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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见

肆意横长

京城马家和丁家是世交。

往上数三代,两家在同一个圈子里做生意,逢年过节互相走动是惯例。大人们推杯换盏谈生意经,小孩们被保姆看着在后院玩,到了时辰各自被领回家。几十年如一日的社交模式,乏味但体面。

马嘉祺第一次去丁家的时候,只有五岁。

五岁的马嘉祺穿了一身灰色的小西装,领结勒得他浑身不自在,上车就开始扯。

“别扯。”他母亲伸手拍掉他的手,“一会儿到了丁叔叔家要有礼貌,要叫人,不能乱跑,听到没有?”

“听到了。”马嘉祺嘴上应着,手又摸上了领结。

“马嘉祺。”

“我真的听到了。”他把手放下来,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表情无辜。

他母亲看他一眼,没再追究。

车子平稳地驶过两条街,马嘉祺安分了不到三分钟,又开始有小动作——这次是摸口袋。口袋里有一颗奶糖,出门前他趁他妈不注意偷偷揣进去的。母亲不让他吃糖,说会蛀牙,但他觉得蛀牙是大人的谎言。

“你在摸什么?”他母亲忽然问。

“没摸什么。”马嘉祺面不改色。

“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

“妈,你刚才说要有礼貌,”马嘉祺一本正经地看着她,“翻人口袋是不是不太有礼貌?”

他母亲:“……”

前排司机没忍住,咳了一声。

车子停在丁家老宅门口。朱红大门,两尊石狮子,比马家还气派几分。马嘉祺被母亲牵着手往里走,仰头看了一眼门楣上的牌匾——字他不认识,但感觉很厉害。

“老马!”丁家老爷子迎出来。

“老丁!”马父上前握手。

大人们热热闹闹地往正厅走,马嘉祺跟在腿边,觉得自己像一条被牵着的狗,还是打了领结的那种。

落座,上茶,寒暄。马嘉祺规规矩矩地坐在母亲旁边,晃腿。

“去年那个项目——”

“听说了,你们拿得漂亮——”

“哪里哪里,运气好——”

马嘉祺听不懂,也不想懂。他坐了三分钟,实在坐不住了,轻轻拉了一下母亲的衣角。

“妈,我想去院子里玩。”

“去吧,”他母亲正在和丁夫人说话,头也没回,“别跑远。”

“好。”

马嘉祺从椅子上滑下来,撒腿就跑。

丁家的院子比马家的大。假山、水池、曲径回廊,五岁的小孩跑进去跟进了迷宫似的。他转了两圈,最后在一个小池塘边停下来,确认四周无人,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奶糖。

糖纸剥了一半——

忽然听见一个声音。

不是说话声,是那种小婴儿咿咿呀呀的、含混不清的哼哼。

马嘉祺的手顿住了。

谁?

他把奶糖揣回口袋,循着声音走过去。穿过一道月亮门,眼前是一片不大的小花园。花园正中间铺着一块毯子,毯子上坐着一个小不点。

很小。非常小。

穿一件奶白色的背带裤,脚上套着兔子造型的软底鞋,脸蛋肉嘟嘟的,怀里抱着一只布偶兔子。兔子耳朵一只攥在他手里,另一只叼在嘴里,口水把兔耳朵洇得湿漉漉的。

马嘉祺蹲下来,和他大眼瞪小眼。

“你是谁?”马嘉祺问。

小不点歪着头看他,浅褐色的眼睛眨巴了两下。

“你叫什么名字?”马嘉祺换了个问法。

小不点把兔子耳朵从嘴里拽出来,张嘴说了个含混的音节:“……程。”

“程?”

“程程!”这一次清楚了很多。小不点像是被自己的发音鼓舞了,又重复了一遍,声音更大,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程程!”

“我叫马嘉祺。”马嘉祺指了指自己。

小不点皱起眉头,嘴唇动了动,很努力地学:“马……马……”

“马嘉祺。”

“马马!”

“……算了。”马嘉祺放弃了。

小不点——“程程”——好像完全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叫对,已经低头去摆弄他的兔子了。他把兔子翻过来,戳兔子的肚皮,又翻回去,自言自语说了一串谁也听不懂的话。

马嘉祺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无聊,但又不想走。

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奶糖。

程程的动作瞬间停了。眼睛直了。手里的兔子掉在了毯子上。

“想吃?”马嘉祺捏着糖晃了晃。

程程的视线跟那颗奶糖一起晃,脑袋从左转到右、从右转到左,像一只盯着逗猫棒的猫。

“说‘我想吃’。”马嘉祺说。

“……要。”程程伸出手,五根手指在空中抓了抓。

“不是‘要’,是‘我想吃’。”

“要要要!”

“你能不能把话说完?”

程程听不懂“把话说完”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那个白色的东西看起来很好吃,而这个不认识的人拿着它不给他。他的眉头皱起来,嘴巴一扁,眼眶里肉眼可见地蓄起了一层水光。

“哎——你别哭!”马嘉祺慌了,飞快地剥开糖纸,把奶糖塞进程程的手心里,“给你给你给你!”

程程低头看看手里的糖,又看看他,眼泪消失得比变魔术还快。他把糖塞进嘴里,腮帮子鼓起一个小包。

甜味化开的那一瞬间,他整个人呆了一秒,然后咧嘴笑了起来。

“好吃?”马嘉祺问。

程程大力点头,嘴里含着糖,含含糊糊地说:“好七!”

马嘉祺看着他嘴角沾着的奶渍,忽然涌起一股没来由的成就感。他伸手,用袖子给程程擦了一下嘴角。

“你吃得满脸都是。”

程程乖乖仰着脸让他擦,擦完了冲他笑,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马嘉祺看着这个笑容,在心里做了一个极其郑重的决定。

“程程,”他蹲在地上,认真地说,“我叫马嘉祺。记住了吗?”

“马马。”程程干脆利落地回答。

“……你以后会改的。”

程程显然不觉得自己需要改。他把奶糖咬碎咽下去,然后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糖纸,毫不犹豫地往嘴里塞。

“不是——这个不能吃!”马嘉祺赶紧从他嘴里把糖纸抢下来,动作太快,差点把他推倒。

程程往后仰了一下,被他另一只手及时托住后背。两个人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停在毯子上——马嘉祺一只手拿着糖纸,一只手扶着程程的背,程程仰着头看他,眨了眨眼。

“纸,不能吃。”马嘉祺喘了口气,把糖纸揉成一团揣进自己口袋,心脏还在扑通扑通跳,“你这个小孩怎么什么都往嘴里塞?”

“纸不能七?”

“不能。”

“糖能七?”

“能。”

“那糖好,”程程满意地点了点头,像总结一个重大发现,“纸不好。”

马嘉祺看了他半天,忽然笑了。

他五岁,词汇量有限,不知道什么叫“可爱”。他只是在想:这个小孩怎么跟别人家的小孩不一样。

正厅那边隐约传来保姆的声音:“小少爷——在哪儿呢——”

“有人来找你了,”马嘉祺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我要回去吃饭了。”

程程仰着头看他,手里攥着布偶兔子的耳朵,问:“你还来吗?”

五岁的小孩问得很认真,像在确认一件重要的事。

马嘉祺低头看着他,想了想,说:“来。我下次给你带好吃的。”

“糖?”

“糖。”

“两个。”

“行,两个。”

“不要纸。”

“好,不要纸。”

程程对这个谈判结果很满意,朝他伸出小拇指。

马嘉祺愣了一秒,然后郑重其事地用自己的小拇指勾住他的。

“拉钩。”

“拉钩。”程程学着他的音调,使劲上下晃了晃勾在一起的手指。

保姆的声音越来越近。马嘉祺松开手,往外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程程抱着兔子坐在毯子上,嘴边的奶渍还没擦干净,一只手举着那只刚跟他拉过钩的小拇指,冲他挥了挥。

“马马再见。”

“……我叫马嘉祺。”

“马马马马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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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马家三口告辞。车子驶出丁家大门,马嘉祺趴在车窗上一直往后看,直到那座宅子在暮色里彻底消失。

他母亲看他半天没动,问:“怎么了?”

“妈。”

“嗯?”

“我以后还能来丁叔叔家吗?”

他母亲笑了一下,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当然能。你喜欢这里?”

马嘉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低下头,从口袋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糖纸,捏在手心里。

“那个小孩,”他问,“他叫什么名字?”

“哪个?”

“最小的那个。只会说‘要’的那个。”

“你说程程?”他母亲想了想,“丁叔叔家的小儿子,大名叫丁程鑫。刚满两岁。”

丁程鑫。程程。

马嘉祺在心里把这两个名字来回念了两遍,然后把糖纸重新揣回口袋。

“怎么了?”他母亲问。

“没什么。”他说。

然后他低下头,看着自己右手的小拇指——那只被两岁小孩当成拉钩对象的小拇指。

他没告诉任何人他偷偷笑了。

也没告诉任何人那天晚上他在被窝里想了很久:明天能不能再去丁家?

如果不能的话——后天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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