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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血族与二哈

血族与二哈(三)

林岁是在第三天夜里再次遇到叶阑的。

准确来说,不是遇到,是捡到。

那天晚上宠物店打烊后,他绕路去了一趟二十四小时超市,买了两袋速冻水饺和一盒草莓牛奶。回程的路上,他习惯性地抄了近路——就是那条经过中央公园的路。

走到公园北门的时候,他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空气里有血的味道。

不是昨天那种淡淡的、几乎要消散的甜腥,而是新鲜的、浓烈的、带着铁锈般刺鼻气息的血腥味。那股味道从公园深处涌出来,和夜风搅在一起,像一张无形的网。

林岁的鼻子抽动了两下,瞳孔微微放大。

血腥味的源头,和那股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记住的、冷冽如雪的气息,来自同一个方向。

他没有犹豫。

叶阑靠在银杏树粗壮的树干上,手指无力地垂在身侧,暗红色的血液顺着指尖往下淌,在树根处汇成一小洼。

他的脸色比平时更白,白到几乎透明,像一块被反复打磨过的玉,薄得能看见皮肤下青色的血管。左肩靠下的位置有一道贯穿伤,伤口边缘焦黑,散发着灼烧的恶臭——银器,而且是圣水淬过的银器。

挑战者不止一个。

不是伯爵,是三个侯爵联手,设了陷阱,用了他七百年前亲手铸造的一把银匕首。那把匕首曾经是他的,后来被一个他信任的人偷走,辗转流落,最终在今天回到了他的身体里。

讽刺。

叶阑闭上眼睛,黑暗从四面八方涌来,温柔地包裹住他。失血过多让他的意识开始模糊,那种熟悉的、七百年来无数次擦肩而过的感觉又来了——

虚弱。

他最憎恨的感觉。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叶阑睁开眼。

月光下,一个年轻人正朝这边跑来,跑得很急,差点被树根绊倒,手里的草莓牛奶飞出去,在地上滚了两圈,粉色的包装盒沾满了泥土和草屑。他顾不上捡,直接冲到叶阑面前,蹲下来,眼睛瞪得圆圆的。

“你受伤了!”林岁的声音在发抖,但他的手已经伸出来了,犹豫了零点几秒,然后稳稳地按在了叶阑的伤口上,试图止血——虽然这个动作对于血族的贯穿伤来说毫无意义。

叶阑看着他。

又是这张脸。又是这个蹲下的姿势。又是这双琥珀色的、写满了惊慌的眼睛。

“我说过,”叶阑的声音比平时低了很多,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下次遇到我,跑。”

“你先别说话!”林岁急得眼眶都红了,手忙脚乱地想要止住那些暗红色的液体,“这怎么止血啊?你是什么血型?不是,你们血族有血型吗?我要打急救电话,急救电话是多少——”

“血族不去医院。”

“那去、去哪里?你有家吗?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叶阑看着他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竟然有心情想——真吵。

他活过的七百年里,从来没有觉得谁吵。他的世界一直很安静,安静得像一座坟墓。但此刻,这个年轻人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声音又急又亮,像一簇噼里啪啦燃烧的火苗。

“北巷……十七号。”叶阑说。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个地址。

也许是因为失血让他的大脑不太清醒。也许是因为他的身体比他的意志更诚实——它在七百年的孤独之后,终于遇到了一个愿意在它面前蹲下来的人。

林岁二话不说,把叶阑的手臂架到自己肩膀上,试图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叶阑比他高了大半个头,骨架也大,就算是偏瘦的体型,重量也远远超过了林岁的承受范围。林岁咬着牙,脸憋得通红,努力了好几秒,两个人一起跌回了地上。

“你他妈怎么这么重!”林岁脱口而出。

叶阑看着他。

空气安静了一瞬。

林岁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耳朵瞬间红透了:“我不是在骂你,我是说你的体重——”

“我知道。”

“我没有觉得你重不好的意思——”

“林岁。”

这是叶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

林岁的嘴巴立刻闭上了。

叶阑借着树干的力量,缓慢地、以一种几乎看不出勉强的姿态站了起来。他的动作依然优雅,像一个统治了黑暗世界七百年的君王——尽管他的衣服上全是血,尽管他的脸色白得像纸。

“带路。”他说。

林岁张了张嘴,把那一肚子的担心和着急咽回去,点了点头。

北巷十七号。

林岁站在那栋老洋房的铁门前,仰头看着月光下沉默的建筑,轻轻“哇”了一声。

“你家好好看。”

叶阑没接话。他抬手按在铁门上,没有钥匙,没有门禁卡,只是指尖触碰到冰凉的铁艺表面,门锁就发出一声轻响,自动打开了。

林岁跟在后面走进去,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四周。门廊的地砖是黑白相间的菱形格子,墙上的壁灯是复古的黄铜材质,投下昏暗而温暖的光。楼梯的扶手雕着繁复的花纹,踩上去的每一级台阶都在月光中发出轻微的回响。

像一个沉睡了几百年的梦。

叶阑走到三楼书房门口,脚步顿了一下。他偏过头,看了林岁一眼。

“你要进来?”

这个问题的潜台词是——你知道你正在走进什么地方吗?你知道你正在接近什么东西吗?你知道我是什么吗?

林岁眨了眨眼:“你都伤成这样了,我总不能把你丢在门口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太自然了,自然到好像他们认识了很多年,好像照顾受伤的朋友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好像“朋友”这个词用在他和叶阑之间一点也不奇怪。

叶阑看了他三秒钟,推开了书房的门。

沈渡不在。

整栋楼只有他们两个人。

林岁把叶阑安置在书房靠窗的沙发上,然后开始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像一条被放进陌生环境里的狗,用鼻子和眼睛同时收集信息。他找到了洗手间,找到了毛巾,找到了医药箱(虽然里面的东西对血族没什么用),甚至找到了一瓶不知道放了多久的红酒。

“你需要输血吗?”林岁抱着医药箱蹲在沙发前,“你们血族是不是喝血就能恢复?”

叶阑靠在沙发上,头微微后仰,露出苍白的脖颈线条。他的眼睛半阖着,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理论上是。”他说。

林岁沉默了。

然后他说:“我去给你找血。”

叶阑睁开眼,那双暗红色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

“你知道去哪里找?”

“不知道。”林岁诚实地说,“但我可以去找。公园里有流浪猫流浪狗,我可以跟它们商量——”

“你跟流浪猫商量献血?”

“我会好好跟它们说的!”

叶阑闭了闭眼。

他想说,你疯了。他想说,你有没有脑子。他想说,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像极了一只准备把自己献祭给猛兽的猎物。

但他什么都没说。

因为在林岁说“我会好好跟它们说的”的那一刻,他的伤口处传来一阵奇异的感觉——不是疼痛,疼痛他已经习惯了。是一种温热的、流动的、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包裹住的感觉。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那道被银匕首贯穿的创口,边缘的焦黑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暗红色的血液开始凝固,新的组织从深处缓慢生长。

这不可能。

银器造成的伤口对血族来说是致命的,尤其是淬过圣水的银。普通的血族挨上这么一刀,早就灰飞烟灭了。就算是他,也需要至少三天才能完全愈合。

但此刻,距离受伤才过去了不到二十分钟。

叶阑抬起眼,看向蹲在面前的林岁。

林岁正紧张地盯着他的伤口,嘴里念念有词:“好像在愈合了是不是?我看到它变小了!我没有眼花吧?你快告诉我不是我眼花了——”

叶阑的视线落在林岁的手上。那只手还按在他的伤口旁边,掌心温热,指尖微微泛红。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犬类,尤其是大型犬科动物,在民间传说和古老典籍中,一直被认为具有驱邪和治愈的能力。不是因为它们的牙齿或爪子,而是因为它们身上带着一种古老的、原始的生命力。那种生命力与血族的黑暗本源恰好相反,像光和影,像火和冰。

正常情况下,这两种力量水火不容。

但如果——只是如果——一个血族始祖的黑暗本源已经枯竭到几乎熄灭,而一条狗的原始生命力又纯粹到毫无杂质……

它们会不会不是相克,而是相生?

叶阑慢慢地、不可置信地意识到了什么。

这个年轻人,这条变成了人形的哈士奇,他身上那种毫无保留的、莽撞的、不计后果的善意,可能不仅仅是性格使然。那是他的本源力量在驱使——去治愈,去守护,去靠近那些受伤的存在,不管对方是人是兽,是敌是友。

就像飞蛾扑火。

但这一次,火没有烧伤飞蛾。

因为火快要灭了。

而飞蛾带来了光。

叶阑收回视线,声音很轻:“不用去找猫了。”

“为什么?”

“在好了。”

林岁低头一看,果然,那道可怖的伤口已经缩小了一圈,边缘的皮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长拢。他愣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毯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吓死我了。”他小声说,声音里带着一点劫后余生的颤抖,“我以为你要死了。”

叶阑看着瘫在地毯上的年轻人,月光落在他棕色的头发上,他的眼睛红红的,鼻尖也红红的,像一个刚刚忍住没哭出来的小孩。

叶阑想说,我不会死。

但他没有说。

因为在这个年轻人说出“我以为你要死了”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这七百年来,第一次有人在乎他会不会死。

不是在乎“血族始祖”这个身份的存亡,不是在乎黑暗世界的权力平衡,不是在乎那场绵延千年的古老战争。

只是在乎“叶阑”这个人。

会不会疼,会不会死,需不需要有人在他身边蹲下来,问他一句“你还好吗”。

叶阑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声音低得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来的:“林岁。”

“嗯?”

“你今晚……可以不走吗?”

林岁愣了一下。

然后他说:“好。”

他没有问为什么。没有问是不是伤口还会恶化,没有问是不是担心有其他敌人追来,没有问任何问题。

他只是把手从叶阑的伤口旁边移开,握住了叶阑垂在身侧的手。

那只手冰凉。冰凉得像一块在深冬的河底沉睡了很多年的石头。

林岁把那只手握紧了一点。

他的手是热的。不是那种灼烫的、让人不舒服的热,而是温热的、恰到好处的、像阳光下晒过的被褥一样让人想要靠近的暖意。

叶阑没有抽回手。

他也没有说谢谢。

但他的手,在林岁的掌心里,慢慢地、几乎察觉不到地,回握了一下。

那天晚上,林岁睡在书房的沙发上。

不,准确来说,他没有睡。他蜷在沙发的一角,身上盖着叶阑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的一条毯子,怀里抱着一个靠枕,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水晶吊灯发呆。

叶阑在房间的另一端,靠在一张深色的皮革扶手椅上,闭着眼睛。他的呼吸很轻很慢,几乎听不到,像一个精致的、被时光遗忘的雕塑。

林岁偷偷看了他好几次。

第一次,他在想:这个人长得真好看。

第二次,他在想:他的手好凉,我下次要给他买一个暖手宝。

第三次,他在想:他的伤口真的在愈合吗?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第四次,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他是怎么找到叶阑的?

中央公园那么大,银杏树那么多,他为什么偏偏跑向了那一棵?是因为那股冷冽如雪的气息在那一刻变得浓烈了吗?还是因为某种他自己都不理解的、本能的牵引?

就好像……

就好像他的身体知道他在哪里。

就好像他的灵魂记住了他的味道。

就好像他们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正在被一针一线地、缓慢地缝合起来。

林岁把脸埋进靠枕里,心脏砰砰砰地跳。

完了,他想。

我好像不只是觉得他好看了。

我还想一直闻他的味道。一直握他的手。一直蹲在他面前,仰着脸和他说话。

哪怕他很高冷。哪怕他话很少。哪怕他的世界很暗很暗,暗到没有光。

因为林岁想起来了——

哈士奇最擅长的,不是卖萌,不是拆家,不是闹腾。

是在暴风雪里拉雪橇。

在没有人能走出去的、白茫茫的、天地不分的大雪里,它们看得见路。它们的身体记得方向,它们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忠诚——只要有人在身后,只要那个人还在呼吸,还在发出微弱的声音,它们就会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风雪停下,走到天亮,走到安全的地方。

林岁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

他闭上眼睛,把那条看不见的线在指尖绕了一圈,缠得紧紧的。

叶阑。你在暴风雪里站了七百年了。

没关系。

我来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