所以那个自小可以左右南氏的母亲,最开始对她有父亲的武学天分不太开心,因为母亲不够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连努力都补足不了她与其他人的差距,只是一个连普通都称不上的人。

但母亲很开朗,因为权力的本质是暴力的重构,这句话刻在她心里刻了半生。

但很久之后,在她跟父亲一同赴死的那天,她想到了这话,偷偷加上了一句,是命运啊。

母亲会为她解决所有影响她喜好的人,这种形容其实很过分。但在她们相伴的五年里,有人第一次告诉她什么是正确和正常。

不太足够的爱但平均是正常,合理且不伤己给人的爱是正确。

她当时满脑子是父母旧事、天下大局,根本不想去哄一个被拿来当借口的小女孩,但……真奇怪啊,她被打动了。被一个小她六岁的孩子打动。

她们最开始只是慢吞吞的谈一些启蒙书籍的话题,毕竞北离的风气虽然比南边好很多,但贵族的女子向来不会被教导一些“正事”,纵使那些要当作联姻的筹码的会好一些,但累年的训诫要求的是规顺。但在聊到圣人之言,她们开始真正靠近彼此。

那个疾世愤俗的她,其实很不耐烦这样的谈话。所以在聊到论语时提起了南决和北离的旧事,就是天武帝萧毅传位之后新帝与南决的斗争,以那种现在以她看来带着一种焦燥的嘲讽提起来,但太自大了。

她没想到那个才六岁的孩子,跟她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见到的人都不太一样。

那个个子矮矮的,头发上只插了一朵花钗的小郡主那样认真地去反驳她:“我……觉得‘无伐善,无施劳’不该这么解释。”

她只觉得好笑,所以坐在那里等那孩子的见解。

“不表白自己的功劳,不是君子应该做的事,只是人正在做的事。”顿了一会儿,她才加上一句,“就像路遇饥民求索,择度而施之,然后再兼济天下。”

在她看来,为人之本是一种掩饰,人们大多为自己的欲望找一个借口。那时她隐去了这句话,同她谈了更深的仁政理念而忽略了人心,她讨厌这个。

她确实很开心,有一个至少可以谈一些大事的朋友,而且这个人之后要见很久。虽然她那时尚不理解萧若瑾为之奋斗一生的愿景,但现在审视过去,她居然接纳她了。

之后她们谈了很多,“不太像史书上的明君贤臣的相遇”,在她死后知道她登基为帝,一统天下时心里一直在想这句话。

但在仅相遇一年时,那个当时心中尚有疑虑的萧若瑾,鼓起勇气去告诉她:“世俗故非一念间。”阿瑾在宽慰她啊!

那句“此非圣人之言也,”萧若瑾在此后总在她坟前说起。可萧若瑾不知道,“顾本非常之事哉”在她仅二十年的人生里,占满了五年的份量。

“阿瑾总说,她的天授是一只红色的玄鸟所赠。可我的愿景,开始是她啊!唯愿有生之年得见君君临天下。”叶嬛加上了这句话,为她的死亡作结。

【叶嬛贸的遗书】

启朝怀公主阁下:

吾怀私称公者有三,未尝出口,今将死,敢尽告之:一曰明月。公居冷苑,日色罕至,然公眉睫之间,自有清光,如团云抱月,云虽厚而光不损,照我十八年颠沛泥途,使判命之身,得沾温辉,故吾以明月呼公。二曰玄鸟。玄鸟者,圣王之瑞也,众人皆谓公永锢深宫,终老无日,公却晨起磨剑,夜诵诗书,尝谓吾“天欲困我,我便破壁飞”,天生翀天之翮,岂为樊笼所拘?故吾以玄鸟呼公。三曰花朵。曩者共微服出郭,见道旁野菊盛发,公撷一枝簪于鬓角,笑曰“此花不借金盆,不邀人赏,自开自落,胜宫中牡丹百倍”,公便是此花,生荆棘而不萎,处淤泥而不染,只为己开,不为妍悦,故吾以花朵呼公。

吾家陷权欲百年,骨肉沦丧,不欲后辈再履险地。公他日御极,愿免北境五年租赋,边地经连年兵革,白骨蔽野,生民百不存一。

吾此生,身为叛臣之女,天地不容,得公一信,胜封万户,死无憾矣!所恨者,不能立螭阶之下,观公被衮龙、登太极,受万国朝贺,不能从公观东海日出、南山射虎,了当年约言耳。公他日东游,为我望一眼沧溟日出,北猎,为我射一矢南山猛虎,便是泉下之鬼,亦含笑九原矣。

吾箧中存公当年分鹿脯时所赐银牌,镌“同猎”二字,今留赠公,见银牌如见吾也。若有来生,愿生田间草舍,不复生将门,不复事权斗,与公为异姓姊妹,竹窗读书,灞桥走马,终此一生,好不好?

别矣吾心,吾之明月,吾之玄鸟,吾之花朵。前途万里,公其勉之,吾在泉下,日夜祝公,成朗朗盛世,见天下太平。

天启叶嬛绝笔

太安四年冬十一月己酉

【上述遗书AI代写,本人写不来文言文】后文还有一份遗书,是官面上给太安帝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