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六点,成步堂醒来的时候,窗外还没有完全亮,天边有一线灰蓝色的光,在城市的轮廓线上缓缓地铺开。
他洗了一把脸,换上那件洗得干净的蓝色西装,系紧红领带,把律师徽章端端正正地别在左胸上,然后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那个人看起来比实际上要镇定得多,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走出门。
真宵已经等在门口了,换好了衣服,手里提着两个便利店的纸袋,一个里面装着两个饭团,另一个里面装着两杯热咖啡,她把其中一个纸袋递给成步堂,说,早饭,路上吃。
成步堂接过来,说,你其实不用跟去法庭的,可以在事务所等消息。
真宵摇了摇头,说,我要去,御剑先生是我的朋友,我要在旁听席上看着他干干净净地走出来。
成步堂没有再说什么,两个人一起走下楼梯,穿过清晨安静的街道,朝着法院的方向走去,十二月末的风吹在脸上有些冷,但阳光已经开始有了温度,在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出一片金白色的光,那光铺在路面上,铺在行人的肩膀上,铺在法院那扇沉重的木质大门上,像一个开始。
他在门口站定,深吸了一口气,推开门,走了进去。
法庭里已经坐满了人,旁听席上挤满了记者和旁听者,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被告席的方向,御剑怜侍已经站在那里了,穿着拘留所的灰色外套,脊背挺直,目光平视前方,没有看任何人,也没有回避任何人的目光。成步堂从律师入口走进来的时候,御剑的目光微微动了一下,朝他这边偏移了大概几度,但没有完全转过来,那几度的偏移,已经足够让成步堂确认,他在等他。
狩魔豪坐在控方席上,银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领带夹在灯光下反射出冷硬的光,他的面前摆着一叠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卷宗,双手交叠放在桌面上,姿态从容得像一座雕塑,看见成步堂走进来,他甚至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微微抬起下巴,用一种近乎审视的目光扫了他一眼,然后收回目光,落在自己面前的卷宗上。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法庭内的嘈杂声迅速沉寂下来,他的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开来,宣布开庭,本案案号令和六年一二六号,被告人御剑怜侍,被控于平成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夜间,在东京都练马区葫芦湖公园码头,以手枪杀害被害人生仓雪夫,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杀人罪,检方陈述,请开始。
狩魔豪站起身,走到法庭中央,展开手里的陈述书,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像一枚一枚被钉进木板里的钉子,他以时间线为骨架,以物证为血肉,在法庭里构建起一座完整的、严密的、没有缺口的叙事大厦,从御剑收到那封匿名信开始,到他独自驱车前往葫芦湖,到他在码头上与生仓雪夫对峙,到他举起手枪扣下扳机,到他逃离现场后在雪地里被警方发现,每一个环节都有物证支撑,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有记录佐证,指纹,脚印,枪弹痕迹,没有一处断裂,没有一处矛盾。
他在结束陈述的时候,转向被告席,说,被告本人,作为检察官,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重量,也正因为如此,他的罪行,比任何普通人的罪行都更不可原谅,他利用了自己对司法程序的了解,试图制造一个没有动机、没有预谋、没有目击者的完美犯罪,但他低估了现场证据的诚实,雪地不会说谎,指纹不会说谎,弹道不会说谎,而今天,我们将用这些不会说谎的证据,让真相站在法庭上。
他坐下的时候,法庭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一阵低低的议论声像潮水一样从旁听席上蔓延开来,又被审判长的一声法槌压了下去。
成步堂站起身,走到辩护席前,他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先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御剑,御剑依然没有看他,但他的肩膀,在成步堂站起来的那一刻,几乎不可察觉地放松了一些。
成步堂收回目光,面向审判长,说,辩方不否认现场物证的真实性,也承认被告人在案发时间确实出现在葫芦湖码头,但辩方认为,这些物证所指向的结论,并非唯一的结论,在相同的物证基础上,存在另一条完全不同的叙事线,一条能够把所有事实重新串联起来的叙事线,辩方将在接下来的审理中,逐步呈现这条叙事线。
狩魔豪没有打断他,只是微微眯起了眼睛,那个细微的表情变化,只有一直在观察他的成步堂捕捉到了,他知道,狩魔豪已经开始在意了,在意那个他原本以为会在一开始就被击溃的辩护律师,究竟打算从哪里下手。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宣布检方可以开始传唤证人。
狩魔豪拿起卷宗,念出了第一个证人的名字,第一个目击者,自由摄影师,大泽木夏美,他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那个弧度极浅,但在成步堂的视野里,它像一道裂缝一样醒目。
成步堂在心里把那个名字过了一遍,她拍到了那张照片,那张显示湖面上有船、码头上有两个人的照片,那张照片,在狩魔豪的叙事里,大概会成为证明御剑在案发时确实在码头上的关键证据,但在他自己的叙事里,那张照片的另一个细节,那艘船,船上那个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官方记录里的人,才是他真正需要从那卷胶片里拖出来的东西。
他坐下来,右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拳头,又松开,指尖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和真宵之间约定的暗号,意思是,开始了。
旁听席第三排的角落里,真宵看到了那个动作,她把手里的速写本握紧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把它放在膝盖上,翻开到空白的一页,等着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用她自己的方式,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来。
法庭的灯光照在每一个人脸上,那光均匀分布,没有偏好,没有温度,它只是照着,照着控方席上那叠整整齐齐的卷宗,照着被告席上御剑垂在身侧、微微攥紧的右手,照着辩护席上成步堂面前那几页手写的笔记,笔迹有些潦草,但每一个字都用力到纸背微微凸起,像一行行盲文,等着被读懂。
御剑始终没有看向辩护席,但他右手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的节奏,和成步堂敲击桌面的频率,在某一刻,忽然重合了,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除了他们自己……
大约吧。2
这法庭戏看得我手心冒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