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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加码

我本过客,君未许

#第三章·加码

  沈吟秋在第三天找到了林蔓。

  林蔓是她在广告公司的前同事,比她大三岁,做了两年策划之后忽然辞职,后来听说去了商K做领班。朋友圈里偶尔发深夜的定位,配图是一排空酒瓶和一只涂了红色甲油的手。沈吟秋翻遍了通讯录,发现只有这个人能帮她——不是帮钱,是帮一个计划。

  她约林蔓在商场一楼的咖啡馆见面。

  林蔓来的时候穿着一件黑色的针织长裙,外面披了件米色风衣,头发染成了深棕色,比记忆里瘦了不少。她坐下,把墨镜推到头顶,点了一杯冰美式,然后看着沈吟秋。

  “你脸色很差。”

  沈吟秋没有接这个话。她把手交叠在桌上,指节绞紧,像是在祷告。“帮我找个男人,”她说,“能让我老公发现的那种。”

  林蔓正在放糖包的手停住了。

  她抬起头,重新打量沈吟秋。她们认识五年了。沈吟秋是什么人她太清楚了——那个会在团建的时候帮所有人准备好晕车药、会在部门聚餐时悄悄先付掉零头、会因为老公打电话说“家里停电了”就提早打车回家的女人。她是那种“一辈子都不会走进商K”的人。

  “出什么事了。”林蔓的语气从寒暄变成了审视。

  “没什么事。”沈吟秋低下头,搅拌着面前那杯已经凉透的拿铁,奶泡早就塌了。“就是想让他先走。”

  林蔓沉默了一会儿。她没有追问。在这一行待久了,她见过太多不说理由的人。每个人走进商K的门都有自己的理由,而那些真正痛的理由,从来不会被说出来。

  “什么样的。”林蔓问。

  “什么都可以。”

  “过夜?”

  “不过夜。但要看起来像。”沈吟秋的声音很平。“要让人能看出来。要有痕迹。要让他觉得——”

  她停了一下。

  “觉得什么?”

  “觉得我不值得。”

  林蔓把糖包撕开,倒进冰美式里。深褐色的液体上浮着一层白色的砂糖,在慢慢下沉。她用小勺搅了搅,喝了一口。“你老公不傻吧。”

  “……不傻。”

  “那你觉得他能信?”

  沈吟秋看着窗外。商场外面是一排等客的出租车,有人在吵架,有人拎着购物袋匆匆走过。阳光很好,照在玻璃上,反射出一层刺眼的白光。她轻声说:“信不信,不重要。”

  林蔓盯了她几秒,最终没有评价什么。她打开手机,翻了翻联系人,然后抬起头说:“明天晚上有个饭局。建材商,姓赵,四十多岁,老婆在老家。人算不上坏,吃饭的时候手会搭一下肩膀,最多到腰。不需要过夜。他需要一个女伴帮他撑场面,你只需要坐在那里笑,然后帮他倒酒。”

  “多少钱。”

  “不是你给他钱,是他给你。”林蔓说,“这种出场费不高,八百加饭钱。但你要的是让人发现,不是钱。”

  沈吟秋说好。

  林蔓把手机收起来,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她看着沈吟秋的脸,忽然说了一句话:“你瘦了很多。不是减肥吧。”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

  沈吟秋没有回答。她把咖啡的钱放在桌上,拿起包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林蔓在后面喊了她一声:“沈吟秋。”

  她回过头。

  “你如果改主意了,随时跟我说。”

  沈吟秋笑了一下,推开门,走进了那片阳光里。阳光很暖。她觉得冷。

  第二天,建材商的饭局安排在一家酒楼,二楼的包间里开着一盏水晶灯,光线太黄,照得每个人的脸都像上了一层旧漆。

  姓赵的男人叫赵正荣,做建材批发生意,在郊区有一间仓库。样貌普通,笑起来会露出镶了金的牙。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羊绒衫,袖口有线头,看得出是穿了好几季的。沈吟秋坐在他旁边,林蔓提前教过她——不要夹菜,不要劝酒,只需要微笑,点头,在他说话的时候看他一眼。

  她做了。

  赵正荣在饭桌上讲了很多话,讲了建材涨价,讲了税务局的刁难,讲了他儿子在学校打碎了一块玻璃赔了三千块。沈吟秋听着,偶尔点头,偶尔倒酒。他的手放在桌上,离她的手只有五公分。她没有移开。

  喝到第三轮的时候,赵正荣的手放到了她的椅背上。她僵了一瞬。很短,短到没有任何人发现。

  她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九点四十。陆迟这个时候应该在客厅里坐着,手里的诗集翻到哪一页她不知道,但他一定还在等。

  她在想:他会等多久。

  她端起酒杯,替赵正荣敬了一圈。她以前不太喝酒,酒量不好,三口就会上脸。但现在她喝得很快,酒杯举到嘴边的时候,手指没有抖——来之前她对着镜子练过。练到连自己都不认识。

  饭局结束的时候,赵正荣把几张现钞放在桌上,用筷子压住。“小沈今天辛苦了,这个是额外的。”

  沈吟秋看着那几张钱。崭新的,封条还在。她想起林蔓说的“八百加饭钱”,这比八百多。她伸手去拿,手指碰到钞票边缘的时候,她的胃忽然痉挛了一下。她没有表现出来。她把钱折好,放进包里,站起身。

  “赵总客气。”

  她笑了一下。赵正荣在她肩膀上拍了拍,力道很轻,但掌心很热。热得她反胃。

  她从酒楼出来,站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后排,车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往后跑。她把车窗摇下来一点,夜风灌进来,吹散了她头发里的烟酒气。她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袖子——有一种陌生的、油腻的、不属于她生活的味道。

  她把手伸进包里,摸到了那几张钞票。

  然后她摸到自己的手指。手很凉。冰凉的。九月的夜里,她的手冰冷如铁。

  她在出租车后排,开始对着镜子掐自己的脖子。

  她掐得很认真。指甲嵌进皮肤,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力道,制造出深浅不一的红斑。她反复对比镜子里和上次那条痕迹,不满意,又补了两次。疼痛像一根针,刺破了她一整晚的麻木。她欢迎这种疼痛。疼痛让她觉得自己还在。

  回到家,陆迟还没睡。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杯水——她出门前放的。她扫了一眼,水已经喝完了,杯子空了。他把空杯子留在原处,像是知道她回来会看。

  她从他面前走过去。走得很慢。领口是刻意敞开的两颗扣子,脖子的侧边——衬着锁骨弯的那一片皮肤——上面印着深一块浅一块的紫红。灯光刚好照在上面。他抬头了。他看到了。

  然后他开口了。

  沈吟秋连呼吸都屏住了。她等了一整天,等了三天,等了快半个月——就为这一秒。她等着他质问,等着他发火,等着他终于——

  “厨房有粥。热过的。”

  她怔在原地。

  他的声音和平时一模一样。不高不低,不急不缓,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像说路上注意安全。粥。热过的。

  她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陆迟没有再看她的脖子。他低下头,继续翻手里那本诗集。书页已经旧到泛黄,但他的手指翻得很轻,像是翻一片薄薄的羽。她没有想过那个画面:他等了一整晚,热了粥,坐下来,翻着一页诗等她。

  她走进厨房。

  燃气灶上放着一只小砂锅,盖子斜扣着,旁边垫着抹布。她揭开盖子——皮蛋瘦肉粥,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是熬了很久的粥,米粒全部化开,不稀不稠,刚好。她还记得上个月顺口说过想吃皮蛋粥来着。

  他真的去买了皮蛋。谁会骑单车跑两公里买两颗皮蛋,只为熬一碗粥给一个在深夜里满身烟酒味回家的人。

  她握着勺子站在灶台前,粥没盛进碗里。她低下头,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说:“陆迟。”

  客厅那边没有动静。

  她又叫了一声:“陆迟。”

  诗集翻过一页。他说:“粥凉过了,不烫。”

  她闭上眼睛。厨房的排风扇在头顶嗡嗡作响,灶台上倒扣的砂锅盖还在微微散着热气。她没有盛粥。她把勺子放在碗边上,关了厨房的灯。黑暗中,她的肩膀轻轻抖了一下。

  客厅里,陆迟的目光从诗集上慢慢移开。

  他看向厨房的方向。灯已经灭了,但他知道她还站在里面。他看到了她脖子上的痕迹——在灯光下,紫红色的,和上次的位置不同,这次更深,更用力。他知道那是什么。他不是不懂。他在医学院待过三年——大二那年父亲做搭桥手术,他退学回去照顾。三年,足以让他分清楚吻痕和瘀伤。那是掐痕。是指甲掐的。她的指甲。

  他的手指按在诗集的某一页上。那一页他反复读了很多遍,纸的边缘已经磨毛了。他看了很久,没有翻动。

  他把杯子拿到厨房去洗。走过的时候,从她背后绕了一下,路过的地方灯被顺手按亮。厨房的灯光落下来,刚好照在那只砂锅上。

  她抬起头。

  他已经走回了客厅。

  砂锅里的粥在灯光下泛着一层柔白的光泽。她终于拿起了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