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明星同人  原创女主  张元英     

锈

骨血之名

星期一,张元英没有出现在升旗仪式上。

校方的说法是身体不适,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因为早上七点零三分,我亲眼看见她从理事长办公室出来,身后跟着她父亲的秘书——一个永远穿黑色西装、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表情像刚从殡仪馆下班。张元英的脸色很白,白到几乎透明,但她的脊背挺得笔直,下巴微扬的弧度分毫不差,像是在用全身每一块肌肉维持着“张元英”这个身份应该有的姿态。

她在走廊尽头看见了我。

我们隔着大约二十米的距离对视。清晨的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涌进来,在她脸上切出明暗交界线。她看了我三秒钟,然后移开目光,跟着秘书走向校门口那辆黑色奔驰。

车开走了。

那个举着手机站在巷口的女生叫金多妍,高二三班,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她的手机相册里有两张照片和一段时长十七秒的视频,画面内容几乎完整记录了我被三个外校男生殴打的全过程。当然,也包括张元英最后亮刀的那一幕。

这段视频在周日下午被传到了学校内部论坛,标题很用心——“完美大小姐的隐藏技能,刀法比钢琴弹得好”。

帖子存活了大约两个小时,在被删除之前已经积累了超过三千次浏览和四百余条评论,其中被顶得最高的一条是:

“郑恩书是狗,张元英是疯子,绝配。”

我是在便利店值夜班的时候看到这条评论的。收银台前没有客人,荧光灯管在头顶嗡嗡作响,电磁炉上关东煮的汤已经快烧干了,飘出一股焦糊的酱油味。我把手机屏幕按灭,盯着玻璃窗外空无一人的街道,忽然觉得很冷。

不是那种穿件外套就能解决的冷。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那种。

金多妍的动机并不难猜。她的父亲是金成集团企划部的常务,而金成集团是张家控股的子公司之一。她在这个节骨眼上选择爆出这段视频,要么是接到了某种授意,要么是嗅到了某种风向。一个公司的企划部常务的女儿,显然比一个破产企业老板的女儿更懂得如何站队。

成年人世界的规则,在高中生身上同样适用,只不过操作手法更加笨拙和难看。

视频最终还是被压下去了。张家的公关团队效率惊人,周一上午之前,所有相关的网页截图、转载链接和本地存储记录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干净得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金多妍在周一中午主动删除了原帖,并在下午转学。

但消息已经传开了。这种事情就像打翻在水池里的墨汁,你永远不可能完全擦干净,总有些残余会渗进瓷砖的缝隙里,干了以后变成怎么都洗不掉的灰色污渍。

流言经过发酵后,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版本。有人说是金多妍故意找人堵张元英,拍视频是为了报复;有人说是郑恩书自导自演,想博取张元英的同情;还有人说张元英那把刀是专门带在身上防郑恩书的,因为郑恩书那条疯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反咬主人。

没有人敢在张元英面前说这些。

但我不一样。我没有一个叫张明勋的爸爸。

我第一次动手是在星期三下午。

那个男生叫崔什么来着,我已经不太记得他的名字了。反正是篮球队的,一米八几,长得人模狗样,家里开了连锁烤肉店,在年级里算是小有人气的那类人。他在走廊里和几个朋友聊天,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够路过的我听清楚每一个字:

“……郑恩书啊,你们不觉得她很可怜吗?张元英根本不需要她,她还像条狗一样赖着不走。听说她爸破产之后欠了一屁股债,她妈还住在疗养院里,没钱交住院费,你们说她图什么?”

他的朋友们笑了。

有个人接话:“图张家的钱呗,不然还能图什么?图张元英长得漂亮?哈哈,她又不是男人。”

崔什么耸耸肩,用一种充满优越感的语气说:“可惜张会长早就看穿她了,听说已经下了逐客令。你们等着看吧,用不了多久这条狗就会被扫地出门,到时候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搞不好要在学校后门要饭。”

我走过去的时候,他还没反应过来。

我的拳头砸在他鼻梁上的声音很闷,像一脚踩烂了一个熟透的柿子。他向后踉跄了两步,撞翻了走廊里的垃圾桶,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来,滴滴答答落在地砖上。他的朋友们愣了两秒钟才想起要拉架,但我的手已经又挥出去了,这一下打在他颧骨上,骨节处传来钝痛。

我没有说话。从头到尾都没有。

我只是在打我能够到的每一寸皮肉,用一种连我自己都害怕的沉默和专注。我不是在打他。我是在打那些话。打那些从十三岁开始就缠绕着我的窃窃私语,打那些我假装没听到的嘲笑和揣测,打张明勋托人传来的那句“把更多精力放在学业上”,打我自己。

打我胸腔里那颗不知道该怎么安放的心脏。

后来我被三个保安架开了。崔什么的被送去了医院,鼻梁骨骨折,需要做手术。我被带到了教导处,教导主任说了一大堆我根本没听进去的话,什么记大过、什么叫家长、什么可能影响升学。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垂着眼睛盯着地砖上的一道裂缝,从头到尾一个字没说。

教导主任最后叹了口气:“郑恩书,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是什么样?我以前是张元英身边那个沉默的影子,隐忍、忠诚、从不惹事。所有人都说郑恩书是张元英的狗,但没有人说过郑恩书会咬人。我是不会咬人的狗,是拔了牙的狼,是剪掉所有指甲的猫——是被张元英驯化了的东西。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爸的公司破产了七个月。我妈的疗养院欠了三个月费用。我下个月的房租还没有着落。我每天放学后要在便利店打工到凌晨一点,周六周日还要去烤肉店端盘子,手上的冻疮好了又长长了又好,反反复复没完没了。而张元英,那个我从十岁起就发誓要用一生去偿还的人——

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跟她说一句话了。

不是她不理我。是我不理她。

我开始绕开她常走的路线,不去食堂吃饭,不去天台吹风,不去一切可能遇到她的地方。我把她的联系方式设成了免打扰,不是拉黑——我没那个胆子——只是让消息进来的时候手机不会响。她发过三条消息,我都没回。不是我故意不回,是我反复打了十几遍的内容,最后都一个字一个字删掉了。

我在对话框里写过最接近真实的一段话是:“元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钱,没有家,没有未来,我连站在你身边的资格都在被一笔一笔地清算。你太好了,好到让我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一个污点。”

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又一个字一个字删掉。

因为这不是我想说的全部。还有一句话,我打了,删了,又打,又删,反反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直到手指开始发抖,直到泪水模糊了屏幕上的字:

“我已经分不清,我到底是恨你,还是爱你。”

这句话最终没有发出去。

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因为无论答案是哪一个,我都无法承受。

星期五晚上,我在便利店值夜班。凌晨一点四十分,店里没有任何客人,外面下着雨,雨水顺着玻璃窗往下淌,把霓虹灯广告牌的倒影切割成无数碎片。我正在补货架的泡面,自动门忽然开了,风铃发出一声脆响。

我没有抬头,条件反射地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然后我闻到了那个味道。洁净,温暖,带着一点点雨水打湿后的凉意。

我的手指僵在泡面碗上,指节泛白。

“郑恩书。”

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有点哑,像是着凉了,又像是哭过。张元英从来不哭,至少我从没见她哭过,十岁那年缝那七针的时候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我听得出这声音里的疲惫,那种被什么东西反复碾压过、终于快要碎掉的疲惫。

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

她站在便利店惨白的灯光下,没打伞,首尔艺高的夏季校服湿透了大半,贴在身上。头发也湿了,几缕碎发黏在额角和脸颊上,水滴顺着发梢往下淌。她的脸色很白,但嘴唇是红的,像是她自己咬过的。

但她还是漂亮。那种即使狼狈到极致也依然干净的、深刻的、让人无处可逃的漂亮。

“你怎么来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玻璃。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看着我,那双向来沉静的鹿眼里翻涌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情绪。不是愤怒,不是委屈,不是任何一种可以简单命名的情感。那是一种近乎疯狂的、被逼到极限后不得不爆发的——

是占有欲。

我看懂了。因为我太熟悉这种表情了。我在镜子里见过无数次。

“你打了崔正宇。”她说。

“嗯。”

“因为他说的那些话?”

“嗯。”

“那些话你在意吗?”

我沉默了一瞬:“不在意。”

这是实话。我真的不在意那些人怎么看我说我。狗也好,寄生虫也好,被扫地出门也好,这些词对我而言早就失去了攻击力,就像往一具已经溺死的尸体上再泼一盆水。

“我在意的是……”我忽然停住了。

张元英向前迈了一步。

便利店的货架之间通道很窄,这一步就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能看清她睫毛上沾着的细小水珠,能看清她鼻尖上那颗极小的痣。

“在意什么?”她问,声音很低,像是怕惊醒什么睡着的猛兽。

我咬住了下唇。咬得很用力,尝到了血腥味。

张元英又迈了一步。现在她的鼻尖距离我的只有十厘米。

“郑恩书,你是不是觉得,疏远我就是对我最好的保护?”她的语速很慢,咬字很重,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是不是觉得,只要你离我远一点,我爸就不会为难你,那些流言蜚语就会自己消失,一切就会恢复正常?”

我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觉得——”她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让我的心脏猛地缩紧,“——我不知道?”

便利店里安静极了。冷柜压缩机发出低沉的嗡鸣,雨水敲打玻璃窗,我的心脏跳得太大声,大到我觉得她一定听到了。

她抬起右手,用食指的指腹碰了碰我颧骨上还没完全消退的淤青。那个动作很轻,像是怕碰碎什么易碎品。

“你所有的事,郑恩书,我全都知道。”她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你妈欠的疗养院费用,你爸欠的最后一笔债,便利店夜班的排班表,甚至你这星期吃了多少顿泡面。你过得好不好,开心不开心,笑着还是哭过。”

我的呼吸停住了。

“你以为你不回我消息,我就不知道你在哪儿了?你以为你绕开所有路线,我就找不到你了?”她的拇指微微用力,按在我淤青的边缘,不疼,但酥麻得像过了电,“你是不是忘了,我姓张。”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但它抖得不像我的:“……你查我?”

“嗯。”她承认得干脆利落,毫无愧色,“查了七个月。从你爸破产那天开始。”

然后她低下头,额头抵在我的肩窝上。她的头发蹭过我的下巴,凉凉的,带着雨水的腥甜。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恨你。”她闷闷地说。

便利店的白炽灯照得我眼眶发酸。

“我也恨你。”我听见自己说,声音哑得不成样子,“我恨你有我想要的一切,恨你那么耀眼,恨别人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你身边。我恨你——”

我停了很久。

“我恨你让我变成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的人。”

张元英从我肩窝里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那你还恨着吧,”她说,“恨多久都行,恨到天荒地老都行。但你不准走了。”

“你——”

“我不准你走,郑恩书。”

她的声音冷下来,那种冷不是愤怒的冷,而是一种更深的、来自骨头里的决绝。她那双鹿眼里翻涌的东西终于找到了出口,变成一种我看得清清楚楚、却不敢相信的东西。

“所有人都可以离开我,”她说,“你不可以。”

她把左手伸到我面前,掌心朝上,小臂内侧那道三厘米长的疤在白色灯光下泛着淡粉色的光,那个愈合了七年的伤口安静地趴在她的皮肤上,像一条睡着了的蜈蚣。

“这道疤,”她说,声音终于有了一丝颤抖,“是你欠我的。七年前你自己说的,你说你会还我一辈子。”

我盯着那道疤,视线开始模糊。

“你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辈子跑不掉了。”张元英笑了,那个笑比哭还让我难受,“所以你不能走,因为我已经习惯了。郑恩书,你把我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