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宣布展示开始。
第一个展台,宋亚轩。
宋亚轩走到自己的展台前,深吸一口气,掀开天鹅绒布。
展台上放着一个玻璃罐,罐子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纸星星,每一颗都折得很认真,棱角分明,大小均匀。罐子最上面有一颗最大的星星,是金色的,上面用马克笔写了一个字:“柚”。
“一千颗,”宋亚轩说,声音有点哑,“我折了一千颗。”
孟柚看着那个玻璃罐,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千颗纸星星,一颗一颗地折,折一千次,想着同一个人。
她走到展台前,拿起那颗金色的星星,上面那个“柚”字的笔画有些歪,因为马克笔在光滑的纸上不好写,他可能写了好几遍才写出一颗能看的。
“亚轩哥,”她的声音有一点抖,“你折了多久?”
“三天,”宋亚轩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手都酸了。但是折的时候在想你,就不觉得累。”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孟柚把金色星星放回罐子里,轻轻抱了一下那个玻璃罐,像在抱什么珍贵的东西。
【宋亚轩好感度:29→32。】
弹幕:“一千颗纸星星!三天折完!宋亚轩你的手还好吗!”“折的时候在想你——这个男人平时嘻嘻哈哈的,认真起来要人命。”“妹妹抱罐子的那个动作,她好珍惜啊。”
第二个展台,刘耀文。
刘耀文掀开布的动作很干脆,但掀开之后他往旁边退了一步,像是想把展台中央的位置让给孟柚。展台上是一个保温袋,和上次宋亚轩带早餐的那种很像,但更大一些。
他拉开拉链,从里面端出一个保温饭盒,打开盖子。
红烧肉。色泽红亮,肥瘦相间,酱汁浓稠,香气在舞台上弥漫开来,连主持人都不自觉地咽了一下口水。
“上次答应你的,”刘耀文说,眼睛看着饭盒而不是看着孟柚,“红烧肉。炖了三个小时。”孟柚低头看着那盒红烧肉,肉块切得大小均匀,每一块都裹着晶莹的酱汁,上面撒了一点葱花做点缀。
她忽然想起上次在厨房,他切番茄时那熟练的刀工,他说“以前在家经常做饭”时随意又骄傲的语气。
“你什么时候做的?”她问。“今天下午,”刘耀文说,“炖了三个小时,怕凉了,用保温袋装着。”
他顿了顿,耳尖的红蔓延到了耳廓:“你尝尝。”孟柚拿起饭盒旁边的一次性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肉炖得很烂,几乎不用嚼就在嘴里化开,酱汁的甜咸比例刚好,肥肉不腻,瘦肉不柴。
她抬起头,发现刘耀文正紧张地盯着她的表情,嘴唇抿成一条线,手指攥着饭盒的边缘,指节泛白。
“好吃吗?”他的声音比平时低,带着一种压抑的期待。
孟柚用力点头:“好吃。比很多餐厅的都好吃。”
刘耀文的嘴唇慢慢松开,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然后他偏过头去,假装在看别的地方,但耳朵出卖了他。
【刘耀文好感度:25→28。】
弹幕:“刘耀文炖了三个小时的红烧肉!!!这个男人说到做到!”
“妹妹说好吃的时候,他的表情从紧张到放松到得意,三秒钟变了三种!”
“他偏过头去假装看别的地方,但耳朵红得能煎鸡蛋了!”
“嘴上不说,行动上比谁都认真,刘耀文你是大型犬本犬。”
第三个展台,严浩翔。
严浩翔掀开布的时候,动作很慢,像是在揭晓一个重要的秘密。
展台上放着一个小小的录音机,那种老式的、需要按按钮的磁带录音机,旁边还放着一盒磁带。他按了一下播放键,录音机里传出了他的声音,不是说话,是唱歌。
一首孟柚没听过的歌,旋律温柔,歌词简单,唱的是“遇见你的那天,风是甜的”。
歌唱完了,录音机里传出“咔哒”一声,磁带停止了转动。严浩翔说:“我自己写的,自己唱的,录了一个通宵。因为总唱错,唱到第三十七遍才满意。”他说“三十七遍”的时候语气很随意,但孟柚知道,每一遍唱错的时候他都会停下来,深呼吸,重新开始,想的都是同一个人的脸。
“浩翔哥,”孟柚看着那个小小的录音机,声音轻轻的,“你以后要是出专辑,这首歌一定要收进去。”
“为什么?”
“因为我想让所有人都听到。”严浩翔看着她,嘴角的笑容慢慢变大,眼睛里有光。
【严浩翔好感度:22→26。】
弹幕:“严浩翔写歌了!自己写自己唱!三十七遍!”
“妹妹说‘想让所有人都听到’,她想让全世界知道他有多好!”
“这对的浪漫是双向的,不是一个人在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