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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跟屁虫

肆意横长

丁程鑫三岁那年,终于掌握了人生中第一项重要技能——

走路。

并且迅速将其升级为第二项重要技能:跟着马嘉祺。

马嘉祺那年六岁,刚上小学一年级,每天放学回家最大的烦恼不是作业,是身后那条甩不掉的尾巴。

“你能不能别跟着我?”

马家大宅后院的回廊上,六岁的马嘉祺站住脚步,回头看着三头身的丁程鑫。小不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卫衣,帽子上缝着两只熊耳朵,正迈着两条小短腿吭哧吭哧地追他,追了半个院子也不嫌累。

“不能。”丁程鑫气喘吁吁地停在他面前,仰起头,理直气壮。

“我要写作业。”

“我写。”

“你会写吗?”

“会!”

“你连笔都不会拿。”

丁程鑫皱起眉头,显然在认真思考这个技术性问题。想了三秒,他说:“我看着你写。”

“……那还不是跟着我?”

“看着不是跟着。”丁程鑫铿锵有力地反驳,“跟着是跟着,看着是看着。”

马嘉祺张了张嘴——他居然无法反驳。

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大半年。从丁程鑫学会走路那天起,他就自发地成为了马嘉祺的人形挂件。马嘉祺去哪他去哪,马嘉祺干什么他干什么。马嘉祺去院子里捉虫子,他蹲在旁边递瓶子。马嘉祺在后院的小书桌上写作业,他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看不看得懂另说,反正看得很认真。

认真到有一次马嘉祺写拼音作业,他在旁边伸着脑袋看了半天,忽然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本子:“马马,你这个写错了。”

“哪个?”

“这个。”丁程鑫指着字母“a”的尾巴,“这个太短了。”

马嘉祺低头看了看,又看了看老师给的范本——他说得没错,那个尾巴确实短了一截。

“……你怎么知道的?”

“上次看了。”丁程鑫理所当然地说,用一只手指点着自己的太阳穴,“这里记住了。”

马嘉祺面无表情地拿起橡皮,把那个“a”擦掉重写。

他在心里承认了一件事:这个小不点可能不是一般的小不点。

但他嘴上绝对不会说。

“程程。”他放下铅笔。

“嗯?”

“你能不能别坐这么近,你压到我的本子了。”

丁程鑫低头看了看自己半个身子压在田字格本上的姿势,往旁边挪了不到一厘米。

“好了。”

“……算了。”

马嘉祺决定把注意力集中到作业上。他写了两个字,忽然觉得耳边有呼吸声——丁程鑫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脑袋凑在他肩膀旁边,脸颊几乎贴着他的耳朵。

“你在写什么?”

“生字。”

“什么叫生字?”

“就是没学过的字。”

“为什么没学过还要写?”

马嘉祺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看着他:“程程,你三岁了。”

“嗯。”丁程鑫不知道这跟自己三岁有什么关系,但还是骄傲地挺了挺胸。

“三岁的小孩不关心作业。”

“那关心什么?”

“关心……吃糖,玩玩具,看动画片。”

丁程鑫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人生建议。然后他摇了摇头,语气非常笃定:“不要。我要看你。”

马嘉祺的铅笔顿了一下。

他在稿纸上写下一个“程”字,不知道为什么落笔比别的字重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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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大宅的后山有一片老林子,林子里有一棵银杏树,树冠遮天蔽日,夏天的时候树下凉快得像开了空调。

这是马嘉祺的秘密基地。

说是秘密基地,其实也不算——马家的佣人都知道那片林子,只是没人去。一来路不好走,二来那是马老爷子当年亲手种下的树,家里人轻易不去碰。

马嘉祺是例外。他从小就喜欢往那棵树跑。

他不太记得自己第一次来是什么时候。大概是四岁那年,父母吵了一架,他一个人跑出宅子,顺着石板路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尽头就是那棵银杏树。他在树下坐了一下午,看着叶子一片一片掉下来,觉得心里安静了很多。

从那以后,这里就成了他的地盘。

六岁这年秋天,他把丁程鑫带到了这里。

带他去的原因很简单——丁程鑫那天发了脾气。

事情是这样的:丁程鑫在丁家老宅的客厅里玩积木,堆了一个很高的塔。他兴冲冲地跑去拉他爸来看,结果他爸在打电话谈生意,连说了三声“好”,一眼都没看。丁程鑫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然后自己走回去,把积木塔推倒了。

保姆来马家接人的时候悄悄跟马母说:“小少爷今天心情不好,一下午没说话。”

马嘉祺听到了。

丁程鑫被保姆牵着站在门口,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表情,也不像平时一样一看见他就冲过来喊“马马”。

马嘉祺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走过去,拉起他的手。

“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丁程鑫的声音闷闷的。

“好地方。”

两个人穿过回廊,穿过花园,顺着石板路走上后山。秋天的银杏树是一片浓烈的金黄,满树的叶子像被太阳点燃了一样。树下落了厚厚一层,踩上去沙沙响。

丁程鑫站在树下,仰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圆。

“好大。”

“嗯。”

“好高。”

“嗯。”

“好黄。”

“……你能不能换个好一点的形容词?”

“非常黄。”

马嘉祺决定不跟三岁小孩计较修辞学。他在树下坐下来,背靠着树干,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丁程鑫一屁股坐下去,抓起一把银杏叶,往天上一撒。叶子落下来,掉在他头发上,掉在马嘉祺的领子里。

“喂——”马嘉祺缩了一下脖子,把叶子从衣领里掏出来。

丁程鑫咯咯笑出声。

马嘉祺本来想说什么,但看到丁程鑫笑了,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算了。

他靠在树干上,看着头顶的树冠。阳光从叶子的缝隙里筛下来,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

“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马嘉祺说。

丁程鑫转过头看他。

“别人都不知道。”

丁程鑫沉默了两秒,然后忽然伸手拍了拍马嘉祺的膝盖。

“那我是别人吗?”

马嘉祺低下头看着他的手——三岁小孩的手指短短的,指甲剪得圆圆的,手背上有几个浅浅的肉窝。

“不是。”他说。

“那就好。”丁程鑫满意地收回手,继续抓叶子玩。

过了一会儿,丁程鑫忽然又开口了。

“马马。”

“嗯?”

“你说这个树几岁了?”

“不知道。爷爷种的,肯定比我们老。”

“比你还老?”

“……那不是废话吗。”

丁程鑫站起来,仰头看着那棵巨大的银杏树。风从林子里穿过来,吹得满树叶子哗哗响。他忽然很大声地喊了一句:“你好——”

树没理他。

但马嘉祺在树叶的响声里听见丁程鑫接了一句小声的话。

“我叫程程。”

马嘉祺没说什么。他把手插在口袋里,靠在树干上,看着丁程鑫对着树絮絮叨叨地说话。说什么听不太清,有几句大约是介绍自己——“我三岁了”“我的兔子叫小白”“马马在那边”“他有点凶但其实是好人”——

“谁凶了?”马嘉祺忍不住开口。

丁程鑫回头看他一眼,若无其事地转回去,继续跟树说话,声音压得更低了,但马嘉祺还是听到了:

“你看我说得没错吧。”

“……”

回去的路上,丁程鑫走累了,站在石板路上不肯动。

“我走不动了。”

“才走了多久就走不动?”

“很久。”

“十分钟。”

“十分钟很久了!”

马嘉祺看着他——鹅黄卫衣的熊耳朵耷拉下来,小嘴撅得能挂油瓶。

他在他面前蹲下来。

“上来。”

“啊?”

“我背你。快点,趁我没改变主意。”

丁程鑫立刻扑了上去,两只手搂住马嘉祺的脖子,两条腿夹住他的腰。马嘉祺托住他的屁股站起来,被勒得咳了一声。

“你要勒死我。”

“我没勒!”

“你手松一点。”

“松了会掉。”

“不会掉,我背着你。”

丁程鑫犹豫了一下,把手放松了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他把脸埋在马嘉祺的后颈上,闷闷地说了一句什么。

“你说什么?”

“——”

“没听见。”

“我说——”丁程鑫把嘴巴贴在他耳朵上,大声说,“你最好!”

马嘉祺差点被他喊聋了一只耳朵。他偏了偏头,看着前方弯弯曲曲的石板路,不自觉地弯了一下嘴角。

但嘴上说的是另一套。

“你太重了。以后少吃点糖。”

“不。”

“那下次不背你了。”

“那我把糖分你一半。你背我。”

“你的糖本来就是我给的。”

“那——”丁程鑫想了想,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那我让妈妈买糖给你。你背我。”

“……”

马嘉祺决定停止谈判。

他在秋天的薄暮里背着一个三岁小孩走在石板路上,银杏叶在他们身后沙沙地落了一地。

他心里想的是:重死了。

但他嘴上说的是:“那你别告诉你妈是我让你要糖的。”

“好。”

“拉钩。”

丁程鑫的小拇指从脖子后面伸过来,勾住了他的小拇指,在他下巴前面晃了晃。

“拉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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