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七年前,伦敦冬夜。
沈听溪在泰晤士河畔捡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他像一只被遗弃的困兽,推开她的手,说“别碰我”。她没走,摘下自己的围巾按在他的伤口上,又跑了两条街去买药。
七天。她给他换药,分他三明治,把话梅核吐在纸巾里包好。他几乎不说话,但会在她叹气时把肩膀倾过来一点。
第七天,伦敦下雪了。他说:“沈听溪,等我三年。”
三年后,他没来。
七年后,上海。
她成了一名室内设计师,最大的甲方是商业帝国珩盛集团。会议室门推开的那一刻,她看见了那张刻在记忆深处的脸——更深邃,更冷硬,西装革履,眉眼如刀。
“沈小姐,幸会。”他礼貌而疏离,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可她看见他右手腕上那道淡疤——那是她亲手包扎过的伤口。
他不认她。她步步紧逼,直到深夜将他堵在办公室门口:“阿珩,你欠我一个答案。”
他沉默了很久,忽然攥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指尖按在那道疤上。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我找了你七年。”
原来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站在你面前,却说不出那句“我回来了”。
原来他从未失约——他只是迷了路。