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玄异志》有载:魅者,非属六道,不入五行。其类有二:一曰灵魅,乃天地灵韵自然凝聚而成;二曰心魅,由人死后执念所化。二者本质迥异,其力亦不同。
灵魅生而不识人间诸事,却能与山川草木共鸣,通晓鸟兽言语;心魅因本为人之执念,洞悉人心幽微,故更易融入世间。
所谓万象皆可化,千秋一梦成。能续命于将绝,亦窃寿于未终。可通幽冥之语,能注残躯以生。
然其术或有逆天者,每施则耗自身本源。若力竭形散,必神形俱灭。
故老云:遇魅者,非大恸即大彻——盖极情生极妄,至性成至执。
其生如露,其灭如电,然其所执之念,或历劫而不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