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叫林晓,今年二十八岁。
女儿团团出生两个月那天,婆婆王桂兰端着一碗粥,笑眯眯地看着我喝下去。
她不知道,我在厨房吊柜的角落里,贴了一枚针孔摄像头。
女儿腿上出现针眼的那天晚上,我抱着她在医院走廊坐了很久。诊断书上写着四个字:锐器刺伤。
婆婆不知道,我在婴儿床的栏杆上,夹了一个看护摄像头。
丈夫偷走我的房产证,以我的名义贷了八十万。他在家族群里发消息说:“我老婆疯了,叫医生来把她带走吧。”
他不知道,真正的房产证被我锁在银行的保险箱里。
他不知道,我已经在三甲医院的精神卫生中心做完了鉴定。结论是:林晓无精神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他们以为我是个可以随意践踏、随意丢弃、随意送去精神病院的破布娃娃。
他们错了。
这场婚姻,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