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
不,不是那个后来被称为始皇帝的死。是更早的一次。早到连他自己都觉得那只是一场噩梦,醒来时满身冷汗,心脏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那一年,他三岁。
在邯郸城的质子府里,赵姬抱着他,用奶水堵住他的嘴,低声说:“政儿不哭,政儿不哭,哭出声来那些赵人又要来打我们了。”
三岁的孩子本不该记得这么清楚。但嬴政记得。他记得母亲的手臂在发抖,记得窗外有火把的光一闪一闪,记得远处有人在喊“杀了秦国的孽种”。他更记得,在那个夜晚的半梦半醒之间,他看见了一幅画面——
一座被焚毁的寨子,满地焦尸。一个少年站在废墟中间,手里攥着一把断剑,浑身是血,眼神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狼。
那个少年是他自己。
不,不是现在的他。是另一个他。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
那一夜之后,嬴政就多了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像一根扎进脑子里的刺,拔不掉,也长不好。他渐渐长大,那段记忆非但没有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他记起了那个少年的名字——那个少年也叫嬴政,但姓的是另一个“嬴”。是嬴姓部族,一个在春秋初年就被灭掉的嬴姓分支。
他们住在渭水上游的一片河谷里,养马,放牧,偶尔和戎狄打仗。部族不大,三百来户人家,族老叫嬴非子——不,那个名字好像被后来的什么大人物用过了,但他的族老确实叫这个。部族有一块传了七代的铜符,上面刻着一个“嬴”字。他们骄傲地自称是伯益的后人,和大秦的嬴姓是一家。
但大秦的嬴姓不认他们。
或者说,大秦的嬴姓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存在。西陲的嬴姓分支太多了,像散落在荒原上的野草,谁顾得上谁?
那一世,嬴政的部落毁于一场偷袭。偷袭他们的是西戎的一支,叫猃狁,骑马来去如风。那夜火起的时候,嬴政十二岁,是部落里最年轻的战士。他跟着族老们冲出去,用骨箭和石斧对抗戎狄的铜刀。一个时辰之后,部落就没了。
他记得族老嬴非子被砍掉头颅之前,把铜符塞进他手里,说:“活下去,找到大秦的人,告诉他们,西边还有嬴姓的种。”
他没有找到大秦的人。他带着十几个残兵在荒原上流浪了三个月,最后一场大雪冻死了所有人。他死在一个山洞里,手里攥着那块铜符,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
“如果还能重来,我不要再逃了。我要让所有人——所有人都怕我。”
然后他就死了。
然后他就醒了。
醒在赵姬的肚子里。
没错,胎穿。他是从那个春秋初年的乱世,直接转世投胎到了战国末年的邯郸。他记得自己在娘胎里就有意识,听见外面的声音,感受到母亲的恐惧和愤怒。出生那天,他睁开眼,看见的第一样东西不是母亲的脸,而是一把悬在头顶的铜剑——一个赵国的士兵在检查赵姬的产房,看是不是生了个男孩。
是男孩。秦国的质子嬴异人的儿子。赵王要杀他。
是赵姬用身体护住了他,用血和泪换来了他一条命。从那一刻起,嬴政就知道,这一世和上一世不同了。上一世他是个没人记得的部落弃子,这一世他的血管里流着秦国公族的血。上一世他连一把铜刀都打不起,这一世他的父亲身后站着一个正在崛起的西方强国。
但有一点是一样的——他仍然随时会死。
赵国的人质,秦王的孙子,这些身份在邯郸城里不是护身符,而是催命符。秦赵两国年年打仗,赵人恨秦人入骨。质子府外头天天有人扔石头、泼粪水,守门的赵兵拿了钱也不管事。嬴政四岁那年,赵王下令削减质子府的供给,赵姬只好带着他搬进一条巷子里的破屋,靠给人洗衣缝补过活。
“政儿,你记住。”赵姬不止一次对他说,“你是秦国的子孙,你爷爷是秦王,你爹早晚要回秦国当王。咱们现在受的苦,以后都要十倍百倍地讨回来。”
嬴政每次都乖乖点头。但他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十倍百倍?太少了。
上一世,他的部族被戎狄灭了,没有人替他们讨过一分债。这一世,他不要再让任何人灭掉他的家。他不要让任何人有机会在他面前举起刀。他要让所有人都怕他,不是怕他这个人,是怕他的名字。是那种听到“嬴政”两个字就腿软的那种怕。
五岁那年,嬴政杀了第一个人。
那是一个赵国的混混,喝醉了酒,踹开他们家的门,要赵姬陪他睡觉。赵姬尖叫着往后退,混混抓住她的头发往床上拖。嬴政从灶台边抄起一根烧红的铁钎,从背后捅进了混混的腰眼。
混混惨叫一声,反手一巴掌把嬴政扇飞。嬴政撞在墙上,嘴里全是血,但眼睛死死盯着那个混混。混混捂着腰,骂骂咧咧地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腿一软,栽倒在地,再也没起来。
赵姬吓傻了,抱着嬴政哭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她突然不哭了,擦干眼泪,看着嬴政的眼睛说:“政儿,你不怕?”
嬴政摇头。
“你不怕杀人了会被赵人砍头?”
嬴政还是摇头。他说了一句让赵姬后半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娘,没有人会知道。把他埋在院子里,明天谁来问,就说没见过。”
赵姬照做了。
那年嬴政五岁。他挖坑的时候,手在发抖,不是怕,是兴奋。他上一世杀过戎狄,但那是为了活命,杀完了只想吐。这一世不一样,他杀人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谁敢碰我的东西,我就让他死。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恐惧。
他知道这不正常。一个五岁的孩子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但他不是普通的孩子,他脑子里装着上一世十二年的记忆,装着一座被焚毁的部落,装着一块刻着“嬴”字的铜符。铜符在他转世的时候丢了,但那个“嬴”字刻进了他的骨头里。
那一世,他的部落被灭了,因为不够强。
这一世,他要强到没有人敢动他一根手指。
六岁,嬴政开始练剑。没有师傅,他按照上一世部落战士的方法,用石锁练力气,用木桩练劈砍。赵姬觉得奇怪,问他跟谁学的,他说自己琢磨的。赵姬不信,但也没多问。她大概隐约感觉到,自己的儿子不太一样。
七岁,嬴政认识了赵高的父亲。赵高一家是赵国的远支宗室,落魄了,住在他们家隔壁。赵高的父亲是个书吏,在邯郸府里管文书。嬴政用偷来的赵国官印(从那个死掉的混混身上搜到的)换来了赵高父亲的信任,让他教自己识字。
不是为了读书明理,是为了看懂情报。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信息就是命。哪个部落要和哪个部落打仗,哪条路能通到水源,知道了就能活,不知道就得死。
赵高比嬴政小三岁,那时候还是个流鼻涕的小孩。嬴政不喜欢他,但赵高很聪明,学东西快,而且有一种天生的机灵劲——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闭嘴。嬴政觉得这种人有用,就把他收在身边当跟班。
八岁,嬴政在邯郸城里建立了他第一个情报网。
说是情报网,其实不过是几个被欺负的市井少年,加上两个欠了赵高父亲人情的小吏。嬴政用上一世部落里打猎的思维来经营这个网络:先摸清地形,再摸清人物,谁和谁有仇,谁和谁有亲,谁贪财,谁好色,谁可以收买,谁必须避开。他把这些信息刻在竹片上,藏在院子里的夹墙里。
九岁那年,秦赵再次开战。赵王下令搜捕城里的秦人,质子府首当其冲。赵姬带着嬴政躲进了一个妓院的地下室,是赵高父亲帮忙安排的。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窖里躲了整整一个月,嬴政每天听见头顶上有脚步声来回走,有赵兵在盘问“看见秦国的母子没有”。
嬴政不害怕。他甚至有点感谢这场搜捕,因为它教会了他一件事——在邯郸,他永远是外人,永远是刀俎上的鱼肉。要想改变这个局面,只有两条路:要么让赵国灭掉,要么让秦国强到赵国不敢动他。
第一条路暂时走不通,那就走第二条。
他需要他的父亲。嬴异人。那个把他生下来就扔在赵国的男人。
嬴政从来没见过嬴异人。他对父亲的了解全部来自赵姬的讲述:一个不得志的秦国公子,被送到赵国当人质,郁郁寡欢,天天喝酒,后来认识了吕不韦,再后来吕不韦帮他逃回了秦国,留下了赵姬和嬴政在邯郸等死。
“你爹不是不想要你,是他带不走你。”赵姬每次说起这事,眼圈都红,“吕不韦说,带一个孩子跑不掉。”
嬴政信了,也不信。信是因为他知道在那个时代,带着一个孩子穿越敌境确实九死一生。不信是因为他觉得,如果嬴异人真的在乎他,总会有办法。没有做不到,只有不想做。
但不管信不信,嬴异人现在是他唯一的希望。只要嬴异人回到秦国继承王位,他作为秦王的孙子,就有了价值。赵人不敢杀他,杀了他就没了和秦国谈判的筹码。他就能活下来,然后——然后他就能开始他的计划。
什么计划?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要变强,要让所有人怕他。至于具体怎么做,他需要时间,需要信息,还需要一样东西——
一个引路人。
十岁那年,嬴政遇到了一个老人。
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嬴政在邯郸城外的一片荒地里练剑。他每天都会偷偷溜出城,找一个没人的地方练习。那天他练完正准备回去,看见一个老人坐在一棵枯树下,面前摆着一堆奇怪的石头,正在摆弄。
老人大概六十多岁,穿着破旧的麻衣,头发乱得像鸟窝,但眼神很亮。嬴政第一反应是警惕——这个荒郊野外,一个老人独自坐着,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他打算绕开,但老人叫住了他。
“小子,过来。”
嬴政没动,手按在剑柄上。
老人笑了,露出一口黄牙:“别怕,老头儿不吃人。我问你,你这剑法跟谁学的?”
“自己练的。”
“自己练的?”老人上下打量他,“你骗谁呢?你这剑法路子野得很,不像中原的路数,倒像是西边戎狄的那一套。劈砍多,刺击少,发力用的是腰和胯,不是手臂。这是猎人的剑法,不是战士的。你杀过人?”
嬴政没回答。他的手握紧了剑柄。
老人摆摆手:“不问了不问了。小子,你想不想学真正的剑法?不是这种杀野兽的把式,是杀人——杀很多人——的剑法?”
嬴政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问:“你是谁?”
老人从怀里掏出一块骨片,扔给他。嬴政接住,低头一看,骨片上刻着密密麻麻的符号,不是他认识的任何一种文字。有些像甲骨文,但笔画更简,有些像金文,但结构更怪。他一个都不认识。
“这是什么?”
“你以后会知道的。”老人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不是等你一天两天,是等了三年。三年前我就知道你会来,因为有人告诉我的。那个人——”
老人指了指天上。
“从上面来的。”
嬴政听不懂。但他觉得这个老人不像疯子,因为疯子的眼神不会这么清醒。他想了想,把骨片揣进怀里,说:“你教我剑法,我要付什么?”
“付什么?”老人哈哈大笑,“你以后要干的事,就是最好的报酬。小子,你记住,你不是普通人。你是种子,是一颗要长成大树的种子。这颗种子埋了两辈子,现在该发芽了。”
那天之后,嬴政每天黄昏都去城外找老人练剑。老人教了他三个月,从剑法到刀法,从单打独斗到群战阵型,从怎么用最短的时间杀死一个人到怎么用最少的力气杀死十个人。嬴政学得飞快,因为他上一世的部落战斗经验给了他底子,老人的点拨就像给一把钝刀开了刃。
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老人不见了。枯树下只留下一张树皮,上面用炭笔写着四个字:
“去找吕不韦。”
嬴政把树皮烧掉,攥紧了怀里的骨片。
他知道吕不韦是谁。卫国人,大商人,在邯郸城里谁都知道他的名字。就是他帮嬴异人逃回了秦国。有人说他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也有人说他是天下最无耻的人。嬴政不在乎他聪明还是无耻,他只在乎一件事——
吕不韦能帮他回到秦国。
回到秦国,他才有可能活下来。活下来,他才有机会改变一切。
那天夜里,嬴政躺在床上,摸着手里的骨片,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那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开了他脑海里的迷雾——
他要当王。不,不止是王。他要当天下之主。他要让所有人都跪在他面前,再也不敢欺负他,再也不敢欺负他的母亲,再也不敢欺负任何一个像他前世部落那样弱小的人。
他要建立一个永远不会被灭掉的国家。
他要让所有人都活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屠杀、没有弱肉强食的世界里。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到。但他知道,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试。
如果一辈子不够,那就两辈子。
两辈子不够,那就三辈子。
他怀里那块骨片,似乎微微发了一下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