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嘉祺夹着那本深蓝色的书穿过操场,步伐不快不慢,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在塑胶跑道上。有人跟他打招呼,他微微点头,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不远不近。
路过高二七班门口的时候,他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走廊尽头的楼梯口。那个方向,再往前走一段,左转,下楼梯,经过一段连廊。昨晚他站在那,手里拿着书,站了快一个小时。书翻到第五十七页,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他在等丁纯心回来。等到了,看着那个人扶着墙一步一步走过来,走进宿舍楼,消失在门后面。他又站了一会儿才走。走的时候手心有四个指甲印,是握拳握出来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等在那里。他告诉自己只是路过,只是碰巧,只是今天天气好想在外面多待一会儿。
他想起丁纯心昨晚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样子。校服皱巴巴的,扣子扣错了位,头发是湿的,眼眶是红的,嘴唇上结着血痂,走路的姿势不自然,每走一步都像在忍痛。
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本书,假装在看书,假装什么都没看到,假装丁纯心只是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陌生人。他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冷淡的,漠然的,事不关己的。这是马嘉祺最擅长的事情,把所有情绪都压在面无表情之下,把所有在意都伪装成不在意。
但他的手在发抖。
笔尖在纸上画出一道歪歪扭扭的线,他停了一下,把那一页撕掉,揉成团,扔进桌斗里。动作很轻很自然,没有人注意到。他从桌斗里拿出一个新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在第一行工工整整地写下今天的日期。字迹清秀端正,和他这个人一样,规规矩矩,不出格,不越界。
马嘉祺写字的姿势很好看。腰背挺直,肩膀放松,手腕悬空,笔杆靠在食指的第三个关节上。这个姿势是小时候书法老师教的,练了三年,练到手腕上磨出茧子,练到能在宣纸上写出一笔漂亮的楷书。后来他父亲说书法没用,不让他练了,但这个写字的姿势改不掉了。就像很多东西,明明已经被拿走了,但留下的痕迹还在。
比如丁纯心。
从初一到现在,五年了,五年里他见过丁纯心无数次,在教室里,在走廊上,在食堂里,在操场上。
他看着丁纯心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少年,从嚣张跋扈到落魄狼狈,从众星捧月到孤家寡人。他看着丁纯心笑过,哭过,闹过,沉默过,看着丁纯心被捧上天,又看着丁纯心被踩进泥里。
他一直看着,一直克制,一直告诉自己——不可以。不可以伸手,不可以靠近,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他有多想把这个人的名字刻在自己骨头里。
他站在那里,像一个懦夫,看着别人把丁纯心拖进器材室,看着那两个人走进器材室,看着丁纯心从器材室里走出来,扶着墙,一瘸一拐,浑身发抖。他站在那里,什么都做不了不是做不了,是不敢做。
马嘉祺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低下头,看着笔记本上自己写下的日期。字迹工整,一笔一划,规规矩矩。他盯着那个日期看了很久,然后拿起笔,在日期下面写了一行字。
“对不起。”
写完之后他愣了一下,把那一页撕掉,揉成团,和之前那个纸团一起塞进桌斗深处。他深吸一口气,重新翻开新的一页,重新写下日期,这次没有写任何多余的字。
同桌回来了,把一个面包放在他桌上。“给你的,今天食堂的面包还不错。”
马嘉祺看了那个面包一眼,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他没有吃,把面包放到桌角,继续看书。书上的字他一个都看不进去,他的脑子里全是丁纯心从他身边走过去时,那张苍白到几乎透明的脸上,那双红红的、但没有看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看了所有人,但就是没有看他。
马嘉祺的手指捏着书页的边缘,指节微微泛白。他很轻很轻地呼出一口气,胸腔里的那个东西堵在那里,不上不下,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他把书翻到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