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伦萨的清晨是淡金色的。石板路还带着夜里的潮气,有早起的老人牵着狗慢慢走过,狗尾巴晃来晃去,影子拉得老长。
对面楼的天台上晾着几件白衬衫,风一吹就鼓起来,像帆。
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日期。距离回国,还剩七天。
七天。一百六十八个小时。
林砚冰转身去洗漱。水流冲在脸上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眼下的青黑还在,但眼底的东西不一样了。
那种时刻悬着的、怕什么突然跳出来的紧张感,像退潮一样慢慢撤走了。
也许是因为在这座城市待久了。佛罗伦萨有一种奇怪的能力,把人的棱角磨圆,把绷紧的弦一根根松开。
她刚来的时候恨不得每天换三个地方锁门,现在却可以开着窗户睡觉,听着街上的脚步声和车铃声入眠。
她换了件白色衬衫,套上牛仔裤,随便把头发扎成低马尾,出门的时候顺手从门边拿了件外套,这个时候的佛罗伦萨早晚还凉。
经过共和广场前面一段路的时候她放慢了脚步。
旋转木马还没开,彩色的木马安安静静地站在棚子底下,像一群睡着了的小动物。
她继续往前走。脚步越来越慢,在圣十字教堂前面的台阶上,她彻底停了下来。
朱志鑫坐在台阶上。
确切地说,是坐在台阶旁边那个矮墙上,膝盖上摊着速写本,铅笔在纸上游走,发出沙沙的轻响。他穿了件浅米色的薄毛衣,袖子推到小臂,露出手腕上一条细细的腕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戴上的,她以前没注意,也有可能是因为一直穿着长袖没看见吧。
她站在五米外看了他一会儿,突然有些不知该不该走过去。
然后他抬起头来。目光精准地落在她脸上,像是早就知道她在那里。
他也没惊讶,只是把速写本合上,从旁边的石阶上拿起一杯咖啡,又把另一杯递给她,站了起来。

早
他说。声音带着清晨特有的微微沙哑。
早。

她走过去,接过咖啡在他旁边坐下,没问他为什么买了两杯。矮墙上的石头被太阳晒得微温,隔着牛仔裤传上来刚刚好的暖意。

早。
他头也没抬,铅笔还在动,

咖啡。
她端起来喝了一口。温度正好,不烫,微微的焙烤苦味在舌尖化开。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不知道。
他画着画,

就是碰运气。碰不到的话我自己喝两杯。
她笑了一声。

过量了就画得更快。
他终于抬起头,把速写本转过来给她看。
纸上是她刚才走过来的样子。牛仔裤、白T恤、头发随便扎着,身后是晨光里喷泉的水雾,水珠在半空中被阳光照得晶亮。
她看了好几秒。
你画得真快。


习惯速写了。
朱志鑫没再说话,又像是再等她说话。
林砚冰感受着湿冷的空气,打了个哈欠。
你画就行,我坐着缓一缓,起的有点早。

林砚冰半睁着眼,看着他重新翻开速写本,铅笔又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