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第三次打翻奶茶的时候,时间刚走过晚上十点半。
滚烫的珍珠顺着桌沿滚到白衬衫下摆,洇出一圈浅棕色的印子,她吓得手忙脚乱去抓抽纸,胳膊肘又带翻了旁边的马克笔,黑色墨汁在草稿纸上晕开一大团,像她此刻乱成麻的心跳。
“慌什么。”
沉敛的男声从头顶落下来,陆时屿伸手攥住了她乱挥的手腕,指节擦过她的掌心,带着一点刚从冰箱拿出来的薄荷凉意。他今天被导师塞了一堆数据要整理,被她软磨硬泡才带来这间自习室,本以为能安安静静两个小时,没想到坐他旁边的小女生,半小时里已经出了三回状况。
“我、我不是故意的。”林知夏缩了缩脖子,像只闯了祸的小兔子,“谁让你刚才靠那么近,我一抬头就撞你胳膊上了。”
陆时屿没拆穿她刚才偷瞄自己看入了神,才没拿稳奶茶的事实。他弯下腰,把沾了珍珠的衬衫下摆凑到水龙头下冲了冲,微黄的灯光落在他侧脸上,睫毛垂出一小片浅影。林知夏抱着纸巾盒蹲在旁边,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小声嘟囔:“早知道买焦糖味的了,珍珠蹭在你白衬衫上,像撒了把碎糖。”
陆时屿动作一顿,回头看她,眼底藏着点笑:“那下次直接撒糖,别撒珍珠。”
回座位的时候,林知夏发现自己桌上多了杯新的奶茶,奶盖堆得高高的,撒了层细碎的碧根果碎。“你什么时候去买的?”她瞪圆了眼睛,明明刚才他半步都没离开过自习室。1
这糖也太好嗑了吧
“你打翻奶茶的时候,手机正好弹出来外卖到了的通知。”陆时屿把吸管插好,递到她手里,“备注了不加糖,你上周说最近怕胖,要戒全糖。”
林知夏吸了一大口奶盖,甜香裹着咸意漫开,暖得从舌尖直到心口。她认识陆时屿三年,从大一刚入学迷路撞进他怀里开始,她就总在他面前出糗:把图书馆借的书掉进水池,运动会跑八百米摔在他脚边,甚至上次聚餐,喝醉了抱着他的吉他不肯撒手,说要给他唱跑调的小情歌。
所有人都以为林知夏追陆时屿得再费两年功夫,只有陆时屿自己知道,早在她第一次慌慌张张把冰淇淋蹭在他白T恤上,仰起泛红的脸不停道歉的时候,他就已经动了心。他等了这么久,就等这只笨小兔子,敢鼓起勇气撞进他怀里。
自习室的时钟走到十一点,陆时屿合上电脑,伸手把她脸侧垂下来的碎发别到耳后:“走了,回宿舍。”
夏夜的风裹着栀子花香,林知夏跟在他身边,手里还攥着喝剩的半杯奶茶。走到宿舍楼下的梧桐树影里,陆时屿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她。路灯的光透过树叶缝隙落下来,在他脸上晃出温柔的光斑。
“林知夏。”他叫她的名字,声音比风还轻,“你下次不用故意打翻奶茶,也不用偷偷瞄我,更不用绕三条路来我的自习室。”
他伸手,轻轻揉了揉她软乎乎的头发:“我现在是你男朋友了。”
林知夏的脸瞬间红透,手里的奶茶杯壁凝出的水珠蹭在指腹,甜得发烫。原来那些她以为藏得极好的小心思,早就被他一一接住,妥帖地珍藏了好多个日夜里。
晚风拂过,远处的蝉鸣轻轻落下来,她咬了一口沾在嘴角的奶盖,忽然发现今天的奶茶甜得刚刚好,比所有加了三倍糖的焦糖奶盖,都要甜上一百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