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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案 八点二十分(二)

刑侦大队七人组

“他不需要找我。他一直在等。他知道我女儿生病了,他知道我缺钱,他知道我这个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我把女儿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林万山的目光变得黯淡,“他派人来找我,说可以给我一笔钱,不需要我还。条件是,在他需要的时候,我要帮他说一句话,或者按下去一份文件,或者不接某个电话。”

“你答应了。”

“我女儿的手术费要八十万。我没有八十万。”林万山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你告诉我,一个父亲,面对自己女儿的死和八十万块钱,应该选哪个?”

“你不应该选任何一个。”马嘉祺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你应该在第一时间向组织说明情况,接受组织的帮助。如果你觉得组织帮不了你,你可以向社会求助,可以申请慈善基金,可以想一切合法的办法。但你不应该收一个洗钱集团的钱。”

林万山看着他,目光里有复杂的东西在翻涌。

“你是来抓我的?”他问。

“不是。”马嘉祺说,“我是来请你帮忙的。”

“帮忙?”

“常志远上面还有人。那个人你认识,甚至可能很熟悉。我要知道那个人是谁。”

林万山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你知道他的存在?”

“一直知道。常志远能在公安系统内部潜伏五年,在辞职之后继续获得保护,单凭你一个副局长做不到。你给他提供了一些便利,但你保不了他。他背后还有一个人,那个人级别比你高,权力比你大。”

林万山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曾经握过枪,曾经铐过无数罪犯,曾经在案发现场一寸一寸地寻找证据。现在那双手在微微发抖。

“如果我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林万山的声音沙哑,“我的女儿怎么办?”

“如果你不告诉我们,你的女儿更没有人管。”张真源走上前一步,声音很诚恳,“林局,我不是在威胁你。我是说——如果你配合我们把那个人揪出来,常志远的洗钱集团就会被连根拔起。他们藏起来的那些钱,会被依法没收,其中一部分可以作为案件受害者的补偿金。方琳的父亲方远山是受害者,林婉是受害者,你的女儿不是受害者——但如果常志远的钱被没收了,也许可以申请一部分用于林晓的治疗费用。我不确定法律上能不能走通,但我会尽力去争取。”

林万山抬起头,看着张真源。

他的眼眶红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张真源。”

“张真源。”林万山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像是在记住它,“你爸是养猪的?”

“是。”

“你爸养了三千头猪,你当了警察。”

“对。”

林万山点了点头,然后慢慢地站起来。

他走到身后的文件柜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最下面一个抽屉。抽屉里只有一个牛皮纸信封,没有封口。

他把信封拿出来,放在桌上。

“这里面有你们想要的一切。”他说,“那个人是谁,他什么时候开始跟常志远合作的,他们之间有哪些资金往来,他帮常志远按下去过哪些案子。都在里面。我准备了三年,从收常志远第一笔钱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

“你一直在准备后路?”

“我不是在准备后路。”林万山把那封信推过来,“我是在准备一条让我女儿以后还能抬头做人的路。”

马嘉祺拿起信封,没有打开。

“林局,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林万山重新坐回椅子上,双手放在桌上,掌心朝上,像是在接受某种仪式。

“替我照顾我女儿。”他说,“她什么都不知道。”

然后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

“督察吗?我是林万山。我要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