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现代  双男主  娱乐圈   

裂痕

最后一场杀青

收工后,宋清许没有直接回家。

他让司机把车停在江边,一个人下了车。深秋的夜风很凉,吹得他外套的下摆猎猎作响。江面上黑沉沉的,只有对岸的灯光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在水面上轻轻晃着。

他站在栏杆边,点了支烟。

他已经很久没抽了。上一次大概是两年前,拍一部压抑的文艺片,角色需要他抽烟,他学会了,杀青后就戒了。但今晚他路过便利店的时候,鬼使神差地走进去买了一包。收银员认出他了,眼睛里全是光,但他没有笑,只是点了点头,把烟揣进口袋,快步走了出去。

他不太会抽了。第一口呛得他咳嗽了两声,烟雾从指缝间散开,很快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他看着那缕烟消失的方向,忽然想到一个人——那个人抽烟吗?他从来没见过。不,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那个人喜欢吃什么,不知道他休息日做什么,不知道他睡前会不会看手机,不知道他失眠的时候会想什么。

他什么都不知道。

但他扑过去保护他了。他在他说“我不在乎”的时候,说出了“我在乎”。他甚至在那个人沉默的时候,听到了那声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呼吸——不是叹气,不是抽泣,是那种被什么东西击中了胸口之后,本能地想要把那股疼痛呼出去的声音。

他听到了。

他从一个他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身上,听出了那种疼痛。

这说明什么?

他把烟掐灭在栏杆上,留下一小截灰色的痕迹。江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得很乱,他没有抬手去理。

他想起今天下午在片场,李铭喊“卡”之后,他从陈岚的身体里出来,回到宋清许的身体里。那个过程以前只需要一秒——导演喊停,他就收了,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但今天不是这样的。他收了陈岚,但没有回到宋清许。他卡在了两个人中间,一个不属于任何角色的灰色地带。在那个地带里,他不确定自己对谢临舟的感情,是属于陈岚对林渡的,还是属于宋清许对谢临舟的。他不确定自己说的“我在乎”,是陈岚说的,还是他自己说的。

他知道答案。他只是不敢承认。

他靠着栏杆站着,看着江面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灯光。风从他背后吹过来,把他的思绪吹得七零八落,捡不起来,也理不清楚。

谢临舟回到家的时候,公寓里一片漆黑。他没有开灯,换了鞋,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走进浴室。他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妆已经卸了,皮肤白得几乎没有血色,嘴唇干得起了一层薄皮,眼睛下面是两团青黑。他很瘦,比进组之前又瘦了一圈,锁骨下面那两片骨头突出得有些刺眼。他平时不太照镜子,不是不想看,是不敢看。因为每次看,他都会觉得自己像一个陌生人,一个他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的陌生人。

他低下头,拧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

冷水从脸上滑下来,顺着下颌线滴落在洗手台上。他没有擦,让水珠就那么挂在脸上,凉凉的,像是有人在轻轻触碰他。

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脸。水珠顺着他的鼻梁滑下来,落在嘴唇上,咸的。

他没有哭。

他不可能哭。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哭了。上一次哭是几年前,在一个他不想回忆的夜晚,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脸埋进枕头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没有声音,没有眼泪——不,有眼泪,但被枕头吸走了,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听到。第二天早上他起床、洗漱、出门、工作,和平时一模一样。没有人知道前一晚他差点死在自己手里。

那是他最后一次哭。

后来他不会了。不是不想,是不会了。他的泪腺好像在那天晚上坏掉了,他看到感人的电影会感动,但流不出眼泪;他听到伤心的故事会难过,但眼睛是干的;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一天一天瘦下去,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但他的眼眶始终是干的。干得像一口枯井,扔一颗石子下去,连回声都听不到。

但今天,在片场,宋清许说“我在乎”的时候,他的眼睛湿了。不是流泪,是湿了。像是干旱了很久的土地上,忽然渗出了第一滴水。很少,很浅,刚冒出来就被蒸发了,如果不是一直在看着,根本不会注意到。但他自己注意到了。那一瞬间他的眼睛不听他的话了,它们自己想变成某种状态,某种他控制不了的状态。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它们压回去。用指甲掐自己的掌心,用牙齿咬住口腔内侧的肉,用后背绷紧的肌肉把所有不该出现的东西压回去。

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的眼睛湿了。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在乎“我在乎”这三个字。

他关上水龙头,从浴室里走出来。没有开灯,他不需要灯。他在黑暗中生活了太久了,黑暗是他的安全区,是他的茧,是他唯一不需要对任何人解释什么的地方。他坐在沙发上,蜷起腿,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看着窗外远处的灯火。

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真正暗下来。总有一些灯亮着,总有一些光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渗进来,把黑暗捅出几个窟窿。他讨厌那些窟窿,因为它们让他想起一个人。那个人有一双很亮的眼睛,亮到像是有光从里面渗出来。那双眼睛今天对他说了“我在乎”,说的时候声音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那句“我在乎”太重了,重到他自己都撑不住。

谢临舟把头埋进膝盖里。

他在想一个问题——他有什么值得在乎的?他没有答案。他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不会说话,不会笑,不会在别人对他好的时候说谢谢。他把所有人推开,然后把他们的离开当作“果然如此”的证据。他不值得被在乎,这个结论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得出,花了很多力气才让自己相信。但现在有一个人对他说了“我在乎”,轻飘飘的三个字,落在他身上的时候,却重得像一座山。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感动,不是温暖,是恐惧。

因为他知道,一个人开始在乎了,就会受伤。他不想让那个人受伤。更不想让那个人是因为自己而受伤。

所以他应该推开他。像推开所有人一样。

但他今天没有。在那个码头上,在那个不属于任何角色的灰色地带里,他没有推开。他听到了那个人在发抖的声音,他站在那里,没有后退。他甚至往前走了一小步——不,不是走,是重心往前移了一点。小到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但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比他的大脑先动了。它想要靠近那个声音的来源,想要确认那个人为什么会发抖,想要做点什么让那个人的声音不再发抖。但大脑追上来了,把它按住了。

然后它缩回去了。又是这样。他总是在最后一刻缩回去。手缩回去,脚缩回去,所有想要靠近的念头一起缩回去,缩到那个只有他自己的黑暗里。

但今晚,他坐在黑暗中,心里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不是变好了,不是变坏了,是裂开了一道缝。很小,很细,像是瓷器上出现的第一道裂纹,你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已经在那里了。风从裂缝里灌进来,带着外面的声音、外面的光、外面那个人的名字。那道裂缝让他觉得不安,但也让他觉得——他活过来了。

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江边的风越来越大了。宋清许把外套的拉链拉到最顶端,竖起的领子挡住了半张脸。他站在那里,不想走,也不知道自己还想等什么。

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宋清念发来的消息:“回家了没?”

他回了两个字:“快了。”然后把手机揣进口袋,没有立刻走。他又站了一会儿,看着江面上的灯光一片一片地碎开又聚拢,像是从来没有碎过。

他想起今天下午,在片场,谢临舟说“我不在乎”的时候,他的胸口像是被人打了一拳。不疼,但闷。他知道谢临舟在说谎。他在乎,他比任何人都在乎。他把自己裹在那层冰壳里,不是因为不在乎,恰恰相反,是因为他太在乎了,在乎到不敢让任何人知道。如果没有人知道他在乎,就没有人能伤害他。这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

宋清许理解这种逻辑。但他不接受。因为这种逻辑的终点,是一个人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四周全是海水,没有人能游过去,他也不想让任何人游过来。他一个人待在岛上,不吃不喝,不哭不笑,任由自己一天一天地枯萎。他不在乎。

宋清许想到这里,把烟盒从口袋里掏出来,看了看,还剩大半包。他把它攥在手里,纸盒被捏得变了形。

他想对谢临舟说很多话。他想说:你值得被在乎。你不是一个人。你可以不用那么坚强。你可以让别人帮你分担一些。你可以哭,你可以说“我撑不下去了”,你可以不用把所有东西都自己扛着。

但这些话太重了,重到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怕自己一说出来,谢临舟就会跑掉,跑得远远的,再也不给他开口的机会。所以他选择不说。他选择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等一个谢临舟不会跑掉的时候,等那双眼睛里不再有恐惧的时候。

他不知道那个时机什么时候会来。

也许永远不会来。

但他在等。

他把变形的烟盒扔进路边的垃圾桶,转身走向停在路边的车。拉开车门的时候,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江面。风还在吹,灯还在碎,什么都没有变。但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变了。像是那包被他捏变形的烟盒,虽然还是那个颜色,那个牌子,但形状已经不是原来的形状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一样了。从他在布景倒塌的那一瞬间扑过去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一样了。他只是在花时间接受这个事实。

车启动了,驶入夜色。宋清许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他在想,谢临舟现在在做什么。睡了吗?还是和他一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什么都想,什么都不想。他的眼睛下面的青黑是不是又重了一些?他的嘴唇是不是还是干得起皮?他有没有记得吃晚饭?他会不会在某个瞬间,也想起了自己?

宋清许睁开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灯光,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你完了。你彻底完了。

他没有反驳。

同一片夜色下,同一座城市里,两个人都没有睡着。他们躺在各自的黑暗中,想着同一个人,想着同一句话,想着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天花板上的光影在缓慢地移动,从这一头到那一头,像是有人在用一支看不见的笔,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

谢临舟翻了身。他的脸埋进枕头里,右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搭在床沿上。那只手很瘦,骨节分明,手腕细得像是用力一握就会断。那只手曾经被另一个人攥住过,在那个露台上,在快门声响起的瞬间。那个人的掌心很热,热到隔着皮肤都能感觉到血液流动的温度。那个温度在他的手腕上停留了不到三秒,但那个印子留了很久。红色的,一圈浅浅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烙上去的。他看着那圈印子慢慢消退,从红变粉,从粉变黄,最后完全消失。但他记得那个位置,记得那个温度,记得那个人松手的时候指尖在他皮肤上轻轻划过的触感。

他闭上眼睛,把那只手缩回被子里,放在胸口。

心跳很慢,慢到像是在数拍子。一下,两下,三下。每一下都在说同一个字。那个字太轻了,轻到听不见,但他的身体听见了。他的身体记得。

凌晨三点,宋清许还没睡。他躺在床上,手机屏幕的光照着他的脸。他没有刷微博,没有看剧本,只是盯着手机自带的时钟看。数字在跳,23:59变成00:00,00:00变成00:01。新的一天开始了。但他还在过昨天。昨天谢临舟说“我不在乎”,昨天他说“我在乎”。昨天他们站在码头上,影子朝两个方向拉长,但他们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走。昨天他听到了一声很轻的呼吸,像是有人在他耳边叹了一口气。昨天他确认了一件事——他不想再逃了。

他按灭了手机,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头顶。黑暗里,他的眼睛是睁着的。他在等天亮。不是因为他想工作,是因为他想见到一个人。他想确认那个人还在,想确认他的眼睛下面的青黑有没有更重,想确认他的嘴唇有没有干得起皮,想确认他今天有没有比昨天好一点点。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确认那个人的存在变成了他每天最重要的事。

也许是第一天,他在露台上对自己说“也许我也能成为那道光”的时候。

也许是更早。

也许在他说“我认识那种感觉”的那一刻,宋清许就已经没办法把他当成普通同事了。

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现在知道了。他知道自己在乎,知道自己在担心,知道自己会在深夜想一个人想到睡不着。他知道自己完了。

他不想被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