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魔豪站起身,走到法庭中央,展开手里的陈述书,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像一枚一枚被钉进木板里的钉子,他以时间线为骨架,以物证为血肉,在法庭里构建起一座完整的、严密的、没有缺口的叙事大厦,从御剑收到那封匿名信开始,到他独自驱车前往葫芦湖,到他在码头上与生仓雪夫对峙,到他举起手枪扣下扳机,到他逃离现场后在雪地里被警方发现,每一个环节都有物证支撑,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有记录佐证,指纹,脚印,枪弹痕迹,没有一处断裂,没有一处矛盾。
他在结束陈述的时候,转向被告席,说,被告本人,作为检察官,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重量,也正因为如此,他的罪行,比任何普通人的罪行都更不可原谅,他利用了自己对司法程序的了解,试图制造一个没有动机、没有预谋、没有目击者的完美犯罪,但他低估了现场证据的诚实,雪地不会说谎,指纹不会说谎,弹道不会说谎,而今天,我们将用这些不会说谎的证据,让真相站在法庭上。
他坐下的时候,法庭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一阵低低的议论声像潮水一样从旁听席上蔓延开来,又被审判长的一声法槌压了下去。
成步堂站起身,走到辩护席前,他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先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御剑,御剑依然没有看他,但他的肩膀,在成步堂站起来的那一刻,几乎不可察觉地放松了一些。1
这法庭戏看得我手心冒汗啊
成步堂收回目光,面向审判长,说,辩方不否认现场物证的真实性,也承认被告人在案发时间确实出现在葫芦湖码头,但辩方认为,这些物证所指向的结论,并非唯一的结论,在相同的物证基础上,存在另一条完全不同的叙事线,一条能够把所有事实重新串联起来的叙事线,辩方将在接下来的审理中,逐步呈现这条叙事线。
狩魔豪没有打断他,只是微微眯起了眼睛,那个细微的表情变化,只有一直在观察他的成步堂捕捉到了,他知道,狩魔豪已经开始在意了,在意那个他原本以为会在一开始就被击溃的辩护律师,究竟打算从哪里下手。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宣布检方可以开始传唤证人。
狩魔豪拿起卷宗,念出了第一个证人的名字,第一个目击者,自由摄影师,大泽木夏美,他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那个弧度极浅,但在成步堂的视野里,它像一道裂缝一样醒目。
成步堂在心里把那个名字过了一遍,她拍到了那张照片,那张显示湖面上有船、码头上有两个人的照片,那张照片,在狩魔豪的叙事里,大概会成为证明御剑在案发时确实在码头上的关键证据,但在他自己的叙事里,那张照片的另一个细节,那艘船,船上那个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官方记录里的人,才是他真正需要从那卷胶片里拖出来的东西。
他坐下来,右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拳头,又松开,指尖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和真宵之间约定的暗号,意思是,开始了。
旁听席第三排的角落里,真宵看到了那个动作,她把手里的速写本握紧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把它放在膝盖上,翻开到空白的一页,等着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用她自己的方式,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来。
法庭的灯光照在每一个人脸上,那光均匀分布,没有偏好,没有温度,它只是照着,照着控方席上那叠整整齐齐的卷宗,照着被告席上御剑垂在身侧、微微攥紧的右手,照着辩护席上成步堂面前那几页手写的笔记,笔迹有些潦草,但每一个字都用力到纸背微微凸起,像一行行盲文,等着被读懂。
御剑始终没有看向辩护席,但他右手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的节奏,和成步堂敲击桌面的频率,在某一刻,忽然重合了,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除了他们自己,大约。
大泽木夏美被传唤到证人席的时候,法庭里的光线似乎都晃动了一下,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厚外套,脖子上缠着一条手工编织的粗毛线围巾,围巾的末端垂到腰际,随着她走路的动作轻轻摆动,她在证人席上站定,先向审判长鞠了一躬,然后转向控方和辩方,目光在成步堂脸上停了一瞬,又移开了,那一眼里没有多余的信息,只是一个见过他的人,在确认自己没有认错。
狩魔豪开始询问,他的问题简洁而精准,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剥离出他需要的部分,他问,你在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在葫芦湖公园做什么。
大泽木夏美回答,我在拍湖,我在那里蹲点已经快半个月了,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拍湖面的夜景,冬天的湖面在月光下会有一种特别的质感,冰层里面的气泡在折射光的时候会形成一种几乎不真实的效果,我一直在等一个雪后初晴的夜晚,二十四日晚上虽然下了雪,但云层有散开的迹象,我觉得机会来了,就带着相机去了。
狩魔豪问,你到达葫芦湖公园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泽木夏美想了想,说,大约晚上八点半左右,我记不太清具体的时间,因为当时我一直在调整相机参数,没有刻意看表,但我在公园门口碰到了巡警,他应该登记过我的到达时间。
狩魔豪点了点头,继续问,你在湖边拍摄的过程中,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什么异常的情况。
大泽木夏美说,有,九点前后,我听到了一声很大的闷响,不是枪声,是那种更低沉、更闷的声音,像什么东西在水下炸开了,那声音震得湖面上的冰都跟着颤了一下,我被吓了一跳,手抖了一下,第一张照片拍糊了,后来我又听到了一声,那一声是枪声,我确定,因为我在自卫队驻地的周边拍过训练照片,我认得枪声。
狩魔豪问,你听到那两声的时间分别是几点。
大泽木夏美说,闷响大约在八点五十分左右,枪声大约在九点整左右,前后误差应该不会超过两分钟,因为我在听到枪声之后立刻看了一眼相机上的时间戳,确认了,是二十一点零三分。
狩魔豪问,为什么是二十一点零三分,你刚才说枪声是九点整,但时间戳显示的是九点零三分。
大泽木夏美说,因为我听到枪声的时候没有立刻看时间,我先确认了相机没有掉在地上,然后才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戳,这中间大约隔了两三分钟,所以枪声的实际时间,大约是在九点整前后。
狩魔豪点了点头,从桌上拿起一张放大的照片,举起来,让法庭内的所有人看清楚,说,这是你当晚拍摄的照片中,唯一一张清晰成像的,时间戳显示为二十一点零三分,请你向法庭说明,这张照片拍摄到了什么。
大泽木夏美接过照片,看了一会儿,说,这张照片拍的是湖面,画面中央偏左的位置有一艘小船,船头站着一个人,码头的方向有两个人,前面一个人身体向后仰倒,后面一个人手臂向前伸直,手臂的末端有一道被拉长的亮光,那是闪光灯反射在金属表面的效果。
狩魔豪说,请你确认,照片中码头上的两个人,是否有一个人是被告人御剑怜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