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予宁十七岁那年的夏天,沈渡带她去了一趟海边。
说是度假,其实是换一个地方关她。他租了一栋海边的别墅,四面围墙,铁门紧闭,院子里有泳池和花园,但没有路通往外面的世界。唯一的钥匙在他手里,唯一的手机在他口袋里。
白天他们在沙滩上散步,他牵着她的手,像牵一个孩子。他给她拍照,她对着镜头笑,笑容完美得像一幅画。没有人会从这个笑容里看出她心里在想什么。
晚上他喝了酒,坐在阳台上吹海风。温予宁在客厅里画画,画的是海,但越画越黑,最后整张画布变成了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中间只有一个白色的小点,像一个人在黑暗中举着火把。
她盯着那个白点看了很久,然后拿起笔,在它下面写了一行小字:救我。
画完的瞬间,她听到阳台上的脚步声。她迅速把画翻过去,背面朝上,然后若无其事地拿起另一支笔,开始画新的东西。
沈渡走进来,手里端着酒杯,脸红红的,眼神有些迷离。
“画什么呢?”他走过来,从背后环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他的呼吸带着酒味,喷在她的颈侧,烫得她浑身一僵。
十年来,他从来没有这样碰过她。
温予宁的画笔在画布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失控的线。
“别动。”他的声音低哑,嘴唇似有若无地擦过她的耳廓,“让我抱一会儿。”
她的心跳快得像要炸开。她想推开他,但她的手在发抖,画笔从指间滑落,掉在地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把她转过来,面对着他。
月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她的眼睛里有惊恐、有愤怒、有一种他不认识的、像小兽一样的光。
“怕我?”他问,拇指抚过她的颧骨。
她没有说话。
“你应该怕我。”他低下头,鼻尖抵着她的鼻尖,呼吸交织,“因为我忍了太久,不想再忍了。”
温予宁在这一刻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妥协,不是屈服,是逃。
她必须逃。
三天后,她找到了机会。
沈渡去镇上采购,来回至少要两个小时。临走前他把所有的门窗都锁了,但温予宁知道有一个地方他疏忽了——洗衣房的小窗户,只能容一个瘦小的人通过,但正好,她很瘦。
她花了十五分钟把那扇窗撬开,爬了出去。院子里的围墙有三米高,她搬了花园里的梯子,翻墙的时候手臂被墙头的碎玻璃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血顺着手腕往下淌,但她顾不上疼。她跳下墙,光着脚跑上了公路。
她没有手机,没有钱,没有鞋。她只有一件单薄的连衣裙,和满身的泥土与血。
她跑了很久,跑到了公路边的一个加油站。那里有电话,她拨了三个数字:110。
“你好,我要报警。”她的声音在发抖,但很清晰,“我被非法拘禁了三年。我叫温予宁,今年十七岁。我的监护人是沈渡,他把我关在家里,不准我跟外界联系——”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让她慢慢说,说已经派警了,问她现在在哪里。
她说了加油站的名字,然后挂了电话,蹲在路边,抱着膝盖,浑身发抖。
她终于逃出来了。
但她不知道的是,沈渡在去镇上的路上,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查看家里的监控——他在所有房间都装了摄像头,包括她的卧室。他看到她在洗衣房里撬窗户,看到她翻墙,看到她的手划破了,看到她赤着脚跑出了院子。
他没有掉头。他继续往前开,开到了镇上,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
他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张队吗?我是沈渡。我女儿跑了,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可能会伤害自己。我正在找她,万一有人报警的话,你们帮我留意一下。对,老毛病又犯了,之前就跟你们说过的。麻烦你了。”
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发动车子,掉头,朝着加油站的方向开去。
温予宁等了十九分钟。
十九分钟里,她想过无数种可能。警察会来,把她带走,把沈渡抓起来,她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她要上学,要交朋友,要谈恋爱,要做所有普通女孩会做的事情。她要画画,把那些年被困在笼子里的画面全部画出来,让全世界看到。
第十九分钟,一辆黑色的SUV停在了她面前。
车窗降下来,露出沈渡的脸。
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看着蹲在路边、浑身是血的她,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心疼,只有一种她无法形容的、类似于“看,我说过了吧”的冷漠。
“上车。”他说。
温予宁站起来,后退了两步。
“警察马上就来。”她说,声音比她自己预想的更抖,“你跑不掉的。”
沈渡没有下车,没有拉她,只是看着她。他的眼神里甚至带着一丝怜悯,像一个大人看着一个天真的孩子在做一场注定会输的游戏。
“宁宁,”他叫她的小名,语气温柔得像在哄小孩,“你觉得我会让你打出去那通电话,不做任何准备吗?”
温予宁的血液在这一刻凝固了。
“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短,但足够让她看到里面的残酷,“在你报警之前,我已经跟警方报备过了。你,温予宁,有严重的妄想症病史,经常产生‘被监禁’的幻觉。你偷跑出去,声称自己被非法拘禁——这是你发病的典型症状。警方接到你的报警电话,第一时间就会联系我,因为我是你的紧急联系人。”
他推开车门,走下来,一步一步走向她。
温予宁想跑,但她的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都迈不动。
他走到她面前,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肩上。他的动作很轻很温柔,像十年前他第一次把她抱起来的那个凌晨。
“回家吧。”他说,声音低得像一声叹息,“外面冷。”
远处,传来了警笛声。
温予宁闭上了眼睛。
她听到警车停在旁边,听到有人下车,听到沈渡跟警察说话——他的语气担忧而克制,像一个焦虑的父亲:“我找了她半个小时,她每次发病都会跑出来,这次手还受伤了,我得赶紧带她去医院看看。”
警察走过来,弯腰看了看她,目光里有同情。
“小姑娘,没事了,你爸来了,跟他回家吧。”
温予宁睁开眼,看着那个警察。她想说“他不是我爸爸”,想说“他说的都是假的”,想说“救救我”。
但她没有说。
因为她知道,说了也没用。
病历在沈渡手里,诊断在他手里,十年的“病史”在他手里。而她,只是一个十七岁的、有“妄想症”的小女孩。
她说的话,没有人会信。
沈渡牵起她的手,拉着她走向那辆黑色的SUV。她的手冰凉,他的手温热。他打开副驾驶的门,让她坐进去,弯腰帮她系好安全带。
系安全带的时候,他的嘴唇擦过她的耳朵,用只有她能听到的音量说了一句:
“你是我的。这辈子都是。别想逃。”
温予宁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窗外的警车、加油站、公路。一切都在后退,像一场醒不来的噩梦。
车子发动,空调吹出暖风。沈渡从储物格里拿出一包湿巾,拉过她的手,仔细地、轻柔地擦拭她手上的血。
“以后别爬窗户了。”他说,语气平常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多危险。你要出去,跟我说,我陪你。”
温予宁没有说话。她只是看着他的手。那双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十年前把她从纸箱里抱出来,现在把她锁进没有门的房间。
她突然想起一句很久以前看过的话:有些人救你,不是为了放你走,是为了把你留在身边,永远。
她终于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