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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名分

跨越世纪的撞角

第十二章 名分

一、无眠

又是一个没有睡好的夜晚。

邓世昌躺在窄小的床铺上,眼睛睁着,望着头顶那片被月光照得发白的天花板。致远号在码头上轻轻地晃着,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像一个人在叹气。远处传来更鼓声,三更了。他已经躺了两个时辰,翻来覆去,脑子里像有一锅煮沸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在想一个问题。一个他想了整整两天、想了无数遍、却始终找不到答案的问题。

如果——他只是说如果——他真的纳了致远,他该怎么跟家里交代?

这个问题像一根刺,扎在他的脑子里,拔不出来。他试着不去想它,但它就在那里,一闭上眼睛就冒出来,尖锐的,冰冷的,让他无法忽视。

他想象自己坐在广东番禺老家的堂屋里,面前是妻子何氏。何氏坐在他对面,手里端着茶,安安静静地看着他,等他开口。她在等他说话。他张了张嘴,说了。他说:“我在外面有了一个人,想纳她做妾。”

何氏会怎么回答?他了解她。她不会哭,不会闹,不会摔东西。她只会放下茶杯,轻轻地问一句:“是哪家的姑娘?”

哪家的姑娘?

他怎么说?他能说“她不是哪家的姑娘,她是一艘船,是北洋水师的致远号巡洋舰,两千三百吨,英国造,航速十八点五节,装备三门二百一十毫米克虏伯主炮”吗?

他闭上眼睛,想象何氏听到这个答案时的表情。她大概会以为他在说胡话。她会伸手摸摸他的额头,看看他是不是发烧了。她会叫丫鬟去请大夫。她会以为他是在海上漂太久了,脑子出了毛病。

就算他解释清楚了——就算他告诉她,致远号真的有灵魂,真的会说话、会写字、会吃咖喱鸡饭、会在月光下变成一个金发黑眸的女子——何氏会信吗?就算她信了,她能接受吗?他的妻子是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她读过《女诫》,知道什么是“妇德”,什么是“妇言”,什么是“妇容”,什么是“妇功”。她知道一个好女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她不知道,一个女人该怎么和一艘船做姐妹。

他叹了口气,翻了个身。

二、交代

不只是妻子。还有他的妾室。那个他不知道姓什么的女人,安安静静地待在老家里,替何氏分担家务,替他照顾孩子。她没有名分,没有地位,什么都没有。她只是一个“妾”,在族谱上连名字都不会留下。她接受了这一切,因为她知道,这就是她的命。

现在,他要再纳一个“妾”。一个比他高两寸的、金发黑眸的、会说一口磕磕绊绊中文的、不是人的“妾”。他的妾室会怎么想?她会觉得他疯了。她不会说出口,但她会想。他能在她的眼睛里看到那种眼神——不是愤怒,不是嫉妒,而是一种比愤怒和嫉妒更让他难受的东西:怜悯。她在怜悯他。怜悯一个四十岁的、在海上漂了太久的、脑子出了毛病的男人。

还有他的孩子们。三个儿子,五个女儿。最大的女儿已经十二岁了,开始懂事了。她要叫他“爹”,要叫致远“姨娘”。她要和这个金发黑眸的、比她高出一大截的、连中文都说不利索的“姨娘”相处。她会怎么想?她的同学们会怎么想?整个番禺县城的人会怎么想?

邓世昌纳了一个洋妾。不,不是洋妾。是比洋妾更离谱的东西。是一艘船。是一艘他亲自指挥的、北洋水师的、两千三百吨的巡洋舰。

他忽然觉得一阵荒诞。这种荒诞感不是从外面来的,是从他自己心里长出来的,像一根藤蔓,缠住了他的五脏六腑。他纳一艘船为妾。这大概是整个大清国开国以来最荒唐的事。不,是整个有史以来最荒唐的事。从三皇五帝到如今,几千年了,没有一个人做过这种事。他是第一个。他将是唯一的一个。

他会被写进书里。不是那种正经的史书,而是那种街谈巷议的、茶余饭后的、被人当笑话讲的野史杂记。“北洋水师管带邓世昌,纳其所乘之舰为妾,金发黑眸,能言善语,人以为异。”他闭上眼睛,能看见那些文人墨客们摇着扇子、嗑着瓜子、嘻嘻哈哈地谈论这件事的样子。他也能看见丁汝昌的表情。那天晚上在路灯下,丁汝昌喝醉了酒,拍着他的肩膀说“纳了吧”。那是醉话,是玩笑,是酒桌上的胡言乱语。如果丁汝昌知道真相——如果他知道了那个金发女子不是被英国人侵犯生下的混血弃儿,而是致远号本身——他还会笑着说“纳了吧”吗?不会。他会瞪大了眼睛,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然后他会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正卿,你疯了。”

是的。他疯了。他一定是疯了。一个正常的、理智的、读过圣贤书的人,不会爱上自己的船。不会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想一个不是人的东西。不会因为一艘船说的“管带开心了,致远也开心了”而觉得心里暖洋洋的。不会。

但他没有疯。他知道自己没有疯。他的脑子很清楚,他的判断很准确,他的每一个念头都是清醒的、有逻辑的、经得起推敲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东西。这不是疯,这是——他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这是命运?这是劫数?这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无法否认这件事。他无法对自己撒谎。

三、瞒不住的

就算他疯了,就算他真的纳了她,他该怎么跟别人介绍她?这是致远,我的妾室。别人会问,她是哪的人?英国人?中国人?混血儿?他会说,她是混血儿。别人会问,她父母是谁?他会说,她母亲是中国人,被拐骗到英国做劳工,被英国人侵犯生下了她。别人会问,她在哪长大的?他说,在英国的孤儿院。别人会问,你们怎么认识的?他说,在英国,她求我带她回中国。别人会问,她姓什么?他说——他不知道她姓什么。她只有名字,没有姓。致远是她的名字,不是她的姓。她姓什么?她姓“邓”吗?跟他姓?她是他的妾,按理说应该跟他姓。但她是致远号,是北洋水师的军舰,是朝廷的财产,不是他的私人物品。他没有资格让她跟自己姓。她没有姓。她是一艘没有姓的船。

这些谎言,一个接一个的,像砖头一样垒起来,垒成一面墙。他站在墙的这边,外面的人站在墙的那边。他能听见他们的声音,他们能听见他的声音,但谁也不知道墙的另一边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致远知道。致远站在墙的这边,和他在一起。她不会说谎。她不是不会——是不懂。她不懂什么是谎言,什么是真相,什么是“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如果有人问她,你叫什么?她会说,致远。如果有人问她,你姓什么?她会歪着头想一想,然后说,不知道。如果有人问她,你是哪里人?她会说,致远是英国造的,在泰恩河畔的纽卡斯尔。如果有人问她,你怎么认识邓管带的?她会说,管带来接致远的时候,致远就看见管带了。管带操舵的时候,手很稳。管带每天黄昏坐在船舷上看海。管带教致远写字。管带给致远买咖喱鸡饭。管带的手是暖的。

她会把所有的真话都说出来。不是因为她想说出来,而是因为她不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她不知道什么是“名分”,什么是“交代”,什么是“别人会怎么想”。她只知道管带是好人,管带的手是暖的,管带开心了致远也开心了。她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这么干净,这么——让他心疼。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残酷的事实:他给不了她名分。不是他不想给,是他给不了。在这个世界上,名分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一个人如果没有名分,就不是一个人。一个女子如果没有名分,就什么都不是。她可以是妾,可以是婢,可以是外室,可以是任何东西,但就是不能是“她自己”。她必须有一个身份,一个标签,一个能被这个社会理解和接受的位置。但致远没有。她不能是妾,因为她不是人。她不能是婢,因为她不会伺候人。她不能是外室,因为她不能住在岸上。她什么都不是。她只是致远。一艘船。一个灵魂。一个在月光下才能显现的、金发黑眸的、叫他“管带”的女子。

他拿什么给她?他什么都给不了。他不能娶她,不能纳她,不能给她一个名分,不能让她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堂堂正正的位置。他只能把她藏在船上,藏在月光里,藏在那些没有人能看见的角落里。他只能让她做他的——他的什么?他的船。他的学生。他的——他说不出那个字。

四、年龄

他想起了另一个问题。一个他一直在回避的问题。年龄。

他今年四十岁了。四十岁,在清朝已经算是“年近半百”的人了。他的头发开始变白,眼角有了皱纹,腰不像年轻时那么直了,走路的时候膝盖会隐隐作痛。他老了。不是那种走不动路的、需要人搀扶的老,而是那种——他站在镜子前,能看见一个中年男人的脸,疲惫的、严肃的、被海风吹得粗糙的脸。

她呢?她有多少岁?

她的身体是在月光下显现的。金色的头发,白皙的皮肤,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梁,没有一丝皱纹的眼角。她的嘴唇是淡粉色的,像春天的桃花。她的手是纤细的,指节分明,像十根白玉簪子。她的腰身是柔软的,走路的时候像风吹杨柳。

她看起来不会超过二十岁。

二十岁。比他小一半还多。他站在她身边,她比他高两寸,看起来比他年轻二十岁。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是一艘船,他是人。她刚诞生几年,他已经活了四十年。她什么都不懂,他什么都懂。她是早晨的太阳,他是黄昏的月亮。他们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如果她是一个人,如果他们之间没有这条鸿沟,他会怎么做?他会远远地走开。他四十岁了,不应该对一个二十岁的姑娘有非分之想。这是礼法,这是规矩,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应该考虑的是儿子的婚事、女儿的嫁妆、老母亲的赡养、家族的传承。他不应该考虑一个二十岁的姑娘。

但她不是人。她是致远。她是他的船。她没有年龄——或者说,她的年龄是从龙骨铺设的那一天开始算的。1885年,她的龙骨在泰恩河畔被放下。那一年,他三十六岁。她在那个黑暗的船坞里醒来,蜷缩在钢铁和木头之间,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在几年之后会踏上她的甲板,握住她的舵轮,教她写第一个字。现在她四岁了——如果从龙骨铺设算起的话。从下水算,她三岁。从完工算,她两岁。从她第一次看见他、踏上他的船、站在他身后看他操舵的那一天算,她不到两岁。

两岁。一个两岁的孩子。她在月光下学写字,在饭桌上学用筷子,在大街上东张西望地问“那是什么”。她说“管带在这里,致远在这里,这就是家”。她说“管带开心了,致远也开心了”。她什么都不懂。她连“男女授受不亲”都不懂,连“纳妾”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连他用过的勺子——不,是她用过的勺子——她根本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她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两岁的、刚学会写字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孩子。他一个四十岁的、读过圣贤书的、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对这个孩子有了不该有的感情。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恶心。

五、不成熟

不只是年龄。还有心智。

致远的心智,像一个小孩子。她对人间的社会关系一无所知。她不知道什么是“阶级”,什么是“礼法”,什么是“名分”。她不知道一个女人不应该在大街上把脸露出来,不应该抓着一个男人的袖子走路,不应该用自己吃过的勺子喂别人吃饭。她不知道什么是“纳妾”,什么是“三妻四妾”,什么是“外室”。她不知道丁汝昌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不知道那些军官为什么笑,不知道他们看她的眼神为什么让她不舒服。

她只知道管带是好人,管带的手是暖的,管带的眼神是她喜欢的。她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得像一张白纸,上面只写了几个字:“管带”、“家”、“念”、“好”。他在这张白纸上写字。一笔一划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认识这个世界。他教她“中”、“国”、“家”、“忠”、“义”。他教她“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教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他在她的白纸上写满了字。但他没有资格写这些字。他算什么?他是她的管带,是她的老师,是她在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他应该教她对的、好的、正确的东西。他应该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伤害。他应该做一个正直的、体面的、对得起她信任的人。但他没有。

他爱上了她。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爱上了自己两岁的学生。一个管带,爱上了自己的船。一个老师,爱上了自己的学生。这不是爱。这是——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这是贪婪?这是自私?这是无耻?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应该这样。他应该把自己的感情收起来,藏在最深的、最暗的、永远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他应该继续做她的管带,做她的老师,做那个每天晚上教她写字的人。他应该像以前一样,每天傍晚去买一份咖喱鸡饭,坐在她对面,看她一笔一划地写字,听她说“管带,致远念管带”。他应该满足于这些。他必须满足于这些。

因为他给不了她更多。他给不了她名分,给不了她一个家,给不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堂堂正正的位置。他给不了她未来,给不了她承诺,给不了她任何东西。他只能给她一碗咖喱鸡饭,一堂写字课,一个在月光下坐着的人。这不够。这远远不够。但他只有这些。

六、天亮

月光从舷窗上消失了。不是月亮落了,是云层遮住了它。舱房里暗了下来,只有桌上的油灯还亮着,豆大的火苗在夜风中微微摇晃,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瘦长的,摇晃的,像一个无处可去的人。

他坐起来,走到桌前,拿起笔。他想写点什么,但不知道该写什么。他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又划掉,写了几个字,又划掉。最后他在纸上写了三个字:“对不起。”对谁说?对致远说。对他自己说。对那个他无法给她的名分说。对那个他无法给她的未来说。对那个他无法给她的、堂堂正正站在阳光下的身份说。

他看了这三个字很久。然后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他不想让她看见这个。他不想让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不想让她知道,有一个四十岁的、读过圣贤书的、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在深夜里为了她辗转反侧,为了她自我审判,为了她觉得自己恶心。

她不需要知道这些。她只需要知道管带是好人,管带的手是暖的,管带每天傍晚会给她买一份咖喱鸡饭。这就够了。这就够了。

他吹灭油灯,重新躺回床上。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还是那样,一下一下的,像心跳。他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邓世昌,你是她的管带。你是她的老师。你是她在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你不能辜负这份信任。你不能。

他把手放在胸口,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怦,怦,怦。一下一下的,像海浪拍打船舷。他听着这个声音,慢慢地,慢慢地,睡着了。

在睡着的最后一刻,他迷迷糊糊地想了一件事:明天,还要教她写两个字。“民”和“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要教她这几个字。他要告诉她,这几个字很重要,比“家”重要,比“国”重要,比“管带”重要。他要告诉她,这几个字是孟老夫子说的,是圣人的话,是几千年来最正确的话。他要告诉她,这几个字的意思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不是皇帝,不是管带,不是任何一个人。是“民”。是那些坐在路边的、没有家的人。

他要在她的白纸上写下这些字。一笔一划地,认认真真地。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这是他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窗外,天快亮了。上海县城的方向传来第一声鸡啼,悠长的,清亮的,像一把剪刀,剪开了夜的帷幕。致远号在码头上轻轻地晃着,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还是那样,一下一下的,像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